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解除存档/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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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目自2013年8月11日被白纸保护,之前由于“涉及广告宣传”被删除,经过认真阅读编辑规范已进行修改,力图客观(请见User:Stchenyk/周振基条目的修改),兹请求解除保护,如管理员仍不认同,亦烦请说明具体的理由,谢谢。——Stchenyk(留言) 2013年12月27日 (五) 00:19 (UTC)
- 未解除,过于短小,且无可靠第三方来源,无法彰显其关注度。乌拉跨氪 2013年12月28日 (六) 11:14 (UTC)
- 已重新修改,请见User:Stchenyk/周振基条目的修改,请问是否符合要求呢?——Stchenyk(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02:00 (UTC)
請問重建234A線的條目有什麼問題?香港其他的巴士路線也有自己的條目(部分路線個人認為比234A更不重要,如234C/234S),小弟實在不明白為何不能創建有關條目,甚至要去到封禁的地步。望高手賜教。 User:Devilreborn 2013年12月30日 (一) 02:41 (UTC)
- 未解除,于2013年8月1日因关注度不足被删除,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8/01#九龍巴士234A線。若有异议应至WP:存废复核提报复核。乌拉跨氪 2014年1月2日 (四) 04:45 (UTC)
拒絕中時運動的風波已經過去了,隨拒絕中時運動而起的編輯戰相信也結束了,請解除保護--Ojruaincgee(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17:57 (UTC)
請管理員解除,因為有車站要编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1月11日 (六)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請管理員解除,因為有資訊要補充!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1月12日 (日)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解除保护,非高風險模板(沒有鍵入頁面。--Temp3600(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09:25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1月31日 (五) 07:05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根据WP:保护方针以及WP:善意推定本页面很久时间未遭破坏,并且希望鼓励新用户编辑工具箱,建议解除保护。--DGideas(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08:10 (UTC)
- 反对,引用次数上千次,属高风险。新用户编辑工具箱?难以想象50次编辑以内的新用户会熟悉这些复杂的模板。--HNAKXR(807) 2014年2月1日 (六) 08:18 (UTC)
- 反對,要求保持全保護,根據WP:HRT,本模版是"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或站務模板",應全保護。--Temp3600(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16:31 (UTC)
User:Cdip150、User:Jimmy_xu_wrk、 User:Kegns、User:Mys_721tx、User:Shizhao、User:Wing、User:Ws227、User:乌拉跨氪、 User:Lanwi1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根据维基百科:保护方针解除保护一段的内容,本页面距上次IP用户破坏已逾30日,而期间并未遭到破坏。根据维基百科:善意推定申请解除对其用户页的永久半保护。--DGideas(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07:44 (UTC)
- 我將相同類型的請求請放在同一個段落當中,日後有多個相同類型的請求請將它合併起來,因為連在一起的模板的用詞會讓人不知所措,如果有冒犯上的地方,請恕罪。不過現在有好幾名破壞者依然出沒,我認為用戶有權利請求自己的用戶頁面以及對話頁面保護或是解除,至於其他人願不願意要看他/她們的意見。--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2月1日 (六) 08:05 (UTC)
- (-)反对:有一些用户页(特别是管理员和经常处理破坏者的用户)容易成为破坏者的目标,所以不能轻易解除。--Lanwi1(留言) 2014年2月3日 (一) 13:27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用户已被解封。--南瓜(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40 (UTC)
- 已解除保护。--Lanwi1(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44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因為有些人要查閱九龍巴士234A線的資料。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2月5日 (三)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 未解除,该条目通过存废讨论删除,若需重建请至WP:存废复核提交复议。乌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4:38 (UTC)
请求解除半保护页面状态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2月18日 (二)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藝人姜冠豪早就改名演出了,應該把條目移過去。 --Weirichmond(留言) 2014年2月22日 (六) 00:31 (UTC)
用户已被行政员User:Kegns解封并更改用户名,请求解除全保护并回退至版本30282987。--黄居士(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 2014年2月22日 (六) 11:15 (UTC)
- User:Lanwi1请注意。--黄居士(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 2014年2月22日 (六) 11:15 (UTC)
条目中有多项错误,例如人类发展指数数据 --Harrymao(留言)2014年2月22日(六)—以上未填上时间的留言于2014年2月22日 (六) 08:22 (UTC)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2月22日 (六)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 未解除,无充足理由。--广雅 范★ 2014年2月22日 (六) 19:25 (UTC)
