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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謝安琪/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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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

各位如有阿Kay於2007年的發展,請在此或在條目補充,感謝 2009年1月22日 (四) 06:11 (UTC)

發行代理

AVEX不等於Ban Ban Music,AVEX只是Ban Ban Music的舊發行代理。謝目前己經轉會,和AVEX並無關係,而Ban Ban Music僅為謝的經理人,目前謝的所屬公司為新藝寶唱片。 仁心文術 2007年6月9日 (六) 15:30 (UTC

申訴

JALK等為謝安琪歌迷, 在本版經常無故刪去對他們偶像非正面的內容. 這裡不是替偶像隱惡揚善的宣傳雜誌, 而應是中性全面的百科全書, 既然她自己本身也承認錯誤, 更有相關的參考新聞, 他們根本沒有理據刪除這些與事情有關的資訊! 2009年2月24日 (二) 00:15

若然格式未完全符合, 也應幫忙修改, 而非刪除. 相關資料是源於報章, 而且與事件有關, 如何叫"亂加資料"? 在刪除別人資料時, 請留意清楚. 那非正面的資料, 已清楚表明參考來源是0七年三月廿二日的蘋果日報. 除非你們認為蘋果日報是不可靠的報章, 否則請保持中立客觀,多謝合作!—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對話貢獻)加入。2009年3月14日 (六)

  • 閣下似乎仍不明白問題的重點,重點並不是內容是否你們認為負面

,內容負面與否,其實可能見仁見智,你們認為負面,其他人而言, 可能只是非正面宣傳的內容,並不等於負面,而會對當事人名譽造成損害。 現在的問題,是你們沒有互助去改善格式及豐富資訊,反而是不斷找機會刪除,而又缺乏理據。 經過多番擾攘後,現在才便說即使有參考來源,也一定要加上連結。 相關事件,在社會引起爭議,你們隻字不提,只打上粉飾的資訊,當然不是中性全面的做法。 而你們又只刻意刪去其他人的補充,的確使人質疑你們的中立性。

相關資料的參考新聞連結如下,究竟你們是否真心會改善主題內容,而加回被刪的字句? 還是又再找借口,壓制此內容。就要看你們有否勇氣接受與你們立場不同的意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70322&sec_id=462&subsec_id=830&art_id=6924724

2009年5月7日 (四)

  • 是需要到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 按"昔日"後才能貼上連結. 基本上, 其實只要依照尋找昔日新聞的方法, 根本都可以搜尋到相關的參考新聞.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對話貢獻)加入。 2009年5月19日 01:15

維基百科已成為了藝人宣傳網站

被刪除的這句:

2007年3月,報章轉述謝安琪已就她身為基督徒卻有婚前性行為及未婚懷孕,承認在信仰上及作為年輕人偶像的層面上犯錯,而且更自責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這句真的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內容是參考自2007年3月22日的蘋果日報。

看來維基已被各粉絲攻陷了。--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3:36 (UTC)

這不是有根據cite出來的嗎?為甚麼要為了一些人而刪除事實?而且這也是她本人承認的,記錄不是有問題的。 Kx772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7:47 (UTC)

可能因為歌迷不想看到任何對歌手不正面的事實及消息。--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2:05 (UTC)
若然不是已失傳的報章,請指明連結,若沒有請用archive,請種形式實不能接受。~憶.年~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8:37 (UTC)
既然已有相關的參考來源,為何當時不指出要一定加上連結,又或者為何不去編輯補上那連結? 你們沒有去幫忙改善版面資訊,反而倒行逆施,只是一味刪除相關資訊,這種形式實不能接受。2009年5月7日 (四) 00:00 (UTC)
你都膠膠地既,叫你搵條link出黎,搵都唔搵到,仲係度嘈嘈嘈,點解唔開個帳戶,要咁樣偷雞摸狗,你咁樣做唔會有人認同的。—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14日 (四) 15:39 (UTC)
閣下的言論只反映你不夠理據反駁,便使用無禮貌的人身攻擊,這樣的行為才是得不到別人的認同。維基既然容許直接編輯,開帳戶與否,似乎已與論璩無關,本人一直都是以事論事,直接指出問題所在而已。反而有帳戶的,不想見到相反的意見,只會認為別人在嘈吵,沒有誠意改善相關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對話貢獻)加入。
我已經說過,若內容比較負面,你可以先在討論頁提出,並附上適當來源,但一直沒有人這樣做。不是每一個人都咁有時間的。—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19日 (二) 10:44 (UTC)

