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鵬雲
外觀
潘鵬雲(1648年—1714年),字健六,晚號靜菴,山東濟南府樂陵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生於順治五年(1648年)三月三十日,康熙二十年舉順天鄉試,二十一年(1682年)登壬戌科三甲一百一名進士,丁母李氏艱歸。二十八年授平陽府臨晉縣知縣,次年庚午分校山西鄉試,又五年擢工部屯田司主事。甲寅年以工部主事任己卯科福建鄉試副考官,遷營繕司員外郎,督理寶源局。遷刑部陝西司郎中,康熙四十三年任順德府知府。五十年冬十一月致政歸[1],卒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五月初十日,享年六十有七。配王氏,商河人,湖廣德安府知府王治邦之女,累封恭人。與夫同歲,後一年歿。生二子:體震、體豐[2]
家族
[編輯]父潘沂,拔貢出身。順治十一年任建寧府知府一職。順治年間,建安王祁作亂,人民流散,學宮廨舍盡為灰燼。建寧知府潘沂多方籌資葺治郡城學宮。歲飢,力倡捐賑,督收浦城關稅,釐革積弊。購買城西山地設義地,斂葬遺骸。
長子潘體震,康熙癸未進士殿試二甲十五名,選庶吉士,授編修。康熙五一年任貴州鄉試正考官[3]。其次子潘體豐,雍正六年 秋八月壬辰(十四日),高學尹緣事革職,以潘體豐為福建按察使[4]。同年轉任福建布政使[5]。 雍正曾硃批:「好的,利害,有本領人。濁胖子,甚明白,去得。乃疑年羹堯用人,查明無原故,用此任者。是一大材。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