- 2013年5月9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1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4:10 (UTC)
- 2013年9月1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1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若再有編輯戰情況再做定奪。--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4:10 (UTC)
- 2013年6月27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1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若再有編輯戰情況再做定奪。--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4:10 (UTC)
- 2013年5月18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1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若再有編輯戰情況再做定奪。--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4:10 (UTC)
- 2012年6月20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2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3:59 (UTC)
- 2012年7月26日被全保護至今已近2年,已無編輯戰可能發生,請求解除全保護讓條目能獲得更新的機會(如:維基數據的更新),若再有編輯戰情況再做定奪。--安可 ♪(留言 ) 2014年2月23日 (日) 04:10 (UTC)
保护类型(半保护),保护期限(临时),請求理由。--小博士通(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03:49 (UTC)小博士通账号为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官方授权账号,为完善维基上学院具体情况。并非发起编辑战,管理员如需授权证明文件,请提供所需文件类型。小博士通账号为新注册账号,不了解维基具体审核流程,所以造成与其他账户的误会。以后小博士通账号上传编辑一定公平客观,遵循维基相关规定。
- WP:MJ,WP:COPYVIO,WP:SOAP,全部坐实,官方神马的最讨厌了。—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拿窝机器 2014年2月25日 (二) 03:56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解封。--Byfserag(留言) 2014年3月8日 (六) 12:02 (UTC)
- 已解除保护。--Lanwi1(留言) 2014年3月8日 (六) 12:05 (UTC)
请解除保护以便提請查核。112.119.71.177(留言) 2014年3月20日 (四) 12:41 (UTC)
临时全保护,请求解除保护,理由请看我在该条目讨论页中的陈述。--沧海一粟 2014年3月25日 (二) 07:49 (UTC)
临时解除保护,无发现破坏行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日 (二) 06:46 (UTC)
请求解除保护:被错误连锁保护,请恢复正常保护。--GZWDer(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12:10 (UTC)
请求解除保护:被错误连锁保护,请恢复正常保护。--GZWDer(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12:10 (UTC)
请求解除保护:破坏已停止,不适宜长期半保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9日 (三) 00:41 (UTC)
- 看起来有人重复提出就撤销了,顺便看下TW的功能是否恢复正常。——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9日 (三) 03:39 (UTC)
请求解除半保护:请见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关于本页被保护。--HYH.124(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3:38 (UTC)
- 未解除,等引发破坏的串存档了即会解除保护。--Jimmy Xu 论 2014年4月10日 (四) 07:42 (UTC)
保護類型(取消保護),保護期限(臨時),請求理由。--增設谷姐网條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4月25日 (五) 14:42 (UTC)之前加入的。--Gab1205 - 更新完善 ‧ 共同維基(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16:00 (UTC)Gab1205
- 拒绝请求,請嘗試Wikipedia:創建條目精靈--Gakmo(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10:59 (UTC)
长时间未被破坏,请求解除永久半保护。--HYH.124(留言) 2014年4月27日 (日) 17:26 (UTC)
請求解除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iaohei6184(對話|貢獻)於2014年4月27日 (日) 00:55加入。
- @Gzdavidwong,有人觉得你的保护太久了。Bluedeck 2014年4月30日 (三) 08:00 (UTC)
大约5年半未有新用户编辑,请求解除半保护。--HYH.124(留言) 2014年5月6日 (二) 07:08 (UTC)
台湾不是一个独立主权而是中国的一个省,需要更改!--173.9.113.97(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18:25 (UTC)
- 拒绝请求。不是解除理由。Bluedeck 2014年5月23日 (五) 09:39 (UTC)
因为熟悉该条目,所以创建。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5月21日 (三)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 未解除,请在子页面创建条目有可靠来源的版本,完成后请重新提交请求或寻求管理员帮助。您可先试着在user:biny86755/草稿中编写。(编写过程中请注意中立语调)写完后您可再来请求。Bluedeck 2014年5月23日 (五) 09:41 (UTC)
北京地铁的其他列车都有独立的主条目,应当将其从北京地铁6号线中拆分出来,建立一个独立的主条目。--Lizi-republic(留言) 2014年5月25日 (日) 03:37 (UTC)
常須修改的頁面。---Jason924tw(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09:56 (UTC)
藝人姜冠豪已經改名演出很多年了,他在演藝圈使用「江俊翰」一名已經超過一半他的演出經歷了,建議把此頁姜冠豪移過去。--Weirichmond(留言) 2014年6月4日 (三) 15:32 (UTC)
相关争议已解决,最后讨论时间已经达近两个月。--小郑(留言) 2014年6月1日 (日) 12:16 (UTC)
