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國際特赦組織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国际特赦组织
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成立時間1961年5月28日,英國
創始人彼得·本南森
創始地英国
類型非政府组织
總部 英国伦敦
服务地区 全世界
方法會員及支持者行動、良心呼籲
會員
逾700萬會員及支持者
重要人物
英国 彼得·本南森(創辦人)
收入
309,000,000 歐元 (2018年) 编辑维基数据
目標人權監察、全球政策倡議
口號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一盞燭光
獎項诺贝尔和平奖Barcelona Medal of Honor[*]联合国人权奖伊拉斯谟奖格武贊人權獎[*]欧洲人权奖Hans Böckler Preis[*]Free Your Mind[*]奧洛夫·帕爾梅獎乔治·波尔克奖[*]Honorary Member of the Order of Liberty[*]Four Freedoms Award – Freedom of Speech[*]
網站www.amnesty.org 編輯維基數據鏈接

國際特赦組織(英語:Amnesty International縮寫AI;又稱為大赦國際),是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总部位于英国伦敦,致力于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在全球拥有大约七百万成员及支持者。该组织的工作方针是对人权状况进行调研,采取相应行动,寻求终结各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并且为那些遭受迫害的人们伸张正义。[1][2][3]

国际特赦组织于1961年由彼得·本南森在英国伦敦宣告成立,同年5月28日在英国《观察家报》发表了题为《被遗忘的囚犯》的文章。[4]国际特赦旨在让公众更多地去关注侵犯人权的事件,以及依照国际法准则及其精神而举办的各类活动;[1]亦旨在动员公众舆论,对侵犯人权的政府施加压力,以期改变。与此同时,国际特赦也对各国实行的死刑制度进行了批评,认为死刑制度就是对人权“最为终极”、“最为彻底”的否定。国际特赦组织因其进行的反酷刑运动和所做出的贡献,荣获1977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亦获得了1978年的联合国人权奖[3]

歷史

[编辑]

1960年代

[编辑]

国际特赦组织由英国律师彼得·本南森于1961年在伦敦创立。根据其自述,他本人其实是一位英国犹太裔基督徒律师[5],在1960年11月19日在乘坐伦敦地铁的时候,边读着报纸。他读到了一则新闻,说有两名来自葡萄牙科英布拉的学生,仅仅因为喝了一杯为自由与解放而干杯的酒,就被葡萄牙当局判处七年监禁[a][6],但之后这则消息却无从考证了[a]。而葡萄牙在1960年由“第二共和国”(又名新政权)独裁统治,其意识形态是威权主义反共主义,并且将境内一切“敌人”都视为“反葡分子”。在《被遗忘的囚犯》一文中,本纳森谈了他的一些看法:

1970年代

[编辑]

上世纪70年代主导国际特赦组织的人物是肖恩·麦克布赖德(Seán MacBride,爱尔兰外交家)和马丁·恩纳尔斯(Martin Ennals,英国人权活动人士)[7],国际特赦组织在为政治犯发声的同时,也将其关注范围扩展到了公正审判及未经判决而长时间拘留的现象(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5条)。国际特赦也相信,政府对犯人动用酷刑的原因无非就是想获取到他们想要的信息,或者依靠这种恐怖行为来打压异见,或两个原因都有。该组织并担忧那些无所不用其极的酷刑手段、器械和实施方法,会从一个超级大国出口到其他国家,如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的一些做法。

1980年代

[编辑]

80年代,国际特赦组织却遭到了多国政府的批评和质疑。苏联就称国际特赦组织涉嫌从事间谍活动,摩洛哥政府说国际特赦是违法分子的捍卫者,而阿根廷政府直接禁止掉了国际特赦1983年的年度人权报告[8]。而在整个1980年代,国际特赦仍然持续致力于代表政治犯,反对酷刑。

1990年代

[编辑]

在90年代,国际特赦组织在持续发展与壮大,约有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逾七百万名成员[9]。同时,国际特赦也广泛参与国际事务。例如,1992年成立了国际特赦南非调查组,向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政府施压,同时也终结了对非洲大湖地区东非大裂谷周围地区)进行的军售,以及死刑。值得一提的是,国际特赦也将注意力集中到一些特定的群体身上,如难民、少数族群、少数宗教群体、妇女等等。

2000年代

[编辑]

