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修订间差异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Fauzty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180行: 第180行:
==到目前為止,提出四次快速刪除的人士還是不承認IP用戶的破壞==
==到目前為止,提出四次快速刪除的人士還是不承認IP用戶的破壞==
IP用戶明確的破壞。--[[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10:40 (UTC)
IP用戶明確的破壞。--[[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10:40 (UTC)

== [[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編輯戰 ==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sign=[[User:Jimmy-bot|Jimmy-bot]]([[User talk:Jimmy-bot|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16:42 (UTC)}}

IP用戶主張2020年選舉,用戶@-{[[User:Fauzty|Fauzty]]}-:主張2019年選舉。所以產生編輯戰或是條目異動等爭議。第七屆更改選制後,7-9屆都是年初選舉。但每10年會檢討一次選區,仍有變數。本來建議使用'''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也被淹沒在編輯戰中。(PS.2018年的七合一,其實也沒還確定選舉日)如此範疇是否依未來條目提刪處理? 或是條目全保護比較適當? [[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1:39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FFCD71; background-color: #DB6D00;">(:)</span>'''回應'''時程以中選會公佈,沒來源前一律不寫。條目名稱亦同。-[[:User:Kerolf666|KRF]]([[User_talk:Kerolf666|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2:05 (UTC)
::@-{[[User:Kerolf666|Kerolf666]]}-:[[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為例,其實早在一兩年前都會有人開始準備。但以現在也還不知道正確選舉日期。<small>—以上[[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Zenk0113|貢獻]])加入。</small>
:首先,'''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我根本沒有「主張」過2019年選舉,這種抹黑手法不會有效果的。因為大家一眼就看得出來是IP用戶破壞條目。還有,根本就沒有發生過編輯戰,這人為何抹黑說是'''發生了'''編輯戰呢?至於關鍵點,誰是誰非或是法律上為何會造成2019年是可能的,我相信條目本身內容已經解釋得很詳細了。--[[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5 (UTC)
:IP用戶[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23232 所寫的東西是這樣]。好了,很清楚是破壞。[[User:Zenk0113|Zenk0113]]現在還要強辯說這個IP用戶沒做破壞嗎?這種指責非常可笑。--[[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9 (UTC)
::@-{[[User:Fauzty|Fauzty]]}-: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花了點時間幫您找了幾個可靠來源皆說明選舉年於2020年,如果您無其他可靠來源可以證明2019為選舉年,我會等這段討論後進行後續(如果屬未來條目,不適合現在成立的話)。條目本身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說明,這樣很容意被認定原創研究或是推論。[[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07 (UTC)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1210210-1.aspx 陳英鈐:立委選區是否變更 12月討論] 中央通訊社 2017.11.21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73562 屏東人口少7.2萬人 下屆區域立委恐剩2席] 自由時報 2017.12.5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21004284-260407 立委選區變更案下月討論立院若不同意將院際協商] 中時 2017.11.21
:::胡說八道。我當然和破壞沒有共識。任何人都和破壞不會有共識。--[[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
:[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12586 破壞前的內容是這樣]:「''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民國108年(2019年)年底或民國109年(2020年)年初舉行。選舉日尚未公告''」。這整句都是我自己親手寫的。還有,破壞之前的條目本身就寫得很清楚了。--[[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
::還那麼久以後的事,現在寫根本寫不出有實質意義的內容,右邊的大篇infobox還是第九屆立委選舉的結果,根本是在誤導讀者,所以我建議提刪,等事情明朗化後再建立,且這樣也不會有編輯戰。-[[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28 (UTC)
:::請先拿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既然沒有發生編輯戰,哪來的所謂「這樣才不會發生編輯戰」?況且,你認為是在誤導讀者,那麼你可以自己動手把 infobox 完全拿掉啊。雖然我自己不十分同意這算誤導,不過我並不介意把 infobox 拿掉。--[[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40 (UTC)
:說到原創研究,「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這才是原創研究。根本沒有聽過什麼「改選制就會變成同一年選」的說法。很明顯是自己發明的。破壞的證據我已經提了,[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23232 很明顯很清楚就是破壞]。先提出這不是破壞的證據吧。不然'''這就是破壞''',已經確定。再說一次:'''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54 (UTC)
::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但是如果您覺得您是在處理破壞,何不依wiki的破壞處理程序進行呢? 一樣或是類似的增增減減超過三次一樣會被列為編輯戰。破壞未成立的前提下,這只是代表您與ip用戶沒有達成共識。
::至於條目命名問題,請您找出2019年選舉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4:54 (UTC)
