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
李慧珍 (政治人物)」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条目,請見「
李慧珍」。
李慧珍(1937年9月—),女,汉族,广东南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吉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1][2]
|
---|
|
---|
1997年11月-2002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
名誉副主席 | |
---|
主席 | |
---|
常务副主席 | |
---|
副主席 | |
---|
常务委员 | |
---|
秘书长 | |
---|
- ^ 注1:陈抗甫、韩启德在九三学社十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韩启德同时被增补为中央常委
|
|
---|
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
名誉副主席 | |
---|
主席 | |
---|
常务副主席 | |
---|
副主席 | |
---|
常务委员 | |
---|
- ^ 注1:洪绂曾、金开诚、闵乃本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辞去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职务,开始担任中央顾问
- ^ 注2:贺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二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 ^ 注3:王志珍、邵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