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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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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直
大明资善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籍貫江西吉安府泰和縣民籍
出生宣德二年丁未
逝世正德六年十二月一日
配偶娶曾氏
親屬(子)尹逵、尹達、尹通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尹直(1427年—1511年),字正言,别號謇斋,晚更號澄江,江西泰和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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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癸酉江西鄉試舉人,五年(1454年)联捷甲戌科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初年,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號,曾建議不可去除帝號。《英宗實錄》修成,進侍讀,任侍讀學士。成化六年(1470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並續成《宋元綱目》。成化十一年(1475年)任禮部右侍郎。因父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起用爲南京吏部右侍郎,改南京禮部左侍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春,召佐兵部。針對占城王棄國來求援、貴州鎮巡官邀功謊奏苗反,兩事提出正確意見,而後被重用,任戶部兼翰林學士,入內閣。此後為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尹直明敏博學,練習朝章,而急於進取。個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尹直初覬禮部侍郎,而尹旻推薦他人。尹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於朝,舉笏謝。尹旻回之:「公所謂簡在帝心者。」(你是皇帝心中的人選)自是怨益深。後在南部八年,鬱鬱不得志,萬安、彭華謀定內召入閣,卻被劉旻輒持不可。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成化二十二年要求推荐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尹旻列何琮等八人。詔用何琮,而尹直以萬安、彭華及李孜省力薦,中旨召還。與李孜省合作陷害尹旻父子得罪,又構罷江西巡撫閔珪,引起與論喧然不平。

孝宗即位,給事中宋琮及御史許斌上報尹直自初為侍郎以至入閣,夤緣攀附,皆取中旨。孝宗於是薄其為人,令其致仕。弘治九年,尹直上表賀萬壽,並以太子年當出閤,上《承華箴》,引先朝少保黃淮事,冀召對。帝卻之。正德年間卒,享年八十五,諡文和。《明史》有傳。[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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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良交泰錄》《謇齋瑣綴錄》。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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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尹子源,永乐初入翰林,参与修纂《永樂大典》。父尹奂重。前母陈氏、生母蕭氏。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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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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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宏《明故资善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謚文和尹公墓誌銘》
  1. ^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尹直,字正言,泰和人。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成化初,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號,引漢昌邑、更始為比。直辨曰:「《實錄》中有初為大臣,後為軍民者。方居官時,則稱某官某,既罷去而後改稱。如漢府以謀逆降庶人,其未反時,書王書叔如故也。豈有逆計其反,而即降從庶人之號者哉!且昌邑旋立旋廢,景泰帝則為宗廟社稷主七年。更始無所受命,景泰帝則策命於母後。當時定傾危難之中,微帝則京師非國家有。雖易儲失德,然能不惑於盧忠、徐振之言,卒全兩宮,以至今日。其功過足相準,不宜去帝號。」時不能難。既成,進侍讀,歷侍讀學士。
    六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並續成《宋元綱目》,章下所司。十一年遷禮部右侍郎,辭,不許。丁父憂,服除,起南京吏部右侍郎,就改禮部左侍郎。
    二十二年春,召佐兵部。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詔從之,命都御史屠滽往。貴州鎮巡官奏苗反,請發兵,廷議將從之。直言起釁邀功,不可信。命官往勘,果無警。是年九月改戶部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逾月,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直明敏博學,練習朝章,而躁於進取。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直初覬禮部侍郎,而旻薦他人。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於朝,舉笏謝。旻曰:「公所謂簡在帝心者。」自是怨益深。後在南部八年,郁郁不得誌,屬其黨萬安、彭華謀內召,旻輒持不可。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及推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列何琮等八人。詔用琮,而直以安、華及李孜省力,中旨召還。至是修怨,與孜省等比。陷旻父子得罪,又構罷江西巡撫閔珪,物論喧然不平。刑部郎袁清者,安私人,又幸於內侍郭閏。勘事浙江,夌轢諸大吏,吏部尚書李裕惡之。比還,即除紹興知府。清懼,累章求改,裕極論其罪,下詔獄。安、閏以屬直,為言於孜省,取中旨赦之,改知鄖陽。
    孝宗立,進士李文祥,御史湯鼐、姜洪、繆樗,庶吉士鄒智等連章劾直。給事中宋琮及御史許斌言直自初為侍郎以至入閣,夤緣攀附,皆取中旨。帝於是薄其為人,令致仕。弘治九年表賀萬壽,並以太子年當出閤,上《承華箴》,引先朝少保黃淮事,冀召對。帝卻之。正德中卒,謚文和。
  • 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