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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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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各地白話

地方话(vernacular)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使用的语言。在广义语言学裡,地方话被用来形容相对于官方标准语言世界语言的语言。它也常被视为世界语言的非标准方言

最初的几个世纪,西欧学术著作多用拉丁语写成,所以用本土语言写作的著作(如意大利语德语),被称为用地方话写作。

地方话与教堂祈祷语言相对(在语言学中,这种高低语言或方言之间的关系也被称为双层语言)。例如,直到1960年代,天主教会拉丁分支仍用拉丁语而不是地方语主持弥撒科普特教会则用科普特语主持仪式。衣索比亚东正教教堂中,虽然部分弥撒用吉茲語诵读,主持仪式仍用其土语。用地方话写作的《圣经》的出版引发了改革,梵二大公會議的改革批准了用地方话主持天主教仪式。

相似的是,在印度文化中,即使印地语长期作为口语被使用,宗教仪式和学术作品都使用梵语。在1100年左右,在印度其他地区出现用坦米尔语,印地语,卡纳达语泰卢固语等方言写作的宗教作品。如梵语印度教神圣史诗罗摩衍那》就有许多地方话版本,包括16世纪诗人图西达斯的印地语版,和诗人坎班的泰卢固语版。在中國亦是如此,書面用語使用文言文長達數千年,至、二十世紀後,才逐漸出現地方話寫作,如粵語白話文吳語白話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