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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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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中國古代官名(常與「大監」混淆,但兩者為不同意思),[1][2]最早出現於北魏,為女官稱號。唐代時為外朝官職大監的別稱。宋代為高級女官職稱,遼代是政府高級職位的名稱。至明朝時,由於太監職位常由宦官擔任,於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到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成了宦官統稱。1912年清朝覆灭后太监才开始消失。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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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一名始見於北魏孝文帝置女官管理內事,其中有「大監」一職,在作司之下,女侍中之上[3],而古人常把「大」與「太」混用,故「大監」可能即為太監,如北齊時,宮女出身的穆黃花(字舍利)為北齊後主高緯臨幸後被稱為「舍利太監」[4]

唐代外朝官職中有大監,也作太監。

「太監」作為正式官名的記載始見於宋代孙逢吉《職官分紀》載,宋太宗在內廷置內官(女官),有尚宮及太監,同負責內省事務,又改內省為尚書內省,尚書、太監並號尚書。這裡的太監為高級女官職稱,亦作大監[5]。亦有其他官署設有太監官職。

遼代時,太監為南面官太府監少府監秘書監將作監都水監官署的主官,下有少監監丞

元代時,太監為藝文監典用监典医监典牧监甄用监太府监度支监利用监中尚监章佩监经正监秘书监等官署皆設有太監官職,位次于各监的卿或太卿。

明代宮中設二十四衙门,內設十二監、四司、八局,各專設掌印太監一人提領。及其他机构主官,其中十二監中的內官監御用監、四司、八局、内府供用库、提督东厂等,各设掌印太监一人。部分机构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還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提督京营除掌印太监外還有坐营太监。由於這些太监常由宦官出任,於是後來「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但明代並無規定太監職位必須由宦官出任。

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太監一詞才完全與宦官同義。

1912年宣統退位後,便停止新招太监入宫,但直到1924年馮玉祥北京政變,驅逐遜清小朝廷後,所有太监才返乡,据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时的满洲国内部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太监,但随着日本投降蘇聯入侵滿洲,太监从此彻底从中国官场中消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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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廣雅‧釋詁一》:如大宰俗作太宰,大子俗作太子,周大王俗作太王是也。
  2. ^ 《白虎通義‧五行》:太,亦大也。
  3. ^ 《北史·后妃傳序》:“孝文改定內官……後置女職,以典內事:內司視尚書令、僕;作司、大監、女侍中三官視二品。”
  4. ^ 《北齐书·斛律后传》:“后主皇后穆氏,名邪利……小字黄花,后字舍利。……入宫,有幸于后主,宫内称为‘舍利太监’。”
  5. ^ 《职官分纪·内官》:“国朝太宗置尚宫及太监,并知内省事。又改内省为尚书内省。令尚宫、太监并号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