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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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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最高法院司法区划分

紐約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是纽约州法院系统中的初审法院[1][2],共分為13个司法区,纽约市五个各為一个司法区,長島另為一个司法区,紐約上州則分為7个司法区。纽约州62个各郡都设有分院,较小的郡可能跟其他郡共用一个法院。

司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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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區

1

紐約郡

2

國王郡

3

阿伯尼郡哥倫比亞郡格林郡壬色列郡斯科哈里郡沙利文郡阿爾斯特縣

4

柯林頓郡艾塞克斯郡富蘭克林郡富爾頓郡漢密爾頓郡蒙哥馬利郡薩拉托加郡斯克內塔第縣聖老楞佐縣沃倫郡華盛頓郡

5

赫基默郡傑佛遜郡劉易斯郡奧奈達郡奧農達加縣奧斯威戈郡

6

布魯姆郡希芒郡希南戈縣科特蘭郡德拉瓦郡麥迪遜郡奧齊戈郡斯凱勒郡泰奧加郡湯普金斯郡

7

卡尤加縣利文斯頓郡門羅郡安大略郡瑟內卡郡斯托本郡韋恩郡耶芝郡

8

亞利加尼縣卡特羅格斯郡學托擴縣伊利郡傑納西郡尼加拉郡奧爾良郡懷俄明郡

9

杜且斯郡奧蘭治郡普特南郡羅克蘭郡西徹斯特郡

10

拿索郡沙福郡

11

皇后郡

12

布朗克斯郡

13

里奇蒙郡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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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最高法院的法官由選舉產生,任期14年。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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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年选民指南. 司法競選道德中心. [201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黄长营. 纽约州法院系统. 中国法院网. [201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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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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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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