2000年之后,国际特赦组织的日程计划主要转向到研究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10],以及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各界的反应与动作。全球化问题使国际特赦的一些政策发生了重要转变,工作范围也扩展到了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是国际特赦以前拒绝涉足的,国际特赦感到进行转型是十分重要。

現況

[编辑]

支持

[编辑]

現時在全世界150多個國家或地區已有超過700萬名會員及支持者,是全球最大的在地人權組織[11]。根據其組織章程,國際特赦組織以「人人享有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人權標準所楬櫫之所有權利」為願景,透過研究、調查與倡議行動,以預防或阻止一切侵犯人權的行為[12]

在各種國際人權組織當中,國際特赦組織的歷史最悠久,也最著名。許多人認為它是人權運動的楷模[13]。該組織以其對國際人權的卓著貢獻而獲頒1977年諾貝爾和平獎 、1978年聯合國人權獎。

批評

[编辑]

印度學者艾倫·希拉瓦斯特瓦(Arun Shivrastva)等著《NGO與顏色革命》(Helping or Hurting)一書調查指出[14],以NGO外衣為西方利益服務和輸出西方意識形態,因為採取雙重標準:例如國際特赦組織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北愛爾蘭獨立運動人士遭鎮壓、南非種族隔離波多黎各獨立運動等事件上長期刻意消音,卻對某些國家的事件有出乎尋常的熱情。為本書中文版寫序的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認為國際特赦組織本質與無國界記者等國際組織一樣,這些NGO的目的都有製造別國內亂的動因,[15]為歐美製造武力或非武力干預的藉口,最後在當地扶植一個親西方政權、或是退一步至少讓其陷入動盪與無法發展,減少西方的競爭者數量。[16]

伊利諾大學國際法學者法蘭西斯·波義耳(Francis A. Boyle)曾任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董事,他長期致力批判猶太復國主義與以色列,他在《NGO與顏色革命》指出:由於國際特赦組織董事會和捐助者的親以色列傾向、以色列與英國的金流關係,國際特赦組織及其美國分會對於1950年代以來以色列的屠殺和軍事行動無所作為,是「帝國主義的工具」。波義耳說,「國際特赦組織背後的首要動力不是人權、而是政治,其次是宣傳,再次是金錢,然後是增加成員,接下來是內部勢力爭鬥,再接下來才是對人權問題的真正關心」;國際特赦組織高層是「由帝國菁英組成的不斷自我延續的小圈子」,高層間接支持英美與以色列的政策,使基層人員「忙於一些沒有意義的事,直到耗掉他們對人權事業的熱情」[17]

侧重关注监督阿拉伯-以色列冲突的非政府机构NGO监察员英语NGO Monitor指出, 國際特赦組織打破自己定下的规则,接受了政府资助,以及其研究员带有偏见[18]

2023年5月26日,國際特赦組織发聲明指责稱[19],維吾爾族學生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外力(Abuduwaili Abudureheman)於当月10日由韓國首尔抵達香港後,疑在機場遭中國警方拘留審訊并持续失去聯絡,命运令人担忧[20]。香港政府27日晚发聲明否认事件,称没有該名人士的入境或被拒绝入境紀錄,要求國際特赦組織就不實言論道歉[21][19]。29日,阿不都外力的大学指导老师兼学院院长对韩国媒体称,阿不都外力没去香港,正安全身处韩国且每天都与他联系[22];國際特赦組織当日表示正尝试独立确认其下落[23]。5月30日國際特赦組織聲明确认,已與該學生聯絡,他表示自己未曾抵港[24][25][26]

原则

[编辑]

国际特赦组织的核心原则是关注良心犯,即那些因非暴力手段被监禁或被阻止表达意见的人。除了反对压制言论自由的承诺外,国际特赦组织的创始原则还包括不干预政治问题、坚定承诺收集有关各种案件的事实和促进人权[27]

目標

[编辑]

國際特赦組織在1961年成立時,以救援各國的「良心犯」為主要目標。五十餘年來,其任務逐漸擴及禁止酷刑廢除死刑[28]、保護難民移民與尋求庇護者、阻止濫刑、濫殺與強迫失踪、墮胎除罪化、阻止針對婦女及LGBT的暴力、提倡宗教間和睦、乃至經濟、社會與文化諸權利[29]。當前,其主要目標包括:捍衛言論自由、保護婦女權利、追究危害人類罪行和要求侵犯人權的企業負起責任。國際特赦組織認為人權是不可分割的與互相關聯的,並致力于通過人權教育計畫,和努力爭取批准人權條約的活動來促進世界人權宣言和其它國際標準中載明的所有人權。

