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修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修良(1907年—1998年11月6日),原名陈逸仙,女,浙江鄞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在向警予的介绍下加入了中共,曾担任其秘书,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代理部长。[1][2][3][4][5]1947年,她在南京组织了五二〇运动。1957年10月,陈修良因批评苏联肃反过头等原因被毛泽东划为极右分子并在农场强迫劳动。[6]

家庭

[编辑]

第一任丈夫李求实,第二任丈夫余茂怀,第三任丈夫沙文汉,女儿:沙尚之。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叶绪昌主编; 王广达, 刘顺发, 邹嘉南副主编. 江苏革命史词典.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2. ^ 周行健主编. 华夏妇女名人词典.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8. 
  3. ^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编. 古今中外女名人辞典. 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89. 
  4. ^ 王毅. 陈修良:“巾帼岂无翻海鲸”.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1-01-04 [2021-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1). 
  5. ^ 唐寶林. 拒絕奴性--中共秘密南京市委書記陳修良傳. 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 2012-01-01. ISBN 9789881511706. 
  6. ^ 李肃. 1949之后:反右和一言堂的形成. 美国之音. 2007年9月22日 [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