黑名單(最新更新:2009.07.14)

以下IP位址曾對本條目一次或多次破壞,嚴重性有大有小,有今天開始,將會新增黑名單,以顯示破壞者的犯規情況。

討論

  • 自主版出現爭議而封鎖後,本人一直都只在討論版討論,那裡有增加違規內容? 討論版的申訴,本人是申訴人,而JAK則是事件牽涉者,在申訴未有結論,JAK未有與本人達成共識,便無故封存本人的申訴,隱藏相關討論的參考資料,根本便有粉飾討論版之嫌。現在,他刻意製造黑名單,把本人加上去,則令人懷疑他只想方法來打壓本人繼續留言而已。這樣,難道就是維基所指要依照中立的觀點去有禮貌地討論和辯論來達成的共識? 這也是各維基用戶可深思的地方。--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7:01 (UTC)
  • 為了使此黑名單更有公信力,現增加link—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14日 (日) 11:55 (UTC)
  • 閣下指出本人的link,都是在主條目的連結,究竟討論版裡,本人那裡有增加違規內容? 再者,若不是閣下多次無故刪去相關資訊,而未有交代相關理據,那麼本人又何須再次補回相關資訊?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17:16 (UTC)
  • 既然在討論頁,本人沒有增加違規內容,加上在本條目因爭議而封鎖後,我只在討論版討論,又沒有編輯過本條目。

可是閣下在我們討論期間,無故製造黑名單,把我加上去,的確令人質疑閣下的用心! 況且,指出本人補回相關資訊就是破壞,只是你的定位而已。在我眼中,閣下同樣無故刪去相關資訊但又未有交代相關理據,那麼也會是破壞行為。 請閣下注意,維基是說明:「...任何用戶(無論登錄與否)都可以將頁面回退至早期版本。...」。其實相關爭議,亦只是編輯戰。難道本人編輯就是破壞,閣下打壓自己不喜歡的資訊便是應該? 那麼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淮百姓點燈! 如果本人如你所說,是想去破壞,那麼早就回到主條目去修改,何用不嫌其煩跟你在這裡說道理。最後,你以上的語句已有威赫成份,就是不想本人去編輯,這樣做才真正使人反感。--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6:08 (UTC)