- (-)反对應該長期保護--太刻薄(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16:54 (UTC)
- (+)支持没有理由长期保护--Yangfl(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09:07 (UTC)
一些條目
编曲内容存在一定谬误,改编、重新编配重定向页不合理,请求解除保护。--ypfyyppff
ㄕ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6月9日 (一)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请求解除保护:新指引要求在掛模板同時提報,為免ip用戶掛模板程序不能完成,請撤銷半保護。(前申請被移除了)--Nivekin※請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3:31 (UTC)
此條目的人物是台灣國家英雄,應該開放讓具備台灣主體意識的匿名用戶多加擴充,被永久半保護未免可惜! --61.228.238.193(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17:31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6月15日 (日) 07:55 (UTC)
请求解除保护:新指引要求在掛模板同時提報,為免ip用戶掛模板程序不能完成,請撤銷半保護。([1][2] 前申請被兩次移除了,搞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05:18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6月17日 (二) 06:39 (UTC)
解除保护理由。--請秉持公平客觀的原則,請編輯者想想,若大多的是公車路線均已另建置連結至專屬的頁面,僅其他少部分路線的資料建立在下方,如果其他人看到,是否覺得這樣很不方便(因為下方路線沒有建置完整的資料,而其他路線有),這麼一來,瀏覽網頁的人是不是也會覺得這個網頁不公平,不客觀(例:為何我平常搭的路線會建立在這裡,而非獨立出來的網頁,而且其他路線資料更詳細完整),縱使該路線很少人搭乘,但如果有人搜尋這個網頁,那麼他的感受會如何呢,請編輯者以及增加編輯保護的人好好的省思這個問題。請顧及其他網頁瀏覽的人的權益以及想法和感受,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6月21日 (六)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半保護不用來禁止匿名用戶的正常編輯」,有關破壞的指控未依程序對相關用戶使用模版通知,永久半保護實屬過當,應解除此保護。這是一場有註冊用戶參與的編輯戰,也可實施全保護代替。222.167.166.233(留言) 2014年6月21日 (六) 06:08 (UTC)
- 未解除,由半保护升级至全保护,由无限期降级至一年。--广雅 范★ 2014年6月22日 (日) 04:02 (UTC)
保护并不是要prevent abuse的,理由根本就不符合半保護。--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3日 (一) 11:28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6月23日 (一) 15:53 (UTC)
請求撤销保护 由于不明ip恶意添加不正确的内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6.8.115.29(對話|貢獻)於2014年6月23日 (一) 15:50 (UTC)加入。
因为之前陷入编辑战,现在时间很久了,需要更新新的资料。--幻听幻觉幻的你(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05:54 (UTC)
- 未解除,并非完全不可创建。--广雅 范★ 2014年6月24日 (二) 06:12 (UTC)
词条内的经纪公司不是所在单位公司,请求删除,--Xggjcm(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5:43 (UTC)xggjcm
- 问题您当这里是干什么的?--广雅 范★ 2014年6月28日 (六) 05:13 (UTC)
解除保护理由。--郭子中(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5:14 (UTC)此条目的正确与否,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故请解除保护。
由於先前未徹底瞭解編輯規範,誤犯多次回退的行為,使得此條目呈現編輯戰的情形,進而轉為半保護狀態;現今已知相關規範會加以遵守,是否可解除對此條目的保護政策,讓我們有機會可將此條目修改得更為完整,謝謝。。--Yulin Chen(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3:53 (UTC)
解除保护理由:2013年5月10日已被全保護約14個月,既然認為條目內容不滿意,請改以「半保護」方式處理,以便社群能繼續編輯。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4:19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7月6日 (日) 08:10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2013年4月12日已被全保護約15個月,既然認為條目內容不滿意,請改以「半保護」方式處理,以便社群能繼續編輯。--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9日 (三) 06:28 (UTC)
- 未解除,请提出相关讨论说明争议已获得解决。--Jimmy Xu 论 2014年7月9日 (三) 08:54 (UTC)
解除保护理由。公司要求解除,内容不完善--Jialingling(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8:47 (UTC)
- 公司人员……哥们,您最好读一下这个→_→WP:SOAP。--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8:46 (UTC)
- 目标页面没有被保护。--Yangfl(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0:32 (UTC)
- 未解除,同上。--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5:16 (UTC)
解除永久全保護,改回原半保護。無全保護必要、Zhxy519請求全保護理由不存在,且作法明顯違反WP:保護方針、WP:生者傳記方針。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4:32 (UTC)
- (!)意見--該條目先前遭到 Zhxy_519、三個匿名IP 持續加入 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可靠來源方針之內容。
- Lanwi1管理員因此已做了「半保護」即已足夠。自7月8日至今4天,該條目也暫時不再有IP用戶編輯破壞;條目亦無編輯戰問題。(中華愛國陣線用戶雖一次恢復Zhxy519內容,但經以要求提供第三方來源,即無繼續爭議。)
- 但Zhxy_519稍早於維基時間7月11日做了2次編輯(約4小時前,北京時間7月12日凌晨3點多),添加不符生者傳記方針的來源內容後;
- 僅僅1分鐘後,Zhxy_519就申請「條目全保護」理由為解除保護伊始即發生編輯戰不符事實。Lanwi1的半保護到7月22日根本未到期,也已發揮保護效果。
- 然而,僅僅3分鐘後,范管理員就「無限期全保護」條目?方針依據是否足?是否有必要性?
