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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自然天

中华地区传统文化中是信仰體系的最高核心之一,其狹義僅指與「」相對的「天」;而廣義的天,即太一大自然天下等。

天有神格化人格化的概念,指的是最高之,稱為皇天、昊天、天皇大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即道教和民間信仰中的玉皇上帝(玉皇大帝);又稱為蒼天、上天、上蒼、老天、老天爺等。

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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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文明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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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刪詩書,目的是整理儒門的理論基礎,以供學子入門之用。其中《詩經》偏重人倫哲學,《書經》則偏重政治哲學。任何哲學論述都不可避免的立論於某種假設。這一點和宗教是共通的。如果我們定義「迷信」為「對一套未知的述說,無條件的、絕對的相信」。[1]那麼我們可以說,宗教是建立在「迷信」的基礎上。沒有迷信,就沒有宗教。哲學的假設是可以討論的[2],宗教的迷信是不容置疑的。這是他們之間最根本的差別。

尚書》是太史收藏的,一千多年的國家檔案。大概是華夏文明最古老的典籍。 華夏文明的基本假設是「昊天上帝」的存在。根據老子對這個「昊天」的說明[3],天是要遵從道,而道是遵從自然法則的。從這個觀點,昊天是自然法則的代稱,是一個沒有形體的抽象概念。老子姑且把他稱之為「道」。[3] 而且「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所以昊天是不能夠用文字語言加以定義的。[4]那麼我們該如何了解昊天呢?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找出《尚書》對昊天的描述。從描述中了解昊天的原始定義。

天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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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天有許多不同的稱呼,天地,天,上天,帝,上帝,昊天,昊天上帝,皇天上帝,皇上帝,皇天,皇。這些不同的稱呼,散佈在《尚書》裡。很明顯,指的都是同一個主體。可能是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場合的異稱。

《尚書》對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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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尚書。泰誓上》。」、《詩經.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天是造物者[5],天並不是自己動手創造,而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設定一套「天道」也就是「自然法則」,然後依據這套法則,萬物可以自我創造。[3] 這個造物者是「 生而不有,為而不持,長而不宰。《道德經》」所以他不擁有萬物,不管轄萬物,只站在旁邊,以保證萬物按照天道運行。[6]天不是靜止不動的,他藉助宇宙運行,展現他的動能。[7]「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易經》」。儒家「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載物之厚。《論語》」 這是「天生地養」的觀念。而昊天上帝的存在,是為了生養萬物。所以天道是「好生」,是「善」,是「慈悲」的。[8]

「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年。《尚書·召誥》」根據現代遺傳學,一個人的聰明以及他的體質,是與生俱來的。體質決定一個人的壽命。所以智慧水平與生命久長是天所賦予的。[9]

賞善罰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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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是善惡分明的,「天道,福善禍淫。《尚書·湯誥》」根據天道,決定一個人的吉凶。可是「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書·伊訓》」一個人的吉凶是根據你的行為,隨時改變。[10]

君以及師領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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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既無堅甲厚皮以自保,又無長牙利爪以禦敵。「群居」是保障個體生存,種族延續的唯一生存方式。「貪、懶」是動物保障個體生存帶來的天性。貪懶的個性,表現在行為上就是自私。自私的天性本來無所謂好壞。可是在一個群居的社會,自私是造成糾紛的原因。因為「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尚書·仲虺之誥》」所以「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尚書·泰誓上》」這是天命思想的來源。[11]

君王要照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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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天惠民,惟辟(君王)奉天。《尚書·泰誓中》」所以君王是 「命于帝庭,敷佑四方,《尚書·金藤》」 這是天意。天意就是要君王照顧百姓。

中國皇室中獨特的一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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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提出天子直接向上帝祭祀的祭天禮儀。其他人則通過祖先祭祀上帝,上帝降福給有德行的人。《尚書·高宗肜日》:「惟天監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絶命。民有不若徳、不聴罪、天既孚命、正厥徳、乃曰、其如台。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豊於昵。」中國雖然有民間多神及自然崇拜,但是皇室中獨特的一神論「天子祭天」,仍在許多朝代以非偶(圖)像崇拜的祭天儀式綿延流傳。

皇室祭天的天壇之圜丘

人格天/個人上帝(personal God):中国传统宗法性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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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傳》:「元氣昊大,則稱昊天。遠視蒼蒼,則稱蒼天。此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昊天上帝和天相比,具有一定的人格化的意味。

尚書》“商書·伊训第四”中提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春秋左傳·僖公五年》:「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緊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墨子天志

自然天/非個人上帝(impersonal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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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國之時,思想進步,人文理性精神勃發,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神為人創,民為神主,則上古神秘觀念漸消,「皇天上帝」之概念漸由自然之「天」取代,天為道德民意之化身,這構成了後世中國文化信仰的一個基礎,而「敬天祭祖」是中國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

儒家不可知論和衍伸出儒教的人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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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某些傳統,從某種程度上說是一種不可知論。例如在論語中,孔子說:「子不語怪力亂神」,但並沒有說,「子不信鬼神」,亦曾說過:“未知生,焉知死”,很典型地說明了東方的不可知論。

