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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府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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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府中国北宋时设置的。在今山东省境。

宣和元年(1119年),宋徽宗郓州改为东平府,治所须城县(今山东省东平县)。管辖今东平汶上梁山平阴肥城阳谷东阿等地。1128年,金朝立刘豫帝,先治大名,后迁须城伪称东京

金朝山东西路治所。元朝时,改为东平路。元末,朱元璋元年(1367年),复为东平府,须城县为东平府治,寿张县沿属。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寿张县分并须城、阳谷县。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东平府降为州,同时撤须城县并入东平州,属济宁府[1]

历任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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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东平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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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志第十七·地理二》
  2. ^ 吴廷燮《金方镇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