    • 你說的話真好笑,上面證據確鑿,而且你不依維基格式、不用討論頁,反而無憑無據亂寫,實在不能令人信服。可以找第三者來評理,看你有沒有道理。還有,你連字都打錯(威嚇打成威赫),看來你暫不適合編輯維基(維基內容必須正確),若你繼續破壞條目頁面,不要怪責自己為何浪費自己編輯的權利。黑名單有很多IP,你只是其中一個,難道這是攻你嗎?沒可能。無論如何,你驗眼了嗎?—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23日 (二) 05:12 (UTC)
    • 首先,你仍然漠視事實,混淆事非。你經常用挑釁的說氣說到要本人驗眼,我反而覺得看清楚的其實是閣下,在條目頁面及討論頁,本人已多次表明相關的參考新聞是源於07年3月22日的蘋果日報,怎樣無憑無據亂寫? 閣下一直逃避面對相關參考,反而才令人難以信服。還有的是,本人在主條目只是編輯過五次, 第二次則是補回參考資料,所有人都可以從本人的歷史查證出來,但閣下為了打壓目的,竟然把相同的編輯事件,重複貼上,增加更多編輯,實在有混水摸魚之嫌。若本人因無心之失而打錯別字,就不適合編輯維基,那麼閣下有心混淆資料,而且盲目主觀,就更加不適合編輯維基(維基內容也應必須正確、中性及客觀)。再者,閣下除了根本無心跟本人討論,一直也沒有理會第三者的意見,你不想本人編輯,指本人編輯便是破壞,從而製造黑名單。不過,已有第三者指出任何人都沒有權去阻止他人編輯以及反映那黑名單沒有必要存在! 那麼閣下有否接受別人意見? 閣下只是仍舊想阻止本人編輯,企圖打壓本人發言。--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6:45 (UTC)
      • 請閣下注意,沒有理據的負面批評與誹謗沒有分別。若你有相關論據,才可提出你的結論。沒有論據去提出批評,然後只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便算,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與信口雌黃無異。因此,請閣下討論時要慎言!--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6:16 (UTC)
      • 如果本人據理力爭,便叫品格破產? 那麼閣下隨一己之慾而在條目多次進行破壞(沒有查證下,無故刪除別人的編輯),以及刻意把爭辯的對手加到黑名單,製造不實的數據資訊(重複貼上相同的事項),加上一直維持無禮貌的討論態度,對人不對事。難道這樣品格才不算是破產? 再者,我認為你似乎未有足夠的邏輯分析能力,閣下竟指本人要去冒充維基用戶才能跟你辯論! 難道你認為申請維基用戶會很難? 要經過嚴謹的審批? 只要你有電郵, 已經申請得到,而現今的社會,一個人也未必只得一個電郵,若是有心,我申請多個維基用戶跟你討論也可。加上,用歷史去查看,根本就可以知道是誰留言,如果這樣都叫冒充,那麼真想了解閣下在下結論時,有否經過深思熟慮才下的? 我用「一般使用者」,亦只是想找一個代替IP的統稱而已,而我留言的內容又根本沒有扮作另一個人,留言都是回覆你之前跟我的說話,後來你指出反對及指摘我怕被看IP,我當時已作過解說,以及還反證自己一直都是有理據去討論,不怕顯示IP! 相反,就有關閣下重複貼上相同的事項,懷疑去製造不實的數據資訊,閣下就一直視而不見,仍未就此解說過,那麼你是否已就此默認?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5:52 (UTC)
        • 閣下的邏輯思維又出現錯誤,重點不是有否資深的維基人支持,而是本人的論據是否正確,而抱反對意見的人有否理據去作相關反駁! 那麼你為何不想,若我的論據錯誤,就會有其他較資深的維基人來拿出反駁的理由? 你的想法是危險的,我們面對及處理爭議,是要合法合理去解決,而非是由高層去判定,否則這個社會便是人治而非法治。最後,我開始明白你經常提出鏡子的問題,這應是由於你羨慕本人,想比喻自己如何盲目看事物一般。--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16: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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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刪除的這句:

2007年3月,報章轉述謝安琪已就她身為基督徒卻有婚前性行為及未婚懷孕,承認在信仰上及作為年輕人偶像的層面上犯錯,而且更自責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這句真的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內容是參考自2007年3月22日的蘋果日報。

看來維基已被各粉絲攻陷了。--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3:36 (UTC)

這不是有根據cite出來的嗎?為甚麼要為了一些人而刪除事實?而且這也是她本人承認的,記錄不是有問題的。 Kx772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7:47 (UTC)

可能因為歌迷不想看到任何對歌手不正面的事實及消息。--Sxflz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2:05 (UTC)
若然不是已失傳的報章,請指明連結,若沒有請用archive,請種形式實不能接受。~憶.年~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8:37 (UTC)
既然已有相關的參考來源,為何當時不指出要一定加上連結,又或者為何不去編輯補上那連結? 你們沒有去幫忙改善版面資訊,反而倒行逆施,只是一味刪除相關資訊,這種形式實不能接受。2009年5月7日 (四) 00:00 (UTC)
你都膠膠地既,叫你搵條link出黎,搵都唔搵到,仲係度嘈嘈嘈,點解唔開個帳戶,要咁樣偷雞摸狗,你咁樣做唔會有人認同的。—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14日 (四) 15:39 (UTC)
閣下的言論只反映你不夠理據反駁,便使用無禮貌的人身攻擊,這樣的行為才是得不到別人的認同。維基既然容許直接編輯,開帳戶與否,似乎已與論璩無關,本人一直都是以事論事,直接指出問題所在而已。反而有帳戶的,不想見到相反的意見,只會認為別人在嘈吵,沒有誠意改善相關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4.70.44對話貢獻)加入。
我已經說過,若內容比較負面,你可以先在討論頁提出,並附上適當來源,但一直沒有人這樣做。不是每一個人都咁有時間的。—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19日 (二) 10:44 (UTC)
我不會為閣下有否就相關資訊確實提供指引去爭論,事情的經過,任何人也可從主條目的歷史去了解。我想指出的是垷在既然相關字句是確實有參考來源,而且亦可從連結去搜尋參考新聞,那麼便應該可以補回那字句,若您們未有補回但不反對,本人便會自行補回。謝!一般使用者 2009年6月3日 (三)
首先,請停止自稱一般使用者來假裝維基User,第二,請自利參看方針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6日 (六) 15:07 (UTC)