- 在先前發生編輯戰過程中,匿名IP用戶,幾乎完全依循Zhxy519的編輯立場。若該編輯符合方針,何以需一再用匿名IP呢?半保護即已足夠。
- 而且,和Zhxy_519編輯相同內容之三個匿名IP,皆已因破壞遭「封禁」。Zhxy_519添加的內容,顯然違反生者傳記方針。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4:35 (UTC)
- (!)意見--關於 范管理員 的「全保護」動作,依方針應回復「半保護」狀態。除了前面所提事實面、必要性,在下查閱方針後,補充理由如下
- 該條目現況不存在編輯戰,半保護即已足夠。且依據Wikipedia:保護方針,就算發生了編輯戰,該「全保護」仍無方針依據。
- 「WP:保護方針#内容争议」:(1)当页面上发生编辑战时,通常会临时全保护该页面,以迫使发生争执的各方保持冷静,在相应的对话页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编辑。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2)在保护發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
- 「WP:保護方針#破壞」:先发制人的对条目进行全保护其实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开放性。临时性的全保护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动确认用户对一个条目进行持续性的破坏的时候。持续性的破坏或预期未来会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条目,一般都不是进行全保护的理由。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半保护。
- 保護期間永久?依據「WP:保護方針」,編輯戰應以『臨時性保護』(根据请求对编辑战实施一段时间的强制冷却)。查閱「永久或半永久保护」之事由中完全查不到「編輯戰」。
- 關於范管理員保護之版本:如同「WP:保護方針」所述「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例如破坏,侵权,诽谤在世人物等),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那麼,依據WP:生者傳記:
- 「我们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争议内容都應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人物都应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说明其已不在人世」。
- 可靠來源(更多資料:WP:誹謗):「关于在世人物的内容'必须非常谨慎地引用来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其中就可能会含有原创研究和不可查证的表述,并可能导致诽谤性的断言。'只在可疑来源或可疑度高来源中出现的內容,不应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现在“扩展阅读”、“外部链接”或条目中的任何章节中(见上方描述)。
- 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管理员可以强制移除此等内容并实施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即便他们本人曾经参与过该条目的编辑。重新加入该内容的编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参见封禁方针和禁止毀謗。」
- 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推定:「如果此类条目受到质疑,就应缩减回来源完整、中立且切题的版本。」
- 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来源来获取内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条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则不应加入条目中」
- 「若管理员怀疑生者传记条目遭到恶意或偏见性的编辑,或认为违反方针的内容会被再次添加,则可对条目实施全保护或半保护。」---從這角度,保護的版本怎能是存在不可靠來源、爭議性內容的版本呢?
- 「重复於在世人物條目添加无来源或来源不足之争议资料的编者可能会因其扰乱行为而受到封禁」。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4:38 (UTC)
- 該條目現況不存在編輯戰,半保護即已足夠。且依據Wikipedia:保護方針,就算發生了編輯戰,該「全保護」仍無方針依據。
- (!)意見--雖然依據保護方針,在下不贊成全保護條目,但至少現況已不包含「匿名IP等用戶 添加之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內容」,未讓 破壞生者傳記方針達到目的。尚可接受。謝謝管理員的處理。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6:22 (UTC)
解除保护。--Panzhouok(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8:13 (UTC)
- 未解除,无需操作。--广雅 范★ 2014年7月17日 (四) 04:47 (UTC)
雖然對我無差別〈半保护〉,但因破坏而被保護一年似乎不合理。--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4:17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7月18日 (五) 06:33 (UTC)
解除保护理由。--别辩论不过就删除词条来掩盖你们的无知。2014年7月17日 (四) 04:47 (UTC)2014年7月17日 (四) 04:47 (UTC)119.108.185.16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04:47 (UTC)
- 未解除,您还在展示无知呢……--广雅 范★ 2014年7月17日 (四) 04:54 (UTC)
- 掩盖客观事实的确实是无知。到底有没有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呢?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酒色财气(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13:38 (UTC)
- 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广雅 范★ 2014年7月19日 (六) 14:15 (UTC)
