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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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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齊
大明廣東左布政使
籍貫湖廣黃州府蘄州
出生八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宋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思齊(1471年—?),字希賢,湖廣黃州府蘄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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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七十九名進士[1][2]。官亳州知州,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平白莲教趙景隆作乱,九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佥事,十三年六月平定崇庆州民甘志宽之乱,七月升本司副使,十四年六月因天全六番招讨高继恩之乱被逮问。世宗继位,十六年六月调任山东按察司副使,管理霸州兵备。嘉靖八年(1529年)以荐起复廣東按察司副使,九月升本司按察使,晋本省左布政使,十二年二月乞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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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珍;祖父張通,知縣;父張文,通判。母陳氏(封孺人)。永感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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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