:::破壞已經成立,[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23232 不論他自己怎麼辯,這就是很清楚的破壞行為],並非如你說的破壞還未成立。請你找出「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的規定或法律要求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6:47 (UTC)
::::這個之前,您與ip用戶已經反覆編輯行為了。我還是建議您日後碰到反覆的編輯行為,先與其他人達成共識吧。尤其很多ip用戶有可能是新手,建議以wiki的角度講規則,而不是用你的道理。我主張2020年選舉,我找了三個可靠來源,過去選舉條目命名就是依投票日的年度做為命名基準。另外,依目前發言的使用者其實比較偏向提刪就是。[[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7:18 (UTC)
:::::'''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如果有,請你找出證據。既然你到現在還找不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那就是沒有。既然沒有的事情你要說主張成有,那你應該找出發生過的證據,而不是在這裡空口白話。「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你也還沒找到,這都是你的原創研究,請你找到證據之後再來主張。把破壞說成是破壞未成立,這就只是指鹿為馬。--[[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1:25 (UTC)
::::::好!就算沒有發生編輯戰,就算「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是沒有根據的事,但目前條目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也是真的,說來說去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前一年選的可能性-{」}-,所以在下提議提刪,等很多事項確定後再建立。-[[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17年12月19日 (二) 01:37 (UTC)
:::::::目前無實質意義的內容是因為目前的條目內容是破壞後的。[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12586 破壞前的有寫東西]。--[[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1:43 (UTC)
我覺得直接進提刪討論吧,不然這串鬼打牆不知道要多久。你所謂的破壞前的內容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證明,再次重申我提了三個可靠來源。[[User:Zenk0113|Zenk0113]]([[User talk: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2:40 (UTC)
:[[User:Zenk0113|Zenk0113]]主張發生編輯戰,我主張發生破壞。我提出了發生破壞的證據,[[User:Zenk0113|Zenk0113]]到現在提不出發生編輯戰的證據。三個可靠來源看了,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支持你說的。你說的完全是你自己的發明。口口聲聲說共識共識,怎麼你不用和我達成共識,卻叫我去和破壞者達成共識呢?這可奇了。還有你說你提了來源,可是那三個來源沒有一個能證明「選舉日必然不發生在2019年」。既然如此,這個條目標題本身就是正確的。如果你對條目標題有疑問,那應該可以於 talk 針對論題來討論才對,但是你卻做出'''發生編輯戰'''這種明顯有誤導性的指控。我已經證明了你的這個指控根本就不正確。你說七到九屆都同一年年初選,這是客觀事實陳述。但「改選制之後(必然)同一年選舉」這是你自己發明的,沒有任何根據的論斷。我也從來沒聽過有誰是這樣講的。--[[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3:49 (UTC)
::您所謂的[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12586 破壞前的有寫東西],寫了一大串(而且沒有來源),說來說去總結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2019年選的可能性-{」}-而已,這就是我所謂的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來源(如果現在就有來源的話)說哪一天選就哪一天選,何必長篇大論推斷可能性?-[[user talk:克勞棣|游蛇脫殼]]/[[user:克勞棣|<span style="color:#5e4">''克勞''棣</span>]] 2017年12月19日 (二) 04:34 (UTC)
::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background:#D2691E;color:white;">'''(~)'''</span>'''補充'''在下原建議使用暫定命名「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被你直接退回認定無爭議及@-{[[User:D2513850|D2513850]]}-:建議使用的暫定命名模版也被您視為破壞。
:不然還是<span style="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 #ffa0ab; color: white;">(◇)</span>'''删後重建'''好了,等中華民國立委的席次選區分配和實際的選舉日期確定後再重建也不遲。 [[User:Mattc123456c|-- Matt Zhuang]]([[User talk:Mattc123456c|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22 (UTC)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FFDD77; color:#800000;">(*)</span>'''提醒'''[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50584 一次破壞]、[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51591 二次破壞]、[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2019%E5%B9%B4%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E9%81%B8%E8%88%89&oldid=47472186 三次破壞],這是明確的屢次破壞行為,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只有針對破壞行為的回退。--[[User:Fauzty|Fauzty]]([[User talk: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55 (UTC)
:對方破壞歸破壞還是有放來源,阿你不就堅持原創研究沒有來源還要嘴砲所有人嘛?你就一直提對方破壞,沒提你跟對方在玩加加減減的遊戲 [[Special:用户贡献/111.248.146.74|111.248.146.74]]([[User talk:111.248.146.74|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3 (UTC)

2018年1月2日 (二) 15:52的版本

單方面提出的所謂暫定命名提案

@114.40.118.235Fauzty 幾位是否就待正式公告出來再決定命名就好了,依改變選制後經歷三屆的選舉都於年初選舉,但本屆可能面臨選制改變仍有其他變數。就暫且命名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吧。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01:44 (UTC)[回复]

