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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繼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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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繼祖
大明太子少保資善大夫工部尚書
籍貫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兗州府濟寧州鄆城縣
字號字孝甫,號雙嵒
出生成化十六年庚子二月十四日
逝世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配偶娶张氏
親屬(曾祖父)樊敬;次子樊士吉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樊繼祖(1480年—1558年),字孝甫,號雙嵒山東鄆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工部尚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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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敬曾孫。山東鄉試第二十九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1][2]。初任河南臨潁縣知縣。十一年正月授山西道試御史,十三年巡视陕西茶马。嘉靖初,奉命查勘畿辅皇室庄田,清出侵占民田二万馀顷。四年(1525年)以病乞归,五年起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九年(1530年)四月升本省右参政,十一月丁母忧归。服除,起补江西右参政。嘉靖十二年(1533年)十月,大同总兵李瑾被乱卒所杀,新任巡抚潘仿仓卒不知所为,被劾夺职,由樊继祖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抵禦外敵有功,加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十六年五月升兵部左侍郎,十七年四月与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王杲、右春坊谕德张治清理军职贴黄。十八年(1539年)嘉靖南巡,任命诸臣提督边备,樊继祖负责提督蓟州山海关等处边备。十九年十二月升兵部尚书添注管事,仍荫一子入监读书,二十年七月任宣大总督兵部尚书,二十一年二月以坐视虏寇荼毒生灵,大负委任,被革职回籍候勘。二十二年三月復任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负责往湖广採发大木,十二月升太子少保,二十四年五月以考察拾遗调南京,十二月查盘给事中李文进、御史赵炳然奏宣大二镇边饷侵折数多,乞治经管诸臣之罪,樊继祖被削职闲住[3][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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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秋霁元吟》、《南国漫兴》、《金丹百咏》、《双岩奏议》、《云朔行稿》、《悬弧徵志》诸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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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樊敬,曾任刑部左侍郎;祖父樊玘,曾任七品散官;父親樊沂。母侯氏。慈侍下[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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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山东通志》:樊继祖字孝甫,郓城人。正德辛未进士,授临颍知县。流冦猖獗,修城严备,冦不敢犯。召为监察御史,世庙即位,疏请劝学勤政,奉命查勘畿辅庄田,清出侵占民田二万馀顷,一时权贵为之敛迹。升河南副使,剿平剧贼,稍迁江西参政。值大同兵变,超拜右佥都御史,往抚其地,继祖力主招抚,设方畧擒其首恶,重镇以宁。晋兵部侍郎,上南幸,提督边备。晋兵部尚书、总督宣大,时冦骑充斥,縦掠关南,继祖督兵应敌,多所斩获,后以太子少保谢政,家居卒。所著有《秋霁元吟》、《南国漫兴》、《金丹百咏》、《双岩奏议》、《云朔行稿》、《悬弧徵志》诸集。
  4.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339):樊繼祖,字孝甫,號雙嵒,鄆城人,敬曾孫。正德六年進士,屢擢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西邊警聞,總制督戰有功。終工部尚書,謝政歸卒。有雲朔行稿、南園漫興。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劉本淳
明朝臨潁縣知縣
1511年
繼任:
孫孟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