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约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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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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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廣東廣東府南海縣 |
出生 | 成化四年戊子七月二十七日 |
逝世 | 正德十六年辛巳四月三十日 |
配偶 | 娶何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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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约(1468年—1521年),字文博,號古潭,广东南海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官至河南副使。
生平
[编辑]弘治十四年辛酉科廣東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三名,三甲六十六名進士。授龙泉、金溪知县,正德三年十月选授云南道御史,六年二月劾罢巡抚罗鉴、胡瑞,本年巡按南直隶應天,九年巡按贵州[1][2][3],十年九月升河南按察副使[4][5]。
家族
[编辑]曾祖鄺康祐。祖鄺智雄。父鄺珵。母許氏。慈侍下。弟鄺绮[6][7]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八:○甲辰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邝约奏南京内府供应木料每岁二季监局差内臣四人取之芜湖抽分厂延住经时骚扰百端每季县驿所费计银九百六十余两而所取木枋不及千至于解运之时又多驾快船倍勒夫价蠹害日甚乞免差内臣止令南京工部委官会抽分主事拣运为便工部议覆得旨监局差官系旧例第令守备官择廉谨者以往不许扰人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巡按贵州御史邝约奏平头苗纠合湖广五寨苗时出剽掠两省相隔难于追捕命巡抚贵州都御史萧翀兼制湖广湖北道四川酉阳平茶邑梅亦听节制各调土兵讨之○贵州平浪苗猛朔与其长官王连争田遂聚兵攻连巡按御史邝约及副使李麟参将洛忠抚平之诏赐约等银币有差而宥失事指挥周吉孛凤罪
- ^ 《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卷•诸姓部》:邝约,按《广东通志》,“约,知府,文之孙,弘治壬戌进士,历监察御史,巡按应天,贵州,所至有声,终河南按察副使。”
- ^ 《廣東通志》卷四十五
- ^ 明中宪大夫河南按察司副使邝公墓表
予友宪副鄺文博公之为人也,有君子之道四焉:其存心也厚,其守己也廉,其事上也忠,其蒞民也惠。公性朴重淳笃,不饰名,不矫俗,友爱一弟,财产咸不私,亲友贷者不责偿,斯不亦存心也厚乎?第进士,令龙泉,斥粮长金,豪猾者慑,为御史按南畿,卻属守私謁,竟坐以不職,士論服之,斯不亦守己也廉乎?时逆豎瑾设王店渔利于民,公奏革其,扛解诸费。又按贵州,屡以兵靖蛮醜,且为久安之图,焉斯不亦事上也忠乎?令金谿,大赈饥民,不待请全活甚众。及副宪河南,开河民苦,抚臣令而奔逸,公招之乃定,蓋信公也,焉斯不亦蒞民也惠乎?仲尼曰:“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又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若公之行,不为赫赫有名,而四美俱焉。何止于善?殆几扵君子矣。公之卒而葬也,黎侍御一卿(黎贯,字一卿)尝为之状,后十四年其嗣子元阳復謁予表其墓,以予甞辱公之交也,元阳質美而知学亲贤修身,予雅重之,见其子之贤,益信其父之贤也,敬为表之。公讳约,字文博,号古潭,南海人,弘治壬戌进士,卒于正德辛巳四月三十日,享年五十四。配何氏,封孺人,先公卒。以嘉靖庚寅十月十三日,合葬于将军岗,子一即元阳,庠生。女四:长適吴大参子可大;次適梁大作;次適吴大尹子本周;次適林鹤鸣。孙男二:寿朋、寿宁,女一云。
嘉靖二十二年岁次癸卯春三月之吉
赐进士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知 制诰 经筵 国史总裁官同邑方献夫撰文
赐进士通议大夫南京应天府府尹前吏部郎中眷生陈锡书丹
赐进士第文林题陕西道监察御史前翰林庶吉士郡人黎贯篆额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 ^ 《廣東通志》卷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