该組織稱“態度公允”,“不受任何政府、政治派系或宗教派系的支配”;“该組織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任何政府或政治制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受害者的觀點,儘管它致力于保護受害者的權利”;该組織“唯一關心”的是“保護每個案件中涉及的人權”,它“既不考慮政府和反對派的意識形態如何,也不考慮個人的信仰如何”;该組織“並不按各國的人權紀錄而將其分級分等,也不企圖進行比較,而是集中精力去努力終止那些違反人權的特定案件”[30]

國際特赦組織的其他目標還包括:

  • 停止未經合法程序的刑罰與處決
  • 維護囚犯權利,使其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 保證所有政治犯獲得即時及公平的審判
  • 停止徵用童兵
  • 為社會上邊緣群體爭取經濟、社會和文化上的權利
  • 保護人權捍衛者
  • 停止在任何武裝衝突中的非法殺戮
  • 社會運動者及記者的失蹤案件
  • 女性、原住民以及LGBT多元性別者的人權
  • 難民移民以及無身分者之權利
  • 勞工工會以及工人人權
  • 停止非法拘禁以及酷刑、虐待

资金

[编辑]

国际特赦组织指明其资金主要来自其全球会员的会费和捐款,不接受来自政府或政府组织的捐赠[31]。然而,该组织在过去十年中获得了英国国际发展部英语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32]欧盟委员会[33]美国国务院[34][35] 和其他政府或政府组织的资助[36][37]

出版物

[编辑]

國際特赦組織的出版物(報告)主要有:國際特赦組織年報及全球死刑報告,每年定期出版,並配有紙質版和電子USB記憶棒兩種商品可供讀者購買。

《2013死刑处决和判决报告》

[编辑]

國際特赦組織2014年3月發布《2013死刑處決和判決報告》( Death sentences & executions in 2013),全文分7個章節,共計56頁,針對全球死刑執行現狀做出了年度分析和總結。

這份新的報告中說,2013年22個國家共有778人被執行司法處決。該項統計不包括中國、朝鮮等把死刑人数列为机密的國家,因為此類信息在這些國家是機密文件,報告指出,去年全球死刑人數增長的主要原因在於伊朗伊拉克以及沙特阿拉伯執行死刑的人數增多,在伊朗,官方正式承認的人數為“至少369人”,但有“可靠消息來源”報道說這一數字還要再增多335人,該組織統計,在伊拉克,至少有169人被執行死刑,沙特阿拉伯為至少79人。[38]

报告列出的内容中,其中公开处决发生在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和索马里。行刑方式上,包括了沙特阿拉伯的斩首,美国的电刑,中国、越南和美国的注射死刑,还有一些国家被指仍在使用绞刑和枪决。此外,报告说明,去年未有石刑(Stoning)处决的报道。[39]

