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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池斋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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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池斋药店

上池斋药店,2013年8月21日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分类古建筑
时代清至民国
编号7-0986-3-284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上池斋药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市区兴化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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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池斋药店创立于清康、雍年间,创建者为扬州人方石川。根据《史记·扁鹊传》中“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典故,定药号名为“上池斋”。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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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2日,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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