無論依照歷屆慣例,或著法律,「2019年」這個條目名稱都是正確的。我想該條目的內容已經寫得很清楚。更何況投票日在哪一天對任期固定根本沒有影響。就任日在哪一天對任期長短才會有影響。--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06:08 (UTC)[回复]

@Fauzty更改選制後,7-9屆都是年初選舉。我不知道您的2019如何而來? 麻煩提出可靠來源證明。目前依過去命名方式都是以投票日做為基準來命名選舉條目,與任期無關。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1:28 (UTC)[回复]

2019年來自於2019年11月、12月以及2020年元月。投票日期尚未確定,但「日期範圍」是已知的、也是已確定的。這三個月,其中兩個月屬於2019年,一個月屬於2020年。2019年的由來沒啥特別的。而且條目內文已經對此有詳細的說明。--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39 (UTC)[回复]

@Fauzty我認為應該加上{{暫定名稱|alternate title=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像這個編輯,因為舉辦日期尚未確定--林勇智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57 (UTC)[回复]

我不太同意「占卜師行為」的論斷。因為這條目所指的事件是屬於「頗為肯定會發生」。日期的確尚未確定,這點屬實,但「日期範圍」是已知的。--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6:39 (UTC)[回复]

我想已經很明顯,該位IP用戶不願意到討論頁進行條目編修的討論。在這裡正常依常規針對內容而討論的是我本人。而該位IP用戶目前一次也沒有發言。--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08:43 (UTC)[回复]

是您不要欺負新手才是。您確定對方了解WIKI會使用WIKI嘛? 善待新手吧。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09:04 (UTC)[回复]

應該要這樣,因為任何一個議會的下次選舉本身都有未知數,例如1976年起日本眾議院沒有一次是做完任期的。 Simon 1996留言2017年12月20日 (三) 12:11 (UTC)[回复]

由於有用戶提出刪除,又有另一位未在此討論頁參與討論的用戶移動了條目,為了避免刪錯,建議在提刪期間不應更動條目名稱。--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3:55 (UTC)[回复]

要刪管理員會一起刪,包含你沒有可靠來源的草稿。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4:11 (UTC)[回复]
發生破壞時把破壞前的內容放到草稿是標準的編寫行為。--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4:36 (UTC)[回复]
而且何謂一起刪?這說法實在奇怪。如果你意欲刪除「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及「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這兩個條目,你應該提出兩個提刪,提一個卻刪兩個可能不是太合理。在提刪頁也有用戶提及作為重定向而保留這種方案。你所稱的一起刪、全部刪這種說詞,我看是不符合常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7:34 (UTC)[回复]

為什麼用阿拉伯數字10替代了「十」?為什麼第十屆放在前面,而不是「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20 (UTC)[回复]

(※)注意,經過上面討論Zenk0113單方面宣稱的所謂「暫時定名」並沒有達成共識。也就是說「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不可以作為暫時定名。--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20 (UTC)[回复]

IP用戶多次破壞條目

有IP用戶多次破壞條目,並且不參與本討論頁的討論。一次破壞二次破壞三次破壞,這是明確的破壞行為。--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7 (UTC)[回复]

第四次破壞,明確的重複破壞行為,且該用戶不參與討論頁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6:18 (UTC)[回复]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

新聞都說2020年了 結果Fauzty他一直堅持2019年選舉 而且新聞都說2020年了 你們管理員應該有看到新聞! Fauzty真的很固執 真的一直堅持2019年選舉 拜託管理員幫幫忙 修改回來好嗎? 而且他也被其他成員說了 別做原創研究 !! 明明就是2020年才要選的 他很愛堅持2019年選舉

我跟他說2020年才要選 結果他一直置之不理 一直認為2019年要選舉!

你們管理員可以看 >

2008年 2012年 2016年

每4年選舉一次

那下屆選舉是幾年?

而且立法院從2008年後 任期就沒有變動了

也請你們2023年改成2024年 謝謝!

立委和總統都是每4年選舉一次! --114.47.64.195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7:35 (UTC)[回复]

感謝你提出意見,歡迎到此針對如何編修條目進行深切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7:53 (UTC)[回复]

未完成:頁面目前未被保護。--Xiplus#Talk 2017年12月25日 (一) 23:50 (UTC)[回复]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

移動條目「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暫定名稱,減少爭議。並添加暫定名稱模板。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4:49 (UTC)[回复]

  • (*)提醒不應提出移動。原因是,有用戶提刪,而提刪期間不應該移動條目。若要移動條目,則應該撤銷提刪。而且,你是要移動到「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還是「中華民國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光是這點就還值得進一步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28 (UTC)[回复]

統一命名開頭,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反正不會是沒有可靠來源的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40 (UTC)[回复]

