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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Andrew.yang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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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看看就好,你比很多編輯的人士來的聰明。」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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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Andrew.yang5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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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5月14日 (六) 06:48 (UTC)[回复]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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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蒞臨维基百科。閣下近來或許無意中移除了河南路 (台中市)的维护性模板。当閣下移除维护性模板时,请确定模板所提及的问题已獲得解決,或在编辑摘要列明合理理由。請放心,閣下之操作已獲回退。如閣下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請也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广雅 范 2013年12月29日 (日) 06:11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再眾多道路條目亂加入模版的才是破壞吧?我只是恢復原本的文章



--YUMI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06:31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请先理解何为「关注度」。
  處理人:广雅 范 2013年12月29日 (日) 07:28 (UTC)[回复]

Re:请问ip用户破坏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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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讨论页留言的匿名用户已被封禁,如有其他用户需要处理欢迎提出。如果需要删除您讨论页的历史记录也可提出。--广雅 范 2014年11月16日 (日) 23:31 (UTC)[回复]

已删除。--广雅 范 2014年11月17日 (一) 06:35 (UTC)[回复]

RE:霧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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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閣下提供來源嗎,謝謝。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2015年7月22日 (三) 02:51 (UTC)[回复]

因直轄市升格,臺灣公路法已於民國 102 年 07 月 03 日修正,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01&FLNO=2。 台中市政府的用法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184845&ctNode=802&mp=100010

YUMI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02:55 (UTC)[回复]

感謝提供。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2015年7月22日 (三) 02: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