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行為理論
外观
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又譯作理性行動理論,是社會心理學中用以預測個人行為態度意向之理論,是在1977年由Fishbein與Ajzen所提出[1]。該理論認為行為意向會受到態度及主觀性規範的影響。而行為意向會進一步影響行為。
歷史
[编辑]理性行為理論在1975年由Fishbein與Ajzen提出,其基於各種態度理論,例如:學習理論、期望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theory)、一致理論 (Consistency theories,如Heider的平衡理論(Balance theory),Osgood和Tannenbaum的一致性理論(congruity theory),以及Festinger的認知失調理論)和歸因理論[1]。
參看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Fishbein, M., & Ajzen, I. (1977). Belief, attitude, intention, and behavior: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research.
这是一篇與心理学及精神疾病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