鄭玄曰:「上帝者,天之別名也」;另一方面,有時又作了區分,如《漢書》記載:「四年春,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上帝」,其中又將天和上帝區分開來,上帝地位低於天。以鄭玄為代表的神學體系認為上帝為天之別名,總共有六天六上帝。六天上帝即昊天上帝與五方上帝。昊天上帝(天皇大帝)為全天之帝;五方天帝各為一方天帝,分別為中央土德黃帝含樞紐、東方木德青帝靈威仰、南方火德赤帝赤熛弩、西方金德白帝白招拒、北方水德玄帝汁光紀。

王肅為代表的宗教系統認為五行人帝可稱為上帝,但不可稱為天;昊天上帝則可稱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中華文化中單說上帝即指昊天上帝。六上帝中,五行人帝可稱為上帝,但不可稱為天;昊天上帝則可稱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按《隋書·禮儀》所載:「五時迎氣,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屬,非祭天也。天稱皇天,亦稱上帝,亦直稱帝。五行人帝亦得稱上帝,但不得稱天。」周朝以後的儒教繼承了周以前的中華宗教信仰傳統,因而歷代祭天延綿不絕。

中國西漢思想家董仲舒提出的一套神學理論:人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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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朝的思想家董仲舒認為天是有意志的,能够支配一切的最高主宰,自然界的一切規律,以及人類的人事變化都是“天”所决定的。而人也是“天”按照自己的特點塑造的,人是為了體現天意被創造出来的。此套神學理論成為當時君主獲得统治合法性的一個依據,同時也是儒生集團制衡君主的一個思想工具。

道教中的玉皇大約是東漢時期出現的概念,由儒教中的昊天上帝轉化而來,但更人格化了。庄子认为,万事万物本于道,天由道而生。墨子把上帝鬼神看作人类之外的另一种生灵[12]宋真宗封玉皇號曰「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宋徽宗再加封玉皇大帝為「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玉皇和昊天合一,從而大大提高了玉皇在民間的威望,令玉皇信仰流行開來。[13][14]玉皇上帝、昊天上帝,名稱有异,而所指相同,實指一體,只是不同的場合使用不同的概念。儒教、中國傳統官方祭祀中一般稱昊天上帝,民間、道教中多稱玉皇大帝。

儘管玉皇上帝為中華民間信仰中的最高神、眾神之王,在道教中和太上老君一樣有著極為崇高的地位,玉皇被稱為「諸天之主」、「萬天之尊」,但地位低於道教中的最高神靈三清元始天尊道德天尊靈寶天尊。在道教中,玉皇上帝的職能是「承三清之命,察紫微之庭」,「小事專掌,大事申呈」。

钟始生的《天学初征》和《天学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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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第一,天是苍苍之天,是与地相对的物质之天;第二,天是“统御世间、主善罚恶之天,即《诗》、《易》、《中庸》所称上帝是也”,但这个主宰之天只是“治世,而非生世,譬如帝王,但治民而非生民也”。钟始生认为利玛窦附儒之论是对儒学天论的曲解。[1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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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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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carta百科全書上對「迷信」的定義是:「非理性地相信某種行為或儀規具有神奇的效力。」
  2. ^ Anthony Quinton. The ethics of philosophical practice. (編) T. Honderich, ed. 牛津哲學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牛津大學出版社. 1995: 666. ISBN 978-0-19-866132-0. "哲學是一種理性的批判性思維,或多或少對自然世界進行系統化(形上學或存在論),信仰辯護(認識論或知識論),和人生引導(倫理學或價值理論)。上述列表中的三個元素都有一個非哲學的副本,區別在於哲學那理性批判的程序和其系統性。每個人對自己所生活的自然世界都有自己的基本觀念。形上學替代那些未加辯論的假設歸納出這麼一個作為一個整體理性地組織世界的概念。每個人都在某種情境下會在對他們在做的事並沒有任何理論認識的情況下質疑自己或他人的信仰並伴隨著或多或少的成功。認識論尋求通過辯論來明確正確信仰形成的規則。每個人通過把行為引導到期望的或有價值的目標來支配自己的行為。倫理學或道德哲學在其最包容的意義下旨在闡明在理性的系統化情境下包含的規則或原則。"
  3. ^ 3.0 3.1 3.2 陳鼓應-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所說的「道」,都是指實存意義的道。末句所說的「天法道,道法自然」,乃是指效法實存 之「道」所呈現的自然規律。
  4. ^ 「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
  5. ^ 「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尚書。泰誓上》。」《詩經.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6. ^ 「 生而不有,為而不持,長而不宰。《道德經》」
  7.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易經》」
  8. ^ 「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載物之厚。《論語》」
  9. ^ 「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年。《尚書·召誥》」
  10. ^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書·伊訓》」
  11. ^ 《孟子·梁惠王下》:「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
  12. ^ 墨子. [2016-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25). 
  13. ^ 玉皇大帝. [2016-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1).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1-05-11.
  14. ^ 《宋史·志·禮·吉禮·天書九鼎》:「徽宗政和六年九月朔,復奉玉冊、玉寶,上玉帝尊號曰『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蓋以論者析玉皇大天帝、昊天上帝言之,不能致一故也。又詔以王者父天母地,乃者祇率萬邦黎庶,強為之名,以玉冊、玉寶昭告上帝,而地祇未有稱謂,謹上徽號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
  15. ^ 程小娟:《God的汉译史——争论、接受与启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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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天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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