原來到維基搜尋資料,不算使用者! 現在閣下是否暗示蘋果日報是不可靠的報章? 若你確實說出來,你刪去相關字句才算是有你的理據。否則,便應補回相關字句。 2009年6月6日 (六)
你條link膠架喎,點睇呀。仲有,你無必要自稱一般使用者,怕被看到IP嗎?這樣做無用的—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9日 (二) 09:28 (UTC)
在歷史裡,本身已會顯示IP,又那會怕被人看到呢? 我一直都是以事論事,而且又有理據,根本沒有要怕的理由。反而閣下沒有理據和我討論,怕本人繼續指出相關問題,不斷找機會阻止繼續討論。不能直接連到網址,是電腦技術問題,本人已提出可搜尋那參考新聞方法,閣下有否嘗試搜尋確認? 再者,維基指出是要有可查證的來源,而非一定要有網址! 試想想,一些典籍著作,本身可能版權問題,未必有網址,那麼相關的理論或資訊,就要定位為不實內容? 相關報章根本便是可查證的來源,而且又有人(維基用戶)找到那參考新聞及認為語句沒有問題。因此請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6:33 (UTC)
所以我就是同你說這樣做無用。我已經說過好多次,你提供那條link失效,不想再就同一問題纏綿,浪費時間,不要再兜圈了。—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14日 (日) 11:53 (UTC)
請不要逃避本人的問題,閣下有否嘗試用搜尋的方法去確認參考新聞? 沒有網址連結(Link),就等於不實內容? 不想糾纏同一問題,就應該認真討論,而非逃避問題或者打壓別人留言。現在已有維基用戶找到那參考新聞及認為語句沒有問題,為何閣下視而不見?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17:02 (UTC)
我為什麼要自行嘗試?你老幾?點我做野?—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17日 (三) 12:44 (UTC)
從閣下以上的言論,己可知道你根本是無心討論以及想去尋求解決問題的共識! 現在是閣下認定相關資訊為不實內容,我便提出閣下可以證明的方法,有什麼問題呢? 請閣下注意,維基是說明:「...擁有一般訪問許可權的用戶,包括沒有「註冊」的訪客幾乎可以做所有的事情,...」,那麼本人就討論,提供解決爭議的方法,是合情合理。閣下的態度已非去討論問題的態度,你的口吻就是指沒有人有資格和你討論一般。既然如此,那麼你就乾脆說道: 「這裡我說怎樣就怎樣! 我不喜歡的,就是不實內容,你們無需討論或多言,浪費我的時間!」--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16:58 (UTC)
我沒有興趣添加相關內容,這只是你一廂情願。還是那句:無ref、無維基化,不要編輯。—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23日 (二) 05:14 (UTC)

參考維基網站的原則 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4%B8%8D%E8%A6%81%E4%BC%A4%E5%AE%B3%E6%96%B0%E6%89%8B 沒有維基化並不是成為刪除的原因。維基的大原則是鼓勵新人改進而不是隨意刪除。 至於"無ref、無維基化,不要編輯"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 雖然未能提供最