《2016死刑处决和判决报告》

[编辑]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最新報告,未計中國在內,2016年全球至少有1,023人被處以死刑,比前年大跌近4成。組織利用中国大陆搜索引擎「百度」翻查報道,發現過去3年有近千宗死刑報道,但中国大陸官方數據庫只公開85宗,組織批評當局依然將數據列為機密,外界難以得知實際死刑宗數,違背北京近年稱要公開透明的原則[40]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1.0 1.1 About Amnesty International. Amnesty International. [20 July 2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22). 
  2. ^ The Nobel Peace Prize 1977 - Presentation Speech. Nobel Prize. [2019-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0). 
  3. ^ 3.0 3.1 United Nations Prize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PDF). [2019-03-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29). 
  4. ^ 4.0 4.1 Benenson, Peter, "The Forgotten Prison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Observer, 28 May 1961. Retrieved 28 May 2011.
  5. ^ Childs, Peter; Storry, Mike (编). Amnesty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Contemporary British Culture. London: Routledge: 22–23. 2002. 
  6. ^ Elizabeth Keane. An Irish Statesman and Revolutionary: The Nationalist and Internationalist Politics of Sean MacBride. I.B.Tauris. 2006. ISBN 978-1-84511-125-0. 
  7. ^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port 1968-69. Amnesty International. 1969. 
  8. ^ Amnesty International is accused of espionage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5 March 2009.
  9. ^ Who we are. Amnesty International. [16 March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5). 
  10. ^ Amnesty International News Service "Amnesty International 26th International Council Meeting Media briefing"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13 January 2012., 15 August 2003. Retrieved 9 January 2011.
  11. ^ http://amnesty.org/en/who-we-ar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HO WE ARE
  12. ^ http://amnesty.org/en/who-we-are/accountability/statute-of-amnesty-international/STATUTE[失效連結]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
  13. ^ James Ronand, Howard Ramos, Kathleen Rodgers (2005), "Transnational Information Politics: NGO Human Rights Reporting, 1986–2000"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3-18.,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2005) 49, 557–587
  14. ^ 《NGO與顏色革命》 時報文化 ISBN 978-9571372129
  15. ^ NGO成強權傀儡 全球治理夢一場. [2017-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5). 
  16. ^ NGO玩潛規則 成西方霸權打手. [2017-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5). 
  17. ^ 張宗坤. NGO:好人做善事,會不會犯錯? 讀《NGO與顏色革命》. 苦勞網. 2017-12-16 [2020-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18. ^ Breaking Its own Rules: Amnesty's Researcher Bias and Govt Funding, June 04, 2012, NGO Monitor.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19. ^ 19.0 19.1 維吾爾學生入境香港失音訊疑被審問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港府交代下落. VOA. 2023-05-26 [202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9). 
  20. ^ Abuduwaili Abudureheman: Hong Kong denies detaining Uyghur student. BBC.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7). 
  21. ^ 港府指失蹤維吾爾族學生並無入境-要求國際特赦組織就指控道歉. HK01. 2023-05-27 [2023-05-29]. 
  22. ^ 国际特赦:已找到被报在香港“失踪”的维吾尔族男子 他“并未去香港”. RFI. 2023-05-30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1). 
  23. ^ University Says Uyghur Student Didn't Go to Hong Kong Where He Reportedly Went Missing. usnews. 2023-05-30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6). 
  24. ^ 國際特赦組織日前稱維族漢抵港後失蹤 今稱獲事主告知沒來港. 明報. 2023-05-30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31). 
  25. ^ Rights Group Backtracks on Report of Missing Uyghur Scholar. WSJ. 2023-05-30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6). 
  26. ^ 质疑声音出现后,人权组织重新评估维族学者失踪报告. WSJ. 2023-05-30 [202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8). 
  27. ^ Clarke, Anne Marie. Diplomacy of Conscience: Amnesty International and Changing Human Rights Norm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 ISBN 978-0-691-05743-9. 
  28.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讓死刑從地球上消失:AI強力捍衛生命權 終結對人性尊嚴的侮辱〉,司法改革雜誌,第77期,2010年5月31日。
  29.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打一場消滅貧窮的聖戰:AI嚴肅面對當前迫切的人權危機〉,司法改革雜誌,第77期,2010年5月31日。
  30. ^ 存档副本. [2013-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22). 
  31. ^ Who finances Amnesty International's work?. Amnesty International. 28 May 1961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0). 
  32. ^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arity Limited Report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year ended 31 March 201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 8, Paragraph 10.
  33. ^ Amnes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and Amnesty International Charity Limited Report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year ended 31 March 2007 (PDF): 45, Note 17.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3-28). 
  34. ^ Report of Government Foreign Funding, in Hebrew, 2009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16 June 2012). 
  35. ^ Report of Government Foreign Funding, in Hebrew, 2008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16 June 2012). 
  36. ^ Amnesty International 2010 Report, Page 10, Indicator 8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16 June 2012). 
  37. ^ Amnesty International – INGO Accountability Charter Global Compliance Report 2009, Page 3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16 June 2012). 
  38. ^ 报告:2013年全球死刑处决人数增长百分之15(SCHANTUNG)2014年03月28日. 山东周刊(Shandong Weekly). [2014年3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3月28日) (中文(简体)). 
  39. ^ 报告:2013年全球死刑处决人数增长百分之15(SCHANTUNG). 《山东周刊》(Shandong Weekly). 2014年3月28日 [2014年3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3月28日) (中文(简体)). 
  40. ^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3年處決至少近千人 官方只公開85宗 批違反透明承諾. [2017-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5). 

来源

[编辑]
书籍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