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府 (北宋)
外观
宣和元年(1119年),宋徽宗将郓州改为东平府,治所在须城县(今山东省东平县)。管辖今东平、汶上、梁山、平阴、肥城、阳谷、东阿等地。1128年,金朝立刘豫为齐帝,先治大名,后迁须城伪称东京。
金朝为山东西路治所。元朝时,改为东平路。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复为东平府,须城县为东平府治,寿张县沿属。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寿张县分并须城、阳谷县。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东平府降为州,同时撤须城县并入东平州,属济宁府[1]。
历任长官
[编辑]- 金朝东平尹
- 完颜昂(1138年—1144年)
- 唐括重国(1150年)
- 蒲察斡论(1152年—1153年)
- 纥石烈怀忠(1155年—1156年)
- 石抹荣(1159年—1162年)
- 徒单克宁(1168年—1169年)
- 乌古论三合(1174年—1175年)
- 蒲察鼎寿(1176年—1177年)
- 乌古论思列(1184年—1185年)
- 完颜守贞(1192年)
- 张万公(1193年—1195年)
- 仆散琦(1197年—1199年)
- 乌古论谊(1203年—1204年)
- 乌林答与(1214年)
- 完颜弼(1215年—1216年)
- 蒙古纲(1217年—1221年)
- 孙邦佐(1223年)[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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