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Rogerwmwong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閱讀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維基百科的立場與常見注意事項。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
- 不知道有甚麼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寫!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樂趣,成为一名充實的维基百科人。
-- 天天 (留言) 2015年9月6日 (日) 16:57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
,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Engle躍【湛藍天空帶來無限寬容】 2015年9月7日 (一) 08:18 (UTC)
本人編輯一切內容,已在討論區有交待, 你在沒有討論前刪除, 是不合理的.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7:56 (UTC)
2015年9月
[编辑]請勿於維基百科條目內加入評論或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維基百科中立觀點方針,亦破壞了一部百科全書當有之正式語調。請不要當個人心得板。--Outlookxp(留言) 2015年9月7日 (一) 08:45 (UTC)
請勿添加無資料來源或個人原創觀點的內容(如閣下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編輯),以免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如果您繼續此類行為,將會遭到停權。--Mys_721tx (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7:50 (UTC)
我在這頁中所說的, 都在"性傾向歧視條例"討論區說了, 都是持平中位的, 以對那一項修改有保留, 請詳細說明, 我所有的評論, 都是有根據的.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7:59 (UTC)
對不起,我不認為你的做法是合理的,請問我可以向誰投訴?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8:03 (UTC)
你完全沒有回應我在討論區的建議,就一刀切把我所有的修訂取消,我認為你的做法並不合理。
https://wiki.zwnes.eu.org/wiki/Talk:%E6%80%A7%E5%82%BE%E5%90%91%E6%AD%A7%E8%A6%96%E6%A2%9D%E4%BE%8B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8:06 (UTC)
Re.
[编辑]閣下都加一些不切實際的內容,有些來源都不可信任,若閣下提出合理的資料來源,我就不反對閣下的編輯。--Engle躍【湛藍天空帶來無限寬容】 2015年9月10日 (四) 08:03 (UTC)
你指那一段?可否明說?
你根本沒有看我在"性傾向歧視條例討論區"的貼文。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8:08 (UTC)
閣下未用正確的參考格式,況且有些內容並未引用到參考資料。--Engle躍【湛藍天空帶來無限寬容】 2015年9月10日 (四) 08:09 (UTC)
可否具體討論? 例如,有一更改,我是問過你們的:見user talk 128,你們有一同事也同意的: ----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計劃就此條例立法進行諮詢”?
在維基的”性傾向歧視條例”, 第一段, 有一句,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計劃就此條例立法進行諮詢”
明顯是錯的, 請看以下連結:
“施政報告中表示:無立法意向、無諮詢計劃” https://www.facebook.com/wcoeo.page/posts/315322001919579
建議把這句,
“自1990年代以來一直在香港社會討論,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計劃就此條例立法進行諮詢,但至今未能在香港立法會通過成為草案及《香港法例》。”
改為:
“自1990年代以來一直在香港社會討論,香港特區政府一直沒有計劃就此條例立法進行諮詢,所以至今仍未在香港立法會通過成為草案及《香港法例》。”
你認為如何? 如果OK, 我就改了!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8日 (二) 01:35 (UTC)
你好,我沒有意見。請改吧。--Outlookxp(留言) 2015年9月8日 (二) 03:35 (UTC)
改了, 謝謝!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8日 (二) 05:12 (UTC)
--Rogerwmwong(留言) 2015年9月10日 (四) 08:16 (UTC)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更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