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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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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懋爵
大明惠州府知府
籍貫江西臨江府新喻縣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簡懋爵(16世紀—17世紀),江西臨江府新喻縣樓山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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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懋爵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二年(1614年)授衡州通判[2],轉真定府宣府理餉同知天啟七年(1627年)陞惠州知府,當時魏璫專權,同僚打算為其立生祠,他不肯參與而遭誣告侵吞撫賞,被錦衣衛逮問,他自知必死,臨行前作詩:「緹騎傳呼駕帖催,兒孫哀送淚沾衣,丹心不畏冰山壓,留取精忠貫日歸。」到南京後魏璫敗亡,調韶州知府,他卻歎息:「我老了,怎能屈辱自己?」辭官回鄉,後魏璫黨羽再以撫賞事逮問至北京,長子簡寬敲登聞鼓為他喊冤,因此放歸,去世後萬發祥為其作墓志銘[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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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簡懋爵,樓山人,領萬厯甲午鄉薦,累官惠州知府,所至有冰櫱聲。先是同知真定,時魏璫燄熾,同官咸欲建立生祠,懋爵不肯鐫名,其黨遂誣以侵漁,撫賞遣緹騎逮問,自分必死,臨行作詩曰:「緹騎傳呼駕帖催,兒孫哀送淚沾衣,丹心不畏冰山壓,留取精忠貫日歸。」至南京璫敗,還調韶州,歎曰:「吾老矣,安能折腰?」竟解綬歸,後魏黨復以撫賞事中之逮至京,長子寬撾登聞鼓白其冤,放歸卒,萬太史發祥銘其墓。
  2. ^ 光緒《衡州府志·卷二十一·職官》:通判 明……簡懋爵 新喻舉人,萬厯四十二年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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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
  • 光緒《衡州府志》·卷二十一·職官
官衔
前任:
朱家民
明朝真定府同知
(宣府理餉同知)

天啟年間
繼任:
張守約
前任:
徐世儀
明朝惠州府知府
1627年-1628年
繼任:
趙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