你說的沒有可靠來源所指為何?請賜教。又,為何堅持把「十」改為阿拉伯數字的10?是為了規避什麼?總要講出道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6:40 (UTC)[回复]
還有,我也發現提刪者就是你本人。如果你現在想移動條目,因為提刪期間不應該移動條目,那麼你應該自己先撤銷提刪,才能提條目移動。這才是正辦。提完移動,待條目移動完成,以該刪除的條目名稱再提刪,這才是正確程序。--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6:43 (UTC)[回复]
提刪跟移動是兩回事。另,統一命名而已,如第13屆金曲獎。用屆數是暫定名稱,為了尊重你沒有可靠來源的2019年的可能性而已。就算ip用戶有提出可靠來源指出2020年為選舉年。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37 (UTC)[回复]
你說的沒有可靠來源所指為何?之前在本頁的討論我一開始就講了,2019來自於2019年11月、12月。還有IP用戶並無提出任何證據指稱此事件不可能於2019年發生。況且該位IP用戶本身就是屢次破壞者。--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44 (UTC)[回复]
wiki編輯是認可靠來源已多次說明,而您曾經提出的來源只是您的一句話或是法規而已,是您沒有提出2019年為選舉年的證明。ip用戶變成破壞者還不是您沒有善待新手。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56 (UTC)[回复]
我問第三次了。你說的沒有可靠來源所指為何?你還是不回答。投票日期尚未確定,但「日期範圍」是已知的、也是已確定的。直到今日該位IP用戶沒有找出任何證據來解說「日期範圍包括2019年」有什麼錯誤之處。你也是,至今兩者都沒有找出證據反駁「日期範圍包括2019年」這個事實。--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9:01 (UTC)[回复]
wiki編輯是認可靠來源已多次說明,而您曾經提出的來源只是您的一句話或是法規而已,是您沒有提出2019年為選舉年的證明。ip用戶變成破壞者還不是您沒有善待新手。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3:13 (UTC)[回复]
法律是出版品,印刷出版於公報,符合WP:可供查證。你認為一句法規不屬於可靠,這種認定恐怕不是很有道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所以如果條目沒被刪,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是目前最適合的暫定名稱。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3:17 (UTC)[回复]
我想並不是。那是你單方面提出的。比如說「2019年至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並不比你提出的差,為何被你排除掉了呢?--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未完成:頁面目前未被保護。--Xiplus#Talk 2017年12月25日 (一) 23:50 (UTC)[回复]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

謝謝你們能夠分辨台灣哪時選舉 不然我真的要被Fauzty給氣死 明明我都有去找資料 而且也按照資料上打的 結果Fauzty他不知道是怎麼了 一直還原我打的 還說我故意破壞 怎樣怎樣的 況且我也有警告他 他卻一直認為我是在搞破壞 明明立法委員自2008年(民國97年)開始任期改為4年 所以2008年接著是2012年>2016年 再來是2020年 他卻一直說2019年要立法委員選舉! 另外你們其他管理員也認為他打的都是對的 也認為我是在搞破壞 但是事實不是如此啊 ~~ 最後謝謝你們! 另外是不是能夠請你們把"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這個項目移到"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114.47.64.195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19:43 (UTC)[回复]

(:)回應不應提出移動。原因是,有其他用戶提刪,而提刪期間不應該移動條目。--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7:06 (UTC)[回复]
請找wiki的規範出來說明提刪期間為何不能移動的說明出來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3:15 (UTC)[回复]
刪除是條目不存在,移動是條目存在,兩者都提那是自我矛盾。--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5:27 (UTC)[回复]
未完成:頁面目前未被保護。--Xiplus#Talk 2017年12月25日 (一) 23:50 (UTC)[回复]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

條目首段字句「本屆立法委員選舉區因適逢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重新劃分」有嚴重誤導,因為十年重新劃分的法律上要求,與單一選區兩票制完全無關。如許多人知道的,美國眾議院亦是每十年依照人口調整席次,但美國並非實行兩票制。此字句卻混為一談,甚不妥。建議應改為「本屆選舉是每逢十年重新劃分選舉區的一屆」。 --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40 (UTC)[回复]

不只選區重新劃分,也有檢討選制。2018年1月再來討論。不要舉其他國家例子不適切。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44 (UTC)[回复]
選舉日是選舉日,選制是選制,兩者無必然關連性。不應混為一談。況且談選制的部分,可以在另一段提及。而且「兩票制的重新劃分」本身意涵不明確,也是嚴重誤導,本屆並沒有重新劃分兩票制,光是這點就理應將該字句去除。「選舉區的重新劃分」才正確。還是建議改為「本屆選舉是每逢十年重新劃分選舉區的一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6:51 (UTC)[回复]

本編輯請求因為主條目受到刪除,故已經無法實現。--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7:57 (UTC)[回复]

