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だ*ぜ/條目/一條校
一條校(日语:一条校/いちじょうこう Ichijōkō),是《學校教育法》(昭和22年法律第26號)第1條所規定的教育設施種類與其通稱。因為是《學校教育法》第1條規定範圍內的學校,而被稱之為一條校。橫向書寫時亦可寫作「1條校」(日语:1条校)。
一條校是狭義上的「學校」,在「學校教育」(学校教育)和「類似於學校教育的教育」(学校教育に類する教育)方面上有法律保障、教育義務和促進責任。
定義
[编辑]一條校包含了——幼稚園、小學校、中學校、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教育學校、特殊支持學校、大學(包含「短期大學」及「研究所」等)、高等專門學校。
中文譯文:
一方で,專修學校、各種學校はそれぞれ第124条、第134条に規定し,一條校には該当しない(これらは「非一條校」と呼称されることがある)。
また,大學とは別に「大學校」という名称を校名に含む施設や組織が多く存在する(大學校一覧を参照)。
なお,一條校で大學校を名乗る施設はないが,專修學校や各種學校がその校名に大學校を含む例(自動車大學校(專修學校)、朝鮮大學校(各種學校)など)は多くある。
概要
[编辑]一條校是,教育基本法(平成18年法律第120號;修正法)第6條第1項に規定する「法律に定める學校」(法律に定める學校)の範囲と解釈されている。通説では,国立學校・公立學校・私立學校の別を問わず,一條校は公の性質をもつとされている。
また一條校の教員は使命と職責の重要性にかんがみ,身分は尊重され,待遇の適正が期せられるとともに,養成と研修の充実が図ら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とされている。
此外,《學校教育法》第135条第1項規定了——非「一條校」之教育設施(未建立或批准為一條校的教育設施),不得使用幼稚園、小學校、中學校、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教育學校、特殊支持學校、大學、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以及大學院之名。基於《學校教育法》第146条規定,違法者會被判處最高10萬日元的罰款[2]。
但就一條校不使用上述名稱[註 1]或使用變種名[註 2],就沒有特殊規定處罰。
教育課程等
[编辑]學前教育(幼稚園教育之類)、初等教育(小學教育之類)、中等教育(中學、高中教育之類)的一條校教育課程,是基於文部科學省「教育課程之基準」(教育課程の基準)所公示的教育要領、學習指導要領而定的。在決定各學校的學校教育課程之時,各學校設立者須參考文部科學省等官公署[註 3][註 4]所制定的「解説」、「手引」從而制定學校大綱,更應制定每年的學校年度計劃等細節內容。
此外,根據《日本國憲法》第23條所規定的學術自由原則,學習指導要領、教育要領不會適用於高等教育課程(包含高等專門學校、大學、短期大學以及研究所等教育機構)。
專修學校的一條校化
[编辑]日本《學校教育法》第124條所規定的專修學校在一條校化時,遇到了幾個問題——
- 在限制司書(即圖書館員)資格認證問題上存在掣肘;
- 沒有私立學校援助金(私学助成)[註 5];
- 不適用於《關於應對災難性災害之特殊財政援助法》(「激甚災害に対処するための特別の財政援助等に関する法律」;簡稱《激甚災害法》)。
其他條目
[编辑]註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 《學校教育法》(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