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File:ROC County Guard Flag (1932-1949).svg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这个文件来自维基共享资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原始文件 (SVG文件,尺寸为1,070 × 820像素,文件大小:26 KB)


摘要

描述
中文(繁體):中華民國縣保衛團旗
日期
来源 中華民國內政部 ROC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1932年6月17日公佈
作者 中華民國內政部 ROC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Jitcji重繪

许可协议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ROC_County_Guard_Flag_(1932-1949).svg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Public domain
本图像目前因在中国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的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及所有视听作品,首次发表50年后或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保护期于2021年6月1日前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民国(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地区)的著作权法,所有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重要提醒:来自美国以外国家的作品必须在其母国和美国不受版权保护或有自由授权,才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来自中国,并在美国基于特定条件(例如在不遵守美国版权程序的情况下发表)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在其来源国的URAA生效日期受版权保护的话(根据美国版权署记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996年1月1日,对于中华民国(台湾)则为2002年1月1日),那么其美国版权可能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而获回溯
致上传者:请提供该图像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姓名。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čeština  Deutsch  English  português  română  slovenščina  Tagalog  Tiếng Việt  македонски  русский  മലയാളം  ไทย  한국어  日本語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说明

添加一行文字以描述该文件所表现的内容

此文件中描述的项目

描绘内容

媒体类型 简体中文(已转写)

image/svg+xml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7年9月16日 (六) 06:282017年9月16日 (六) 06:28版本的缩略图1,070 × 820(26 KB)Akira123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全域文件用途

以下其他wiki使用此文件: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