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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自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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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自齐
性别
出生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
 大清广东省潮州府
逝世1923年10月21日(1923歲—10—21)(53歲)
 中華民國北京
国籍 大清(1869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3年)
别名周子廙、周芝簃
职业國務院總理兼教育總長
配偶(原配)王氏 (续娶)唐康玉、李顺勤
亲属(父)周鎬秀
(子)周伦岐
(女)周美岐、周善岐、周宁岐、周庆岐
学历
  • 广州同文馆
    京师同文馆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
周自齊

周自齊(1869年11月17日—1923年10月21日[1]),字子廙山東省單縣人。中國近代政治人物、外交家、清华学堂创办人、中华民国国务总理、北洋政府第五任国家元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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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出生于广东潮州[2]。其父周鎬秀,曾任廣東候補巡檢与粤关执事,其母是李氏。1886年6月,进入广州同文馆学习,是月其父病逝,全家由伯父周京秀(号绍堂)抚养。1889年6月广州同文馆毕业,1890年被张之洞推荐入京师同文馆深造。1894年毕业后在北京总理衙门工作,同年考中光绪甲午顺天乡试副贡。1896年参加中日通商行船条约谈判。同年底被驻美公使伍廷芳奏调,派任驻美公使馆随员,1897年4月随伍廷芳赴美。在驻美公使馆工作期间,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前身)学习。1900年任纽约正领事。1902年任驻古巴代办。1903年任驻旧金山总领事,不久又派署驻美二等参赞。1907年7月至1908年3月代理清驻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公使。1908年3月回国,在外务部任职。1909年初,署外务部左参议,5月补任左参议,8月署右丞,不久改为署左丞。8月25日,兼任学部丞参上行走、游美学务处总办,主持选派庚款留美学生,并创办了游美学务处肄业馆(后改名为清華學堂,即清华大学前身)。1911年4月清华学堂正式开学,周自齐任监督(校长)[3]

1911年11月丁忧期满,由清华学堂监督补原官外务部署左丞,12月迁度支部任副大臣(袁世凱內閣财政次长),仍任游美学务处总办兼清华学堂监督至1912年4月初。1912年3月改任山东都督[4],1913年1月兼山东民政长。1913年8月任中国银行总裁,9月任交通部總長,12月兼陆军部总长。1914年5月任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1915年4月任农商总长,继续推动民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工业革命进程,制订与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同年,支持袁世凯称帝,任大典筹备处委员。1916年署财政总长。6月6日,袁世凯病死,7月,与楊度等八人被黎元洪通缉[5],逃入天津英租界,8月在纽约时报发表英文长篇文章《中国工业革命进程综述》[6]。9月去日本,1917年8月回国。1918年2月获大总统冯国璋特赦,任参议院副议长、总统府高等顾问。10月,与熊希龄等24人通电发起“和平期成会”,主张南北言和。12月任北京总统府财政委员会委员长。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币制局督办。次年11月,以中国代表团高级顾问身份出席华盛顿会议

1922年任徐世昌大总统下的國務院總理兼教育總長,6月2日徐世昌辭職,將印信交由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7],周自齊等通電表示,將大總統職權交還國會,以國民資格維持一切,聽候接收[8]。是日,周自齐率內閣成員发布大总统令与国务院令,宣告国务院依法摄行大总统职权[9],并于6月2日至6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一百一十余道,任免政府官员,维持政府正常运转与社会稳定[10][11],直到6月11日黎元洪復職。后不满直系军阀,退出政界,赴欧美考察实业,回国后筹办孔雀电影制片公司。

1923年10月21日,周自齐在北京病逝[12]。葬于今北京市门头沟区周自齐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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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生日期1869年11月17日来自周自齐墓志铭,《辛亥人物碑传集》,页324。
  2.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附件《哀启》. [2016-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3. ^ 存档副本. [2020-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0). 
  4. ^ 大總統命令. 申報 (上海). 1912-03-30. 三月二十八日,臨時大總統命令:署山東都督張廣建着來京,任命周自齊爲山東都督,未到任以前,任命余則達署理。 
  5.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6-07-15, (190號). 大總統申令:自變更國體之議起,全國擾攘,幾陷淪亡,始禍諸人,實尸其咎。楊度、孫毓筠、顧鰲、梁士詒、夏壽田、朱啓鈐、周自齊、薛大可,均著拏交法庭詳確訊鞫,嚴行懲辦,爲後世戒,其餘一概寬免。此令。中華民國五年七月十四日 
  6. ^ The New York Times, 1916-08-27, 中文译文载郑曦原编:《共和十年:社会篇,纽约时报民初观察记(1912-1921)》当代中国出版社,1911,页387-395
  7. ^ 政府公報 2245號
  8. ^ 吳宗慈,「中華民國憲法史後編」頁5
  9. ^ 政府公报2245号
  10. ^ 政府公报2246-2255号
  11. ^ 颜惠庆:《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页160-161
  12.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 [2016-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大清
前任:
创设
游美学务处总办
1909年7月 - 1912年5月
(1911年曾由颜惠庆短暂代理)
繼任:
废止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張广建
山東都督
1912年3月 - 1913年8月
繼任:
靳雲鵬
前任:
葉恭綽
交通总長
1913年9月 - 1914年2月
繼任:
朱啓鈐
前任:
段祺瑞
陸軍总長(兼任)
1913年12月 - 1914年2月
繼任:
段祺瑞
前任:
熊希龄
財政总長(署理)
1914年2月 - 1915年3月
繼任:
周学熙
前任:
張謇
農商总長
1915年4月 - 1916年4月
(1915年3月署理)
繼任:
金邦平
前任:
孫宝琦
財政总長(署理)
1916年5月 - 6月
繼任:
陳錦濤
前任:
潘復
財政总長(署理)
1920年8月 - 1921年5月
繼任:
李士伟
前任:
顔惠慶
国務总理
1922年4月 - 6月
繼任:
顔惠慶
前任:
齐耀珊
教育总長(兼任)
1922年4月 - 6月
繼任:
黄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