- 掩盖客观事实的确实是无知。到底有没有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呢?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酒色财气(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13:38 (UTC)
兩年前因編輯戰全保護,現應無持續保護的必要。wctaiwan(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16:02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7月20日 (日) 00:50 (UTC)
請秉持公平客觀的原則,請編輯者想想,若大多的是公車路線均已另建置連結至專屬的頁面,僅其他少部分路線的資料建立在下方,如果其他人看到,會不會覺得這樣很不方便(因為下方路線沒有建置完整的資料,而其他路線有),這麼一來,瀏覽網頁的人是不是也會覺得這個專業不公平,不客觀,請編輯者以及增加頁面保護的人好好的省思這個問題。請顧及其他網頁瀏覽的的權益以及想法,謝謝。
- 解除保护理由。--114.42.239.172(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1:42 (UTC)
請解除保護條目 必要時在保護此條目
- 解除保护理由。--因為沒有這個必要。
已逾半年無破壞情形。Kanno(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48 (UTC)
- 未解除,估计是被保护了不能破坏吧?--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7 (UTC)
解除保护,因为2014年人类发展指数已公布,本条目中国人类发展指数尚未更新,需更新,且目前本条目未再次发生编辑战。--TFFPPER(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0:59 (UTC)
- @TFFPPE:已更新。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28日 (一) 11:17 (UTC)
- 问题是否还需要操作?--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8 (UTC)
请求解除保护,因为本条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类发展指数虽然已经更新,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类发展指数等级目前已经成为“高”(而目前本条目依然显示“中”),因此需要进一步更新,且本条目长时间尚未发生编辑战。--TFFPPER(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1:44 (UTC)
- @TFFPPER:抱歉,疏忽了。已更新。(“高”用这个颜色不知有何指教。)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28日 (一) 12:05 (UTC)
- @WhitePhosphorus:您好,依据维基百科惯例,人类发展指数“高”用 这个颜色(#00CC00)最好。请协助修改,万分感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FFPPER(對話|貢獻)於2014年7月28日 (一) 12:24 (UTC)加入。
- @TFFPPER:明白了,看了下别的条目,原来不管什么级别都用一个颜色 囧rz...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28日 (一) 12:37 (UTC)
- 拒绝请求,重复。--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8 (UTC)
- @TFFPPER:明白了,看了下别的条目,原来不管什么级别都用一个颜色 囧rz...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28日 (一) 12:37 (UTC)
部分資訊已經過期,請解除半保護以允許編輯。--Metro123Star(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1:12 (UTC)
由於部分資訊過舊未更新,請解除半保護。--Metro123Star(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1:12 (UTC)
由於部分資訊過舊未更新,請解除半保護。--Metro123Star(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1:12 (UTC)
本人希望能解取「商戰」的頁面保護要求,其為無綫電視製作中的電視劇集,需要一個頁面給它作描述,給觀眾了解劇中的角色、製作進度等。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4年7月31日 (四)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自2013年5月18日「全保護」超過14個月。(2)當時主要編輯戰(一次刪除1.5萬字元破壞)User:BlackLotux也以因濫用傀懶遭永久封禁許久。(3)若管理員認有保護必要,建議改「半保護」即足。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2日 (六) 02:51 (UTC)
台湾的IP用户和果粉党在捣乱!自己内部都不同意的什么“中华民国”,硬要强加给别的读者。--自由男神(留言) 2014年8月3日 (日) 06:14 (UTC)
请求解除保护:这么一个重要的条目这么可以一直保护呢?在下在此希望持有不同立场的人在编辑此条目时,多尊重台湾维基人的意见,谢谢!。--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3日 (日) 09:44 (UTC)
故意不让创建此条目是何用意?。--222.240.70.26(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10:18 (UTC)
有必有这么做么,不允许创建脑控条目?你是谁?
- 請見上面陳風例子,已經有人為你解答是「白紙保護」。--1.170.210.149(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17:02 (UTC)
解除保护。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8月9日 (六) 14:44 (UTC)加入的。
请求解除保护:条目尚在改进中,现邀请异议者至互助客栈收集改进方面的建议,以寻求改进和解决争议的方法,请求管理将保护级别降至半保护,谢谢。--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04:33 (UTC)
