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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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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桶处,位于紫禁城西南角、武英殿建筑群以南,是清朝成立的皇宫内专职消防机构。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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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桶,又名“机桶”,早在宋朝便有,当时称为“唧筒”,见曾公亮丁度等人奉敕修撰的《武经总要·卷十二 守城》,并且附有唧筒构造图。当时的唧筒采用竹子制做,在大竹筒内装有小竹筒,小竹筒端头设有活塞,顶端用更细的竹筒当作进水口暨喷水口。活塞位于进水口时,向后抽拉小竹筒,水被抽入大竹筒内,再推动小竹筒,让已经处在大竹筒后端的活塞挤压筒内之水,令水从喷水口喷出,用以灭火。[1]

后来,唧筒获得改进,附加支架、横梁等等构件,成为简单的机械装置,性能有提高,喷出水量增加。灭火时,唧筒的水射出,恰似白色的水龙,所以此种灭火器具又称“水龙”,因仍以人力为动力,故又称“人力龙”。[1]

清朝,在紫禁城乾清门东华门西华门等处,均设有激桶。明朝、清朝,紫禁城频繁发生火灾,故十分重视激桶的管理,对激桶放置的位置及数量均有严格规定。例如清朝《钦定总督内务府现行则例》记载,“紫禁城整饬火烛,乾清宫等处激桶七十架,东华门内东北筒闲房内四架,西华门筒子河朱旗房三间内四架。”康熙年间,因太和殿失火,康熙帝颁旨设立“火班”,作为消防队。据《朝鲜王朝实录》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清朝向朝鲜赠送激桶,这说明当时清朝皇宫的消防装备较为充裕。[2]

清朝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一日(1889年11月23日),清廷在武英殿前设立激桶处,以苏拉200名为激桶兵,激桶处掌管激桶并司灭火之职。武英殿在清朝是宫廷修书场所,在这里建消防队确有必要。[1]激桶处位于武英门外三座桥以南,与三座桥隔路相望。激桶处的建筑为一座东西走向的廊房。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年),将京师工巡总局改为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下设有消防处。此后,紫禁城外围的皇家消防队统一划归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但皇宫内仍保留一支约百余人的消防队。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自日本东京唧筒机械制造所购入四辆蒸气唧筒车。中华民国成立后,逊清皇室还保留有数十位消防员。1923年建福宫火灾后,溥仪出资奖赏救火有功人员,其中赏给京师警察厅保安队、消防一队、消防二队(140人)27000元,赏给“公府消防队”(50人)3000元。其中的“公府消防队”,便是逊清皇室的消防队。1924年,冯玉祥溥仪逐出紫禁城,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紫禁城的消防装备还是陈旧的激桶,另有一辆1935年生产的进口泵浦消防车,辐条为木制,十分笨重。[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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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竹筒增加威力成“人力龙”北京消防始于武英殿,搜狐,2006年11月02日. [2013年10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0月14日). 
  2. ^ 2.0 2.1 侯耀,紫禁城的火灾与防火,北京文博,2004-7-27. [2013-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