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法帕镇

坐标24°23′27″N 98°33′16″E / 24.39083°N 98.55444°E / 24.39083; 98.55444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法帕
法帕镇
ᥜᥣᥳ ᥚᥣᥱ(德宏傣语
Fǎpà Zhèn(汉语拼音
法帕的街道(摄于2017年)
法帕的街道(摄于2017年)
原法帕乡在潞西县的位置(1988年)
原法帕乡在潞西县的位置(1988年)
坐标:24°23′27″N 98°33′16″E / 24.39083°N 98.55444°E / 24.39083; 98.55444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云南省芒市(时称潞西市)
建立1998年
語源傣语,意为“雷劈村”
政府駐地法帕村公所法帕村
村级区划单位数6
面积
 • 总计224 平方公里(86 平方英里)
人口(1990)
 • 總計23,909人
 • 密度106.74人/平方公里(276.5人/平方英里)
时区北京时间UTC+8
电话区号+86 (0)692
GDP(1990年)1,866.7万元

法帕镇傣那语ᥜᥣᥳ ᥚᥣᥱ),是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时称潞西市)曾经下辖的一个镇,驻地在芒市城南的法帕村公所法帕村,傣族(坝区)、汉族(山区)是镇内主要民族[1]:1090。法帕镇已于2005年撤销。

历史

[编辑]

1958年10月,潞西县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从芒市坝区分出红旗公社,1959年更名法帕联社。1963年2月,废法帕联社,成立法帕区。1969年再次实行人民公社化,恢复红旗公社,1971年复名法帕公社。1984年初潞西县废人民公社体制,开始设区建乡体制改革,法帕公社更名为法帕区。1987年10月,潞西县施行区乡体制改革,法帕区改为法帕乡[2]:29-311998年,法帕乡撤乡设镇成立法帕镇。2005年11月,法帕镇撤销,辖区并入风平镇[3]:2561

地理

[编辑]

法帕镇位于芒市(时称潞西市)东部,上东、平河两个村公所属深切割中山区,其余村寨为坝区。最高海拔2,889.1米,也是全市最高点,最低点海拔887米。镇内地区性立体气候明显,平河属寒温带气候,年降雨量比坝区多1,000毫米,上东属温带、暖温带气候,坝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乡面积224平方千米,共有耕地46,572亩,其中水田32,617亩,森林覆盖率42.7%。1990年产粮占全县产量的13.5%,镇南的芒蚌村内有芒蚌温泉[2]:35

行政区划

[编辑]

法帕镇下辖以下地区:

法帕村、腊掌村、遮晏村、芒里村、上东村和平河村。[4]:493-495

参见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1. ^ 《中国政区大典》编委会. 《中国政区大典》.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9年. ISBN 7-213-01789-6. 
  2. ^ 2.0 2.1 云南省潞西县志编纂委员会. 《潞西县志》.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1993年. ISBN 7-5415-0685-0. 
  3. ^ 段丽元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 云南卷》.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6年. ISBN 978-7-5087-5306-5. 
  4.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志编纂委员会. 《德宏州志·综合卷》. 芒市: 德宏民族出版社. 1994年. ISBN 7-8052-5248-3. 

24°23′27″N 98°33′16″E / 24.39083°N 98.55444°E / 24.39083; 98.5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