- 未解除,请证明不会再出现编辑战。--广雅 范★ 2014年8月11日 (一) 12:04 (UTC)
解除保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202.48.129(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21日 (四) 12:12 (UTC)加入。
- 未解除,无正当理由。--广雅 范★ 2014年8月21日 (四) 15:32 (UTC)
內容過期,請求解除半保護。 Metro123Star(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6:46 (UTC)
已持續全保護長達14個月,請求改為「半保護」,以便更新幾個月來CNN等國際媒體的報導。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14:45 (UTC)
- 已解除保护。--广雅 范★ 2014年8月28日 (四) 14:49 (UTC)
可以更加容易地指出沙盒問題。 如果被當作測試面頁應該實行:半保護,移動保護,基金會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dfugil(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30日 (六) 02:25 (UTC)加入。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8月30日 (六) 16:42 (UTC)加入的。
- 有问题可以去互助客栈提问。--Kuailong™ 2014年8月30日 (六) 21:42 (UTC)
已持續保護長達17個月,請求改為「半保護」。感謝管理員!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3:26 (UTC)
- 本人对解除保护后可能的条目倾向性有疑虑。--Kuail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03 (UTC)
- 可以理解您的考慮。然而,您對保護中條目的傾向性沒有疑慮嗎?凱風網等來源的使用,以歧視性的斷言,是否有斷章取義可能?在這類涉及信仰議題的條目上,是否適宜?您認為怎樣的條目狀態,是比較適宜的呢?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7:26 (UTC)
- 在下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再次出现编辑争议,请不要反复使用回退而是在讨论页进行讨论。这是本人愿意解除页面保护的前提。 --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7:20 (UTC)
保护类型(半保护/全保护/白纸保护),保护期限(临时或永久),請求理由。--Andreiausdeutschland(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23:16 (UTC) 解除保护理由。--Andreiausdeutschland(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23:16 (UTC) 例子:一位叫No1lovesu的人专门针对维基百科内容进行篡改,其中包括汉族,满族,剃发易服等等条目,这是专门进行搞破坏的行为。
- @Andreiausdeutschland、No1lovesu:请先相互沟通。顺便说一下,你们两位都3RR了。--Kuailong™ 2014年9月2日 (二) 01:26 (UTC)
(1) 本人修改或刪除的部分,都是屬於非有效出處的內容(如沒有經過正規學術界評論或在正規學術刊物等途徑發表的非博士論文,博客和以網名寫作的文章等)以及個人研究,做法守規且合理;
(2)本人添加的出處,都是屬於維基所定義有效來源,所有內容一字一句都有根有據,Andreiausdeutschland編輯的版本將大量有效出處刪除,似乎他的行為才是明顯的破壞行為(關係法輪功內容的爭議經過討論後也有了結論,就是以陳述的手法引用有關參考資料,而不對其作出任判斷和分析);
(3)從Andreiausdeutschland編輯的版本內容可見,他似乎是將某個久遠的編輯紀錄直接「複製貼上」,且在之前完全沒有作出任何討論,清除其他編輯者的編輯成果(花費時間進行有效資料搜集和編寫),本人認為這種做法相當不尊重其他編輯者。另外,漢服頁面裡的一部分內容早已有了獨立頁面,如漢服對周邊地區服飾的影響等,Andreiausdeutschland在恢復舊版本的時候似乎並不知情,可見其不細心和魯莽的編輯態度;
(4)本人多次編輯摘要提醒Andreiausdeutschland要遵守維基的守則,希望他不要繼續「增加广告宣传内容、加入博客链接」,可惜Andreiausdeutschland依然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在討論頁也沒看到Andreiausdeutschland的跡影,似乎是不願意討論;
(5)從上述可見,Andreiausdeutschland似乎認為「自己不喜歡」的資料,就是被「篡改」的內容,似乎相當的不客觀、不公正且不理智,进行搞破坏的行为的,明顯不是本人,而是某位似乎在賊喊抓賊的人士。--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2:25 (UTC)
請解除保護。
這我到目前為止還是常常聽別人誤會地把印尼盧比翻譯成盾,我曾經看過維基百科正確地寫道“印尼盧比”但為什麼現在又出現了錯誤【印尼盧比又稱為盾】這當然意思差太多了。為什麼我們印尼的錢幣是盾呢?國家早就已經獨立了,政府從那時候不再使用荷蘭留殖民時代留下的錢幣“盾”,為何還要寫“盾”呢?其實印尼歷史上已經寫道了政府把盾換成新貨幣rupiah,來自印度話的名稱。但我今日看維基百科寫道“印尼盧比又稱為印尼盾”是何來源的呢?荷蘭和印尼可不同國家,而印尼不是荷蘭殖民的部分,也不同使用的錢幣,印尼在荷蘭殖民時代的確使用“盾”但現在沒有了。是因為這rupiah不是從中文來的,那麼請考慮一下這個,這我們在中國上大學,教授常常跟我們說這個:中文有的叫做借詞,是從外語翻譯到中文的意思。中國人把microphone翻譯成“麥克風”,hacker = “黑客”,sarung = “紗籠”,blogger = “部落格”,為了好聽而變成“博客”但它本語言的音還存在,等其他借詞,如果Rupiah被印尼華人說成盾,那麼“印尼盾”的盾是何來的呢?為什麼把Ru-Piah亂翻譯成“盾”?是從哪個字的部分而翻譯的? 是從Ru【ㄖㄨ】嗎?還是Piah【ㄅㄧ ㄧㄚ】而變成盾嗎? 這不是啼笑皆非嗎?我相信中國也不缺少語言家和歷史家,但為何這個盾的問題到現在維基百科還存在錯誤呢?請考慮一下Rupiah的來源吧,印尼歷史上寫道Rupiah來自印度話【巴利或梵文】Rūpiyā [3],盧比或Rupee的來源也是從巴利或梵文取名的,這些【Rupiya 或 Rupee】的意思是銀幣。而且盧比不僅是印度在使用的貨幣,但是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尼泊爾,毛里求斯,塞舌爾,馬爾代夫,包括印度尼西亞,請查看一下英文的維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upee
