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File:Public Artworks at Yat Tung Estate - Small Stream (Hong Kong).jpg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這個文件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原始文件 (2,541 × 3,389像素,文件大小:1.78 MB,MIME类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English: Public Artworks at Yat Tung Estate - Small Stream, Tung Chung, Hong Kong.
中文(繁體):逸東邨 東涌藝術徑 「舊物新顔」其中一個作品「小溪」(藝術品作者為鄧朝貴)。
日期
来源 自己的作品
作者 Mk2010
授权
(二次使用本文件)
  • You are welcome to use this image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4.0 International (CC BY 4.0) license. Please attribute the work to the author, Malcolm Koo, and include the acronym of the license CC BY 4.0 in a prominent location near the image.

许可协议

我,本作品著作权人,特此采用以下许可协议发表本作品:
w:zh:知识共享
署名 相同方式共享
您可以自由地:
  • 共享 – 复制、发行并传播本作品
  • 修改 – 改编作品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 署名 – 您必须对作品进行署名,提供授权条款的链接,并说明是否对原始内容进行了更改。您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来署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表明许可人认可您或您的使用。
  •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您再混合、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您必须以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或相兼容的许可协议分发您贡献的作品。

Hong Kong

根据香港《版权条例》第71条的规定,如果艺术作品被永久性地放置于公共场所或对公众开放的场所,那么进行艺术展示、拍摄或广播建筑物,雕塑,建筑物模型和艺术工艺品之图像不构成侵犯版权。由于香港在1997年之前一直是英国领土,因此香港法律以英国法律为蓝本。在没有任何具体判例法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规则是相似的。

与英国法律类似,“工艺作品”与“平面美術作品”是分开定义地,后者含所有绘画、绘画、图表、地图、图表或规划及雕刻、蚀刻、石版画、木刻或类似作品。是故,第71条中所给出的全景自由权,不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海报或地图。

欲知详情,请见“全景自由”信息页

English | português | 中文 | +/−

说明

添加一行文字以描述该文件所表现的内容

此文件中描述的项目

描繪內容

摄影器材 简体中文(已转写)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3年12月26日 (四) 13:182013年12月26日 (四) 13:18版本的缩略图2,541 × 3,389(1.78 MB)Mk2010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