未完成:頁面目前未被保護。--Xiplus#Talk 2017年12月25日 (一) 23:50 (UTC)[回复]

建議暫定名稱 2019年至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再提一個方式,建議可以暫定為2019年至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日期範圍為年末年初的事件,以兩個年份作為條目名稱並不罕見。比如2014-15 NBA賽季就是一例。投票日期尚未確定,但「日期範圍」是已知的、也是已確定的。可供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9:14 (UTC)[回复]

又找到另一個條目,名稱為1830年至1831年教宗選舉秘密會議。該條目的日期範圍同樣發生於年末年初,可供參考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0:10 (UTC)[回复]
等條目不用被刪 我們再來討論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3:14 (UTC)[回复]
這人好生奇怪,自己提移動條目,而別人提出的移動條目,這人就說刪完再討論。刪完還要討論什麼呢?更何提刪提者就是你,別忘了你既然提了移動,就有撤銷提刪的義務。--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5:19 (UTC)[回复]
為什麼你自己允許自己下暫定名稱,卻不允許別人提出暫定名稱來討論呢?你應該找出理由解釋原因吧。當然,你講不出原因也歡迎你提意見來討論。不必阻止別人討論。--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15:22 (UTC)[回复]

(※)注意Zenk0113對於條目名稱作為「2019年至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的相關提案,單方面拒絕討論,應認定Zenk0113業已單方面拒絕尋求共識。--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06:59 (UTC)[回复]

對於重定向的提刪討論已發表意見,謝謝您的通知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09:24 (UTC)[回复]
本人在此聲明,我從未以任何形式通知Zenk0113,他這個聲稱完全不符事實。我提的改名方案,你不但單方面拒絕討論以形成共識,還竟以投票刪除的方式來「應答」,本人感到很遺憾。不但如此,你更以莫須有的指控,說是我通知了你(去投票刪除了我建立的條目)。這當然是完全不符合事實。--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17:12 (UTC)[回复]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

如果管理員認為合適,可於此條目名稱(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之下,由管理員准許此修改方案。亦可參見Talk: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的編寫討論。 --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05:20 (UTC)[回复]

未完成:頁面目前未被保護。--Xiplus#Talk 2017年12月25日 (一) 23:50 (UTC)[回复]

g15速刪

(:)回應「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根本不應該刪除。--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19:46 (UTC)[回复]

結果並未刪除。--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7:51 (UTC)[回复]
這是之前的g15速刪的記錄

一天內被同一人提兩次快刪

這個頁面不應被快速刪除,因為:今天已經被提過快刪而且結論是保留條目。--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8:15 (UTC)[回复]

理由不同,第一次速刪是因為你在重定向頁開討論(已解決)。第二次是因為條目確定被刪後,被您馬上無任何可靠來源改善下成立。這與當初被刪的理由沒有不同。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8:18 (UTC)[回复]
這是您拿草稿直接貼過來的版本,與被刪版本的可靠來源是一致(扣掉您的法令依據及一句話不能做為可靠來源之外),所以使用g5速刪(無任何可靠來源的改善下)。但是條目被刪就如您之前所說,如果只是條目名稱問題是不需要刪條目的。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8:21 (UTC)[回复]
胡說八道。被刪的是「2019年」條目被破壞後的版本,這個版本是全部我自己重新寫的,當然和破壞後的版本完全不同。--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8:28 (UTC)[回复]
被刪除的版本和現在這裡的版本的比對,就可以發現這兩個的內容相異極大,被刪除的版本是被不斷破壞,被全保留時所留下的那個已被破壞後的版本。--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5日 (一) 18:43 (UTC)[回复]

(※)注意一天內提出的兩次快速刪除皆沒有通過。--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05:00 (UTC)[回复]

再次(總計第三次)被人提快速刪除

個人認為這個條目不應該刪除。因此快速刪除的提出不是很有道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17:03 (UTC)[回复]

第二次跟第三次都是g5,但管理員說明是誤判了。所以重新申請。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6日 (二) 23:52 (UTC)[回复]
管理員沒有說是誤判。Zenk0113意圖誤導。為了第三次提出快速刪除而誤導別人。--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5:48 (UTC)[回复]

同一個人提出第四次快速刪除

快速刪除第四次提出者仍然是Zenk0113。根本不應該刪除的條目,居然還可以無緣無故提快速刪除。--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4:02 (UTC)[回复]

提出四次快速刪除的人士針對第十屆立委選舉竟然無故跑到互助客棧

IP用戶主張2020年選舉,用戶@Fauzty:主張2019年選舉。所以產生編輯戰或是條目異動等爭議。第七屆更改選制後,7-9屆都是年初選舉。但每10年會檢討一次選區,仍有變數。本來建議使用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也被淹沒在編輯戰中。(PS.2018年的七合一,其實也沒還確定選舉日)如此範疇是否依未來條目提刪處理? 或是條目全保護比較適當?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1:39 (UTC)[回复]