那盾怎麼翻譯呢?是盾牌嗎?盾牌是用來買東西嗎?聽印尼華人解釋道盾的意思是Silver【銀幣】!我真搞不懂他們怎麼想,總而言之我從來沒有聽過台灣或中國教授說盾的意思是銀幣,連“銀盾”的意思是一種銀質的盾形器物,盾牌的意思也不是銀幣,它是用以防護身體,遮擋刀箭的武器。盾這個字並不是被使用於買賣東西或者貨幣的通稱。反而維基百科寫道如下: “盾”(gulden)是中世纪荷兰语中的形容词,意思为“金的”,[1]这样的名字就表明金子是最初制造硬币所用的金属。荷兰盾的符号ƒ或fl则是来源于另一种古币,florijn。关于“盾”这一中文译名的来历,一种说法是:“盾”首先被用于指英国19世纪的一种被称为florin的硬币,因为此种硬币的设计图案中含有4个盾;随后这一译名就被用于指类似的荷兰货币florin和gulden。https://wiki.zwnes.eu.org/wiki/%E8%8D%B7%E5%85%B0%E7%9B%BE 所以我本人今日看見維基百科寫道“印尼盧比又稱為印尼盾”就寫道這個要求維基百科解除保護,讓這個文章的錯誤能被糾正糾正吧。我相信wikipedia當然提供正確及可靠的信息,並不是供給讀者不正當的消息如這篇文章 【裡面寫道錯誤:...又稱為印尼盾】。謝謝--Lukasosterhagen(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4:18 (UTC)
- 未完成,条目只是反应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并无不妥。--Kuailong™ 2014年9月9日 (二) 02:18 (UTC)
請求撤銷保護,理由如下:
- 雙方的編輯立場不同,不能因此算破壞。
- 事出有因,會編輯戰是因為雙方堅持之故,不應該讓當事人SElephant動用管理員權力,否則有濫權之嫌。
- 雙方造成的編輯糾紛應遵循「Wikipedia:争论的解决」進行,不該輕易動用管理員權力對條目保護。
詳情參閱Talk:四腳亭車站--1.170.211.64(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8:45 (UTC)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解除保护理由。--你好,我是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想编辑这个页面,谢谢。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9月15日 (一)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 因为触发了黑名单,只有自动确认用户可创建。--Kuailong™ 2014年9月15日 (一) 16:41 (UTC)
能问下什么叫自动确认用户吗,谢谢。
杏猫网 这个词条编辑,希望能解除保护 我们是杏猫网工作人员希望能建立这个百科,谢谢工作人员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古风素材(對話|貢獻)加入。
- 拒绝请求,无此页面,并未保护。--Wcam(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21 (UTC)
尊敬的管理员您好:由于第一次编辑胡玮铭条目时,没有仔细阅读维基百科创建条目相关规定,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创建条目,导致所建条目被删除。本人胡玮铭于2014-9-24北京时间下午17时30分左右提交了胡玮铭条目的页面,编辑页面内容并没有涉及广告词,但是还是被管理员删除并且将条目编辑为半保护条目,还请管理员提出宝贵意见,或者请管理员查看最后一版编辑的条目内容,因为本人是第一次编辑维基百科条目,不太有经验,所以还请管理人员高抬贵手,本人最后一次编辑关于本人的条目的内容确实没有任何地方是涉及广告的词、字、句,所以还请管理员大人再仔细查看核实下最后一版的条目内容。非常殷切的期盼管理员大人能够回复原因并且恢复条目编辑的功能 ,解除半保护,非常感谢!。--温柔战神(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11:43 (UTC)
- 拒绝请求,个人简历式的条目显然是不合格的。阁下三次尝试创建已属明知故犯。--Kuail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19:52 (UTC)
更新五院院長:考試院長應改為伍錦霖,監察院長應該為張博雅--CBLIU-☎talk☎ 2014年9月27日 (六) 06:15 (UTC)
解除保护理由。--部分用户将没有根据的内容编辑至加百列的百科,然后开启半保护状态防止他人对其更正,其行为严重扰乱维基百科的可信性。 —以上留言未簽名。
- 请先行在讨论页说明您这么认为的理由,比如,您有证据证明您所移除的文段所依靠的参考来源没有效力,或者您有其他来源与已存在的来源冲突。如果属实,我们会去掉不可靠来源文段。不过目前为止您仅是移除他们,没有给理由,这才是保护的原因。此外,请勿在此页面新增二级标题。谢谢。Bluedeck 2014年10月5日 (日) 16:15 (UTC)
解除保护理由。第一:此条目本应仔细撰写,但却被直接当做重定向页面,甚至还将Windows 9重定向至Windows 10,这是个非常不对的重定向,因为两个并不是同一系统。现在Win10发布了,各网友与媒体也没有将Win10叫做Win9。第二:之前所做的重定向至Microsoft Windows也会令读者摸不清头脑。然后便是在下所说的仔细建立Windows 9条目,让读者一目了然。
另外,本条目的编辑者并不多,并不会发生编辑战。一些上述的事情在讨论页提出讨论就可,何必全保护条目呢?
其次,管理员@Shizhao:在没有经过投票、提删就直接全保护的做法特别欠妥,在下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答复。谢谢!--— 坟前的丁香花 卍 请给我留言 2014年10月9日 (四) 01:16 (UTC)
理由: 在要创建该百科条目时,页面提示【本页已被禁止创建和编辑,只有管理员可以取消此创建限制。因为标题“布瑞克农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单 .*公司 <autoconfirmed>配合。这通常是为了防止破坏性的编辑】。不知可否取消此创建限制,使我公司开始创建该条目?谢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amy818(對話|貢獻)於14 octobre 2014 à 01:58加入。
- 。该限制是为防止诞生广告条目,另外建议您不要为自己的公司创建条目,除非您的条目确保符合1、2、3、4四大方针指引。如果您认为您的条目符合要求,请回复;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请勿创建。Bluedeck 2014年10月14日 (二) 03:35 (UTC)
