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帕镇
外观
(重定向自法帕)
法帕镇 ᥜᥣᥳ ᥚᥣᥱ(德宏傣语) Fǎpà Zhèn(汉语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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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 |
法帕的街道(摄于2017年) | |
原法帕乡在潞西县的位置(1988年) | |
坐标:24°23′27″N 98°33′16″E / 24.39083°N 98.55444°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云南省芒市(时称潞西市) |
建立 | 1998年 |
語源 | 傣语,意为“雷劈村” |
政府駐地 | 法帕村公所法帕村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6 |
面积 | |
• 总计 | 224 平方公里(86 平方英里) |
人口(1990) | |
• 總計 | 23,909人 |
• 密度 | 106.74人/平方公里(276.5人/平方英里)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电话区号 | +86 (0)692 |
GDP(1990年) | 1,866.7万元 |
法帕镇(傣那语:ᥜᥣᥳ ᥚᥣᥱ),是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时称潞西市)曾经下辖的一个镇,驻地在芒市城南的法帕村公所法帕村,傣族(坝区)、汉族(山区)是镇内主要民族[1]:1090。法帕镇已于2005年撤销。
历史
[编辑]1958年10月,潞西县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从芒市坝区分出红旗公社,1959年更名法帕联社。1963年2月,废法帕联社,成立法帕区。1969年再次实行人民公社化,恢复红旗公社,1971年复名法帕公社。1984年初潞西县废人民公社体制,开始设区建乡体制改革,法帕公社更名为法帕区。1987年10月,潞西县施行区乡体制改革,法帕区改为法帕乡。[2]:29-311998年,法帕乡撤乡设镇成立法帕镇。2005年11月,法帕镇撤销,辖区并入风平镇[3]:2561。
地理
[编辑]法帕镇位于芒市(时称潞西市)东部,上东、平河两个村公所属深切割中山区,其余村寨为坝区。最高海拔2,889.1米,也是全市最高点,最低点海拔887米。镇内地区性立体气候明显,平河属寒温带气候,年降雨量比坝区多1,000毫米,上东属温带、暖温带气候,坝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乡面积224平方千米,共有耕地46,572亩,其中水田32,617亩,森林覆盖率42.7%。1990年产粮占全县产量的13.5%,镇南的芒蚌村内有芒蚌温泉。[2]:35
行政区划
[编辑]法帕镇下辖以下地区:
法帕村、腊掌村、遮晏村、芒里村、上东村和平河村。[4]:493-495
参见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中国政区大典》编委会. 《中国政区大典》.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9年. ISBN 7-213-01789-6.
- ^ 2.0 2.1 云南省潞西县志编纂委员会. 《潞西县志》.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1993年. ISBN 7-5415-0685-0.
- ^ 段丽元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 云南卷》.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6年. ISBN 978-7-5087-5306-5.
-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志编纂委员会. 《德宏州志·综合卷》. 芒市: 德宏民族出版社. 1994年. ISBN 7-8052-5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