(:)回應時程以中選會公佈,沒來源前一律不寫。條目名稱亦同。-KRF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05 (UTC)[回复]
@Kerolf666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為例,其實早在一兩年前都會有人開始準備。但以現在也還不知道正確選舉日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enk0113對話貢獻)加入。
首先,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我根本沒有「主張」過2019年選舉,這種抹黑手法不會有效果的。因為大家一眼就看得出來是IP用戶破壞條目。還有,根本就沒有發生過編輯戰,這人為何抹黑說是發生了編輯戰呢?至於關鍵點,誰是誰非或是法律上為何會造成2019年是可能的,我相信條目本身內容已經解釋得很詳細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5 (UTC)[回复]
IP用戶所寫的東西是這樣。好了,很清楚是破壞。Zenk0113現在還要強辯說這個IP用戶沒做破壞嗎?這種指責非常可笑。--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9 (UTC)[回复]
@Fauzty: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花了點時間幫您找了幾個可靠來源皆說明選舉年於2020年,如果您無其他可靠來源可以證明2019為選舉年,我會等這段討論後進行後續(如果屬未來條目,不適合現在成立的話)。條目本身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說明,這樣很容意被認定原創研究或是推論。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07 (UTC)[回复]
胡說八道。我當然和破壞沒有共識。任何人都和破壞不會有共識。--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回复]
破壞前的內容是這樣:「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民國108年(2019年)年底或民國109年(2020年)年初舉行。選舉日尚未公告」。這整句都是我自己親手寫的。還有,破壞之前的條目本身就寫得很清楚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回复]
還那麼久以後的事,現在寫根本寫不出有實質意義的內容,右邊的大篇infobox還是第九屆立委選舉的結果,根本是在誤導讀者,所以我建議提刪,等事情明朗化後再建立,且這樣也不會有編輯戰。-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28 (UTC)[回复]
請先拿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既然沒有發生編輯戰,哪來的所謂「這樣才不會發生編輯戰」?況且,你認為是在誤導讀者,那麼你可以自己動手把 infobox 完全拿掉啊。雖然我自己不十分同意這算誤導,不過我並不介意把 infobox 拿掉。--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40 (UTC)[回复]
說到原創研究,「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這才是原創研究。根本沒有聽過什麼「改選制就會變成同一年選」的說法。很明顯是自己發明的。破壞的證據我已經提了,很明顯很清楚就是破壞。先提出這不是破壞的證據吧。不然這就是破壞,已經確定。再說一次: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54 (UTC)[回复]
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但是如果您覺得您是在處理破壞,何不依wiki的破壞處理程序進行呢? 一樣或是類似的增增減減超過三次一樣會被列為編輯戰。破壞未成立的前提下,這只是代表您與ip用戶沒有達成共識。
至於條目命名問題,請您找出2019年選舉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4:54 (UTC)[回复]
破壞已經成立,不論他自己怎麼辯,這就是很清楚的破壞行為,並非如你說的破壞還未成立。請你找出「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的規定或法律要求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6:47 (UTC)[回复]
這個之前,您與ip用戶已經反覆編輯行為了。我還是建議您日後碰到反覆的編輯行為,先與其他人達成共識吧。尤其很多ip用戶有可能是新手,建議以wiki的角度講規則,而不是用你的道理。我主張2020年選舉,我找了三個可靠來源,過去選舉條目命名就是依投票日的年度做為命名基準。另外,依目前發言的使用者其實比較偏向提刪就是。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7:18 (UTC)[回复]
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如果有,請你找出證據。既然你到現在還找不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那就是沒有。既然沒有的事情你要說主張成有,那你應該找出發生過的證據,而不是在這裡空口白話。「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你也還沒找到,這都是你的原創研究,請你找到證據之後再來主張。把破壞說成是破壞未成立,這就只是指鹿為馬。--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1:25 (UTC)[回复]
好!就算沒有發生編輯戰,就算「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是沒有根據的事,但目前條目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也是真的,說來說去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前一年選的可能性」,所以在下提議提刪,等很多事項確定後再建立。-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9日 (二) 01:37 (UTC)[回复]
目前無實質意義的內容是因為目前的條目內容是破壞後的。破壞前的有寫東西。--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1:43 (UTC)[回复]

我覺得直接進提刪討論吧,不然這串鬼打牆不知道要多久。你所謂的破壞前的內容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證明,再次重申我提了三個可靠來源。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2:40 (UTC)[回复]