唯一可刪除的原則是基於以下 參照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7%94%9F%E8%80%85%E5%82%B3%E8%A8%98 維基生者傳記的原則, 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5%8F%AF%E4%BE%9B%E6%9F%A5%E8%AD%89 "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正確", "謹記百科全書應該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被移除。" 然而, 就網友提供的資料上, 只要在蘋果日報網站, 可以很輕鬆地查到有關報導。連相關來原是"劉倩怡主持的1月份《真心對話》 "都能查證到。 相信合番維基"可查證"的原則, 以及生人傳記的原則。 只是刪除的人員未經查證就先行刪除的獨斷行動。—戴亞斯(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13:41 (UTC)

樓上君在對誰人說話? 請問你知不知道"相信合番維基"可查證"的原則, 以及生人傳記的原則。 只是刪除的人員未經查證就先行刪除的獨斷行動。"的意思? 看不懂中文字的話請發問, 不要嘗試錯誤理解, 而且還公開發言, 這樣實在很不智。 而且, 看來你還不知道自己犯的是甚麼錯誤。那麼我只有直接解釋你知道吧, "獨斷"的意思是指, 行動者未有經過仔細思考及驗證, 又或未有經過足夠諮詢就採取行動。 (正如閣下早前的多次行動與發言一樣) 請好好反省。 原來要簽署的。就是戴亞斯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2:27 (UTC)

  • JAK你指沒有興趣添加相關內容,相關討論只是我一廂情願! 這是由於相關內容不是粉飾的資訊,因此閣下便不想有人添加? 那麼本人認為你根本不清楚維基的方針,維基百科不是閣下替你偶像的宣傳工具,而且也不會過濾內容,你只對你喜歡的粉飾內容有興趣編輯,其他的則要過濾,已違反相關指引。就編輯爭議的討論,閣下竟表明無心達成共識。那就請你看清楚維基所指: 「...每個用戶都應該以文明、冷靜、保持合作精神的態度,來與其它用戶交流。不要侮辱、騷擾或恐嚇意見與您相反的人。您應該用您的智慧來處理問題,禮貌地進行討論。...」但閣下除無心討論外,語句更帶有侮辱及恐嚇與您相反意見的人的成份。若閣下的行為便是維基用戶的一般態度,那麼本人真是不敢恭維了! --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7:40 (UTC)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我實在不明白閣下的問題,竟然經常會反過來說是別人的問題。 我在討論頁已多次提出不同論點去證明沒有理據去刪除相關語句,不過閣下竟然自己未有看清楚,仍然說是斟酌同一個論點! 那麼本人就不厭其煩,再逐點向你解釋說明多次。

1. 內容對當事人沒有損害 - 之前已說明相關內容,是否負面,根本就不能確定。可能對她的部份歌迷,會認為其偶像是神聖完美,對於一些非歌頌其功德的事項,便會想是負面。 不過,對一般人而言,相關內容根本不算負面,沒有問題。換個角度看,她能就相關事項承認錯誤,是一種有承擔及有勇氣的表現行為,可以說是正面的內容。 這樣的正面內容,究竟那裡會有對當事人造成損害? 而在本討論版,亦已有兩位維基用戶認同那語句沒有問題,可是閣下就從未有就此回應。

2. 已有可靠來源 - 在主條目及討論版,已多次表明參考新聞是源於07年3月22日的蘋果日報。那麼,相關內容已經有來源! 而據維基方針的可靠來源是指出:「...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 蘋果日報是香港的主流報紙,故已經更加可以定位為可靠來源! 我亦已表示,你可以去質疑蘋果日報是可靠的報章,那麼大家便可去討論蘋果日報是否可靠。 否則,若蘋果日報是可靠的報章,那麼閣下便沒有刪除或阻止補回的理據。

3. 來源不等於連結 - 維基沒有說來源便是要有連結,而本人也解釋閣下不能認定沒有連結便是不實內容。維基顯示若來源是報紙的例子也只是 「謝希德. 創造學習的思路. 人民日報,1998-12-25(10).」便可,如此已經能夠顯示相關內容是有可查證的來源。因此,有連結與否,不影響相關內容的可查證性。

