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外观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0年5月30日) |
简称 | 国家赔偿法 |
---|---|
公布日期 | 1994年5月12日 |
施行日期 | 1995年1月1日 |
最新修正 | 2012年10月26日(第2次修正) |
法律效力位阶 | 宪法类法律 |
立法历程 | |
| |
修正案 | |
列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 |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
现状:施行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简称为《国家赔偿法》),是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赔偿制度而设立的专门法律。
立法背景
[编辑]实施情况
[编辑]赔偿标准
[编辑]《国家赔偿法》并未对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做出直接规定,现行赔偿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公布,规定了: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于2019年5月14日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为准进行计算,则每日赔偿金额应为 82461 ÷ 365 ≈ 22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检察院于同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另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