Zenk0113主張發生編輯戰,我主張發生破壞。我提出了發生破壞的證據,Zenk0113到現在提不出發生編輯戰的證據。三個可靠來源看了,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支持你說的。你說的完全是你自己的發明。口口聲聲說共識共識,怎麼你不用和我達成共識,卻叫我去和破壞者達成共識呢?這可奇了。還有你說你提了來源,可是那三個來源沒有一個能證明「選舉日必然不發生在2019年」。既然如此,這個條目標題本身就是正確的。如果你對條目標題有疑問,那應該可以於 talk 針對論題來討論才對,但是你卻做出發生編輯戰這種明顯有誤導性的指控。我已經證明了你的這個指控根本就不正確。你說七到九屆都同一年年初選,這是客觀事實陳述。但「改選制之後(必然)同一年選舉」這是你自己發明的,沒有任何根據的論斷。我也從來沒聽過有誰是這樣講的。--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3:49 (UTC)[回复]
您所謂的破壞前的有寫東西,寫了一大串(而且沒有來源),說來說去總結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2019年選的可能性」而已,這就是我所謂的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來源(如果現在就有來源的話)說哪一天選就哪一天選,何必長篇大論推斷可能性?-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9日 (二) 04:34 (UTC)[回复]
(~)補充在下原建議使用暫定命名「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被你直接退回認定無爭議及@D2513850:建議使用的暫定命名模版也被您視為破壞。
不然還是(◇)删後重建好了,等中華民國立委的席次選區分配和實際的選舉日期確定後再重建也不遲。 -- Matt Zhuang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5:22 (UTC)[回复]

(*)提醒一次破壞二次破壞三次破壞,這是明確的屢次破壞行為,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只有針對破壞行為的回退。--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4:55 (UTC)[回复]

對方破壞歸破壞還是有放來源,阿你不就堅持原創研究沒有來源還要嘴砲所有人嘛?你就一直提對方破壞,沒提你跟對方在玩加加減減的遊戲 111.248.146.74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3 (UTC)[回复]

到目前為止,提出四次快速刪除的人士還是不承認IP用戶的破壞

IP用戶明確的破壞。--Fauzty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10:40 (UTC)[回复]

IP用戶主張2020年選舉,用戶@Fauzty:主張2019年選舉。所以產生編輯戰或是條目異動等爭議。第七屆更改選制後,7-9屆都是年初選舉。但每10年會檢討一次選區,仍有變數。本來建議使用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也被淹沒在編輯戰中。(PS.2018年的七合一,其實也沒還確定選舉日)如此範疇是否依未來條目提刪處理? 或是條目全保護比較適當? 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1:39 (UTC)[回复]

