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File:ROC Central Election Commission Logo.svg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這個檔案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原始檔案 (SVG 檔案,表面大小:200 × 211 像素,檔案大小:3 KB)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暨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共同會徽。
日期
來源 https://www.cec.gov.tw/
作者
中文(臺灣):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

授權條款

© 本檔案的著作權持有者,中央選舉委員會,在註明所有人姓名的前提下,允許任何人使用本檔案於任何用途。包含再散布、衍生作品、商業用途及其他用途。
姓名標示:

本檔案採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條款授權。
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相關事項說明: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

English  日本語  русский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國營事業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亦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圖像,請另參見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政府公有領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ROC_Central_Election_Commission_Logo.svg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說明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在此檔案描寫的項目

描繪內容

著作權狀態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有著作權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僅需姓名標示授權條款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日期/時間縮⁠圖尺寸用戶備⁠註
目前2016年10月15日 (六) 08:12於 2016年10月15日 (六) 08:12 版本的縮圖200 × 211(3 KB)Akira123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下列3個頁面有用到此檔案: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以下其他 wiki 使用了這個檔案:

檢視此檔案的更多全域使用狀況

詮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