4. 固定信念、中立性成疑 - 從闊下的回應行為,以及以上維基用戶的質疑,的確使人懷疑你的中立性,從而引起今次的編輯戰。 首先,你的留言和行為,令人感到閣下是無心討論去解決爭議和達成共識,只是想別人遵從你的說話。當本人有足夠理據反論,則著眼非維基用戶此點,用無禮的留言以及製造黑名單,打擊別人,希望想我知難而退。 不過,你要知道非維基用戶其實就是準新手(他們可能使用一段時間才會正式申請帳號),你這樣打壓,已違反維基不要傷害新手的方針。加上,以上維基用戶已質疑閣下是未清楚查證便去刪除你沒有興趣的內容。 說白一點是去總結,我懷疑你本身就是當事人的歌迷,要過濾主條目的內容,而且認定沒登錄的IP用戶便是來和你們對抗的破壞份子。因此,當你見到此不喜歡的資訊,加上是沒登錄的IP用戶。就在沒有查證下,便去盡快刪除,於是產生相關的編輯戰! 因此,相關的語句其實沒有問題,只是被錯誤刪去而已。--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8:08 (UTC)

    • 單是「中立性成疑」這一點你已經自打咀巴了,你輸入的內容中立性成疑,加上明顯人身攻擊,以下可以節錄,請你收起你的狐狸尾巴吧!

2007年3月,報章轉述謝安琪已就她身為基督徒卻有婚前性行為及未婚懷孕,承認在信仰上及作為年輕人偶像的層面上犯錯,而且更自責玷污了教徒的身份。[ - 參考新聞:- 1.「...Kay 身 為 基 督 徒 卻 未 婚 懷 孕 , 一 直 成 為 網 友 抨 擊 的 目 標 , 至 年 初 終嫁 作 張 家 婦 與 張 繼 聰 結 婚 , 以 為 就 此 了 結 種 種 風...」 - 2.「...Kay 也 首 次 承 認 在 信仰 上 及 作 為 年 輕 人 偶 像 , 的 確 是 犯 了 錯 , 更 自 責 玷 污 了 徒 的 身 份 , 她 直 言 事 件 對 她影 響 很 大 , 有 崩 潰 的 可 能 。...」〈節錄蘋果日報, 2007年3月22日> (請她的歌迷不要再無故刪去, 這裡不是替偶像隱惡揚善的宣傳雜誌, 而應是中性全面的百科全書, 既然她自己本身也承認錯誤, 更有相關的參考新聞, 根本沒有理據刪除這些與事情有關的資訊!!!)