(:)回應時程以中選會公佈,沒來源前一律不寫。條目名稱亦同。-KRF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05 (UTC)[回复]
@Kerolf6662018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為例,其實早在一兩年前都會有人開始準備。但以現在也還不知道正確選舉日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enk0113對話貢獻)加入。
首先,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我根本沒有「主張」過2019年選舉,這種抹黑手法不會有效果的。因為大家一眼就看得出來是IP用戶破壞條目。還有,根本就沒有發生過編輯戰,這人為何抹黑說是發生了編輯戰呢?至於關鍵點,誰是誰非或是法律上為何會造成2019年是可能的,我相信條目本身內容已經解釋得很詳細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5 (UTC)[回复]
IP用戶所寫的東西是這樣。好了,很清楚是破壞。Zenk0113現在還要強辯說這個IP用戶沒做破壞嗎?這種指責非常可笑。--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2:59 (UTC)[回复]
@Fauzty: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花了點時間幫您找了幾個可靠來源皆說明選舉年於2020年,如果您無其他可靠來源可以證明2019為選舉年,我會等這段討論後進行後續(如果屬未來條目,不適合現在成立的話)。條目本身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說明,這樣很容意被認定原創研究或是推論。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07 (UTC)[回复]
胡說八道。我當然和破壞沒有共識。任何人都和破壞不會有共識。--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回复]
破壞前的內容是這樣:「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民國108年(2019年)年底或民國109年(2020年)年初舉行。選舉日尚未公告」。這整句都是我自己親手寫的。還有,破壞之前的條目本身就寫得很清楚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16 (UTC)[回复]
還那麼久以後的事,現在寫根本寫不出有實質意義的內容,右邊的大篇infobox還是第九屆立委選舉的結果,根本是在誤導讀者,所以我建議提刪,等事情明朗化後再建立,且這樣也不會有編輯戰。-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28 (UTC)[回复]
請先拿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既然沒有發生編輯戰,哪來的所謂「這樣才不會發生編輯戰」?況且,你認為是在誤導讀者,那麼你可以自己動手把 infobox 完全拿掉啊。雖然我自己不十分同意這算誤導,不過我並不介意把 infobox 拿掉。--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40 (UTC)[回复]
說到原創研究,「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這才是原創研究。根本沒有聽過什麼「改選制就會變成同一年選」的說法。很明顯是自己發明的。破壞的證據我已經提了,很明顯很清楚就是破壞。先提出這不是破壞的證據吧。不然這就是破壞,已經確定。再說一次:回退破壞不是編輯戰。--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3:54 (UTC)[回复]
您與ip用戶反覆編輯或移動等沒有共識的編輯動作可以算編輯戰了,至少以wiki立場不希望這樣刪刪增增的編輯行為。但是如果您覺得您是在處理破壞,何不依wiki的破壞處理程序進行呢? 一樣或是類似的增增減減超過三次一樣會被列為編輯戰。破壞未成立的前提下,這只是代表您與ip用戶沒有達成共識。
至於條目命名問題,請您找出2019年選舉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4:54 (UTC)[回复]
破壞已經成立,不論他自己怎麼辯,這就是很清楚的破壞行為,並非如你說的破壞還未成立。請你找出「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的規定或法律要求的可靠來源再來討論吧。--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6:47 (UTC)[回复]
這個之前,您與ip用戶已經反覆編輯行為了。我還是建議您日後碰到反覆的編輯行為,先與其他人達成共識吧。尤其很多ip用戶有可能是新手,建議以wiki的角度講規則,而不是用你的道理。我主張2020年選舉,我找了三個可靠來源,過去選舉條目命名就是依投票日的年度做為命名基準。另外,依目前發言的使用者其實比較偏向提刪就是。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17:18 (UTC)[回复]
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如果有,請你找出證據。既然你到現在還找不出發生過編輯戰的證據,那就是沒有。既然沒有的事情你要說主張成有,那你應該找出發生過的證據,而不是在這裡空口白話。「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的證據你也還沒找到,這都是你的原創研究,請你找到證據之後再來主張。把破壞說成是破壞未成立,這就只是指鹿為馬。--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1:25 (UTC)[回复]
好!就算沒有發生編輯戰,就算「第七屆以後必定不可以在前一年選」是沒有根據的事,但目前條目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也是真的,說來說去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前一年選的可能性」,所以在下提議提刪,等很多事項確定後再建立。-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9日 (二) 01:37 (UTC)[回复]
目前無實質意義的內容是因為目前的條目內容是破壞後的。破壞前的有寫東西。--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1:43 (UTC)[回复]

我覺得直接進提刪討論吧,不然這串鬼打牆不知道要多久。你所謂的破壞前的內容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證明,再次重申我提了三個可靠來源。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2:40 (UTC)[回复]

Zenk0113主張發生編輯戰,我主張發生破壞。我提出了發生破壞的證據,Zenk0113到現在提不出發生編輯戰的證據。三個可靠來源看了,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支持你說的。你說的完全是你自己的發明。口口聲聲說共識共識,怎麼你不用和我達成共識,卻叫我去和破壞者達成共識呢?這可奇了。還有你說你提了來源,可是那三個來源沒有一個能證明「選舉日必然不發生在2019年」。既然如此,這個條目標題本身就是正確的。如果你對條目標題有疑問,那應該可以於 talk 針對論題來討論才對,但是你卻做出發生編輯戰這種明顯有誤導性的指控。我已經證明了你的這個指控根本就不正確。你說七到九屆都同一年年初選,這是客觀事實陳述。但「改選制之後(必然)同一年選舉」這是你自己發明的,沒有任何根據的論斷。我也從來沒聽過有誰是這樣講的。--Fauzty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3:49 (UTC)[回复]
您所謂的破壞前的有寫東西,寫了一大串(而且沒有來源),說來說去總結只有「不排除第十屆在2019年選的可能性」而已,這就是我所謂的無實質意義的內容。來源(如果現在就有來源的話)說哪一天選就哪一天選,何必長篇大論推斷可能性?-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9日 (二) 04:34 (UTC)[回复]
(~)補充在下原建議使用暫定命名「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被你直接退回認定無爭議及@D2513850:建議使用的暫定命名模版也被您視為破壞。
不然還是(◇)删後重建好了,等中華民國立委的席次選區分配和實際的選舉日期確定後再重建也不遲。 -- Matt Zhuang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5:22 (UTC)[回复]

(*)提醒一次破壞二次破壞三次破壞,這是明確的屢次破壞行為,沒有發生過編輯戰,只有針對破壞行為的回退。--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4:55 (UTC)[回复]

對方破壞歸破壞還是有放來源,阿你不就堅持原創研究沒有來源還要嘴砲所有人嘛?你就一直提對方破壞,沒提你跟對方在玩加加減減的遊戲 111.248.146.74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