    • 如果你認為此等內容可以存在於百科全書的話,我無話可說。可是,在我的觀點下,這種內容絕對不可以在百科全書中出現,否則你可尋找別人評評理。最後一句:請你驗眼。—J.K.M.J.R.I.P. 2009年7月2日 (四) 08:59 (UTC)
    • 其實閣下是否明白中立性和人生攻擊的定義? 據查看,可能閣下仍只是一個未讀完書的少年(仍未會考),未必明白相關定義,這樣也解釋得到為何你不懂正確的討論態度和方法,只懂不屑輕蔑或攻擊本人,企圖讓本人因受侮辱而知難而退。不過,我可以清楚告訴你,你這樣是徒勞,你越是用這樣低技倆去討論,我就要更加去據理力爭。除非,你真有論據跟我逐點反駁,從而達成共識。可是看情形,若然你有足夠論據,就不會經常逃避別人的問題。那麼現在先就解釋什麼是中立,中立是指「...處於對立的各方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節錄. http://dict.revised.moe.edu.tw/index.html) 而維基指: 「...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在此方針下,消除條目內容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它「POV」不中立了。...」 在相關語句第一部分是內容,第二部分是補回的參考新聞節錄,第三部分是因受到其歌迷無理刪除的回應聲明。閣下去看看相關語句內容,只是反映新聞的意思,只是指她就自己的行為,承認違反教規以及承認錯誤。當中,根本沒有加到任何的批評或讚譽。至於她的行為是否正確? 是否應該認錯? 亦沒有加上任何額外的評論,所有相關問題,已經可以做到是讓讀者形成他們自己的意見。那麼究竟本人那裡不中立? 至於人生攻擊方面,是包括公然侮辱、誹謗和侵害名譽權(參考: 雅虎知識),相關內容只是指她就自己的行為承認錯誤而已,難道承認錯誤是一種侮辱? 那麼我們不應提及華盛頓的斬樹事件,因為這樣便是侮辱他,有人生攻擊之嫌! 相關內容已有參考新聞,除非有證據指蘋果日報內容不實,完全是子虛烏有,如此我們才可指那報章誹謗! 最後,之前已說過,相關內容不算負面,沒有任何地方會令當事人名譽有損害。相反,閣下在討論頁,就到處都有人生攻擊之嫌(e.g.請你驗眼、收起你的狐狸尾巴及你都膠膠地既等)。最後的是,閣下那句: 「...在我的觀點下,這種內容絕對不可以在百科全書中出現...」,已經是非客觀的主觀思想,我們應是以理據及多方面的參考意見去討論和決定,而非自己的個人觀感。總之,懂得去接受及包容與己不同的意見,以事論事去理性討論才是王道,否則,莫說你在這裡有很多資歷,或是維基很高的編輯,實際亦只會是名不副實。--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6:35 (UTC)
  • 我不願再和你這些小人物糾纏。7-8月是主要編輯季,我亦要對多個條目編輯貢獻,我沒有時間再應付你。無論如何,如果你進行如斯編輯,就算我不理,其他維基人一樣會回退,因為你的編輯胡亂。長篇大論並不是王道,請你牢記。你與其不斷浪費時間打那個多字,不如好好編輯條目,進行貢獻吧,你這樣的行為只會被視為disturbance或vandalism。—J.K.重新出發2009年7月9日 (四) 07:18 (UTC)
  • 如果本人是閣下所指的小人物,那麼若已經沒有理據去再作反證,就指其他人是小人物,從而退出討論的仁兄應該稱什麼? 如果我的編輯沒有問題,不只是你,任何人也不應去無理回退,因為所謂的編輯胡亂,都是你們Fans的主觀想法。請你牢記,如果維基只是想人編輯去歌頌偶像,自己不悅就刪除不喜歡的資訊,根本就減低其他人的意願去編輯條目。因此,若今次的打壓成功,就只會對維基的中立客觀性有嚴重的負面影響!--221.124.70.44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6:03 (UTC)

未經證實的資料,請先到討論頁商討

如題,及較能查證的,請在這裡交代或加入參考資料,希望匿名網民能遵守這一點。—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28日 (四) 10:03 (UTC)

閣下以上的留言,有歧視非維基用戶之嫌。難道維基用戶就可以豁免? 想提出的是既然維基已容許非維基用戶一同參與編輯,就應一視同仁,建議把匿名兩字刪去吧!一般使用者 2009年6月3日 (三)
這只是對於有連續幾位IP用戶(包括閣下在內)連續在條目內添加不實或不含來源的文字,若問題持續,後果自負。—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6日 (六) 15:09 (UTC)
請閣下不要胡說,我己多次指出參考的新聞來源,而在此討論版也有相關交代及回應:「...請留意清楚. 那非正面的資料, 已清楚表明參考來源是0七年三月廿二日的蘋果日報. 除非你們認為蘋果日報是'不可靠的報章'。...」問題是閣下不喜歡相關資訊,故定位為不實內容,現在則想反過來威脅本人停止發言! 2009年6月6日 (六)
同上—JK強力恭賀曼聯勇奪歐聯亞軍寶座 2009年6月9日 (二) 09:28 (UTC)

61.18.170.XXX 請立即停止胡亂編輯破壞行為

61.18.170.XXX,警告,你的編輯嚴重對條目的結構有巨大的影響,請停止如此的編輯,並在編輯前在討論頁商討,有關編輯已回退。—J.K.重新出發2009年7月9日 (四) 07:14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2009年12月2日 (三) 05:4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本條目已被小學雞攻陷

本人曾經在多年前花了不少心血去編寫「謝安琪」條目,現在一回來果然面目全非

首先格式、標題都是有亂來的感覺,亂用粗體、不是重點的內容同樣加粗。成為「高登女神」並非其事業上的成就,有什麼原因要加粗呢?

現正積極考慮重整或重寫本條目,實在看不過眼了--JK~搵我 2015年3月21日 (六) 06: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