需要更新资料。--lalakakajaja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0月22日 (三) 16:43 (UTC)之前加入的。
证明理由
針對该條目的破坏已经几乎没有,且该条目现在需要大量用户的合作扩充,故申请解除,谢谢!--— 坟前的丁香花 卍 请给我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17:15 (UTC)
惡意編輯產生大量不實文字,請求解除保護,維持公立公平之編輯立場。--Wikimarine0307(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2:25 (UTC)
隆鑫
- 請求解除保护:這筆顯示由管理員SElephant進行無限期保護,但沒說出無限期保護的理由,單純的IP破壞有何根據可以無限期保護?再說,既然開放IP人人都可編輯,那麼也就更不應該採取無限期保護,不然我也覺得很納悶,你們當初討論開放IP編輯的初衷用意是什麼?並不是每個IP都會像他這樣搞破壞。--118.170.94.141(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12:48 (UTC)
- 理由就在日志里。不过考虑到已经保护较长一段时间,予以解除保护。--Kuailong™ 2014年10月31日 (五) 06:26 (UTC)
請幫忙解除保護頁面。如果持續封鎖條目一個月,會對條相傷害很大。一個月時間,記憶和資訊都會流失,事情發生時序的記憶和資訊也會變得混亂,作為新聞動態也會失去意義,編輯熱情也難重搭當下,現在還可以一日十人,之後十日一人都難有力。在這裡寫了我更詳盡的文字。--LungZeno(talk) 2014年11月10日 (一) 07:59 (UTC)
蔡幸芳頁面請求解除保護
蔡幸芳頁面請求解除保護
白纸保护,保护期限(永久),此為歌手藝人蔡幸芳facebook粉絲團,希望能開放創建,使之可以讓大家搜尋。謝謝--Hh3168(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5:39 (UTC)
没有任何理由保护该条目。Mercedes Benz在港台语境中过去不现在不将来也不翻译成宾士·宾士或平治·平治。需要奔驰-宾士-平治的对应关系,请自行添加entry。替Zhxy 519的智商感到捉急,再次。旗帜鲜明的反对此人担任执行编辑。--114.84.33.207(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12:48 (UTC)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並無高風險。--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15日 (六) 09:45 (UTC)
解除保护理由。有四處重要來源資料遭破壞性刪除,請求還原之。--光之翼 2014年11月12日 (三) 03:32 (UTC) 悠犽
没有任何理由保护该条目。Mercedes Benz在港台语境中过去不现在不将来也不翻译成宾士·宾士或平治·平治。需要奔驰-宾士-平治的对应关系,请自行添加entry。替Zhxy 519的智商感到捉急,再次。旗帜鲜明的反对此人担任执行编辑。--114.84.33.207(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二) 12:48 (UTC)
保护类型(半保护/全保护/白纸保护),保护期限(临时或永久),请求理由。--123.68.81.213(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4:59 (UTC)
解除保护理由。--123.68.81.213(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4:59 (UTC)
临时全保护,因条目发生编辑战。--123.68.81.213(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4:59 (UTC)
永久全保护,wikipedia:高风险模板。--123.68.81.213(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4:59 (UTC)
一些条目
临时半保护,请求理由。--123.68.81.213(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4:59 (UTC)
請幫忙解除保護頁面。如果持續封鎖條目一個月,會對條相傷害很大。一個月時間,記憶和資訊都會流失,事情發生時序的記憶和資訊也會變得混亂,作為新聞動態也會失去意義,編輯熱情也難重搭當下,現在還可以一日十人,之後十日一人都難有力。在這裡寫了我更詳盡的文字。--LungZeno(talk) 2014年11月10日 (一) 07:59 (UTC)
目前事件仍持續進行,條目不宜被保護而無法更新,保護新聞動態頁面令資料流失,管理員未能逐一為要求條目修改,因此要求解除保護,或只半保護條目--❝♔ Ho ♔Talk to me ✌❞ 2014年11月12日 (三) 05:41 (UTC)
本人(+)贊成解除「全保護」,但希望先降級至「半保護」,直至爭議解決或原定保護期限屆滿為止,而非直接解除所有保護。本人也同意要盡快恢復自動確認用戶編輯此條目的權利,1個月的「全保護令」只會令條目更新遠遠落後於事態發展,絕對是災難性的影響,盲目按方針「全保護」1個月確實太長;尤其是已經開始傳出消息,明日至週末會有清場行動;但考慮到編輯爭議至今未解決,加上大量刪除條目內容的行為是由匿名用戶作出,以及條目大致上已復原至匿名用戶大量刪減內容前的版本(只餘下Infobox內「和平佔中」未回復),為免匿名用戶再次自作主張地大刪條目內容,本人建議把保護令降級至「半保護」;直至編輯爭議得到解決,或到達原定解除保護的期限,才全面解除所有保護令。——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13日晚上11時45分
- (!)意見:如果需要靠事件参与者对事件的记忆来写条目,那么写出的条目很有可能过度依赖第一手来源,一个月后就会流失的资讯也很有可能并不可靠。Liangent(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15:53 (UTC)
- (!)意見: 試問Liangen,過去維基百科(中文或英文版)有甚麼動態新聞條目,要全保護一個月呢?全保護一個月,令很多編輯無法修改,再無心情編寫,讀者又失去最新資訊,對維基百科傷害太大。Chansiuon(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22:46 (UTC)
- 我平时不太关注这种事儿的,只是那天看到这个页面上出现一个回退就来插一句,所以用的是{{comment}}。Liangent(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02:20 (UTC)
- (!)意見: 試問Liangen,過去維基百科(中文或英文版)有甚麼動態新聞條目,要全保護一個月呢?全保護一個月,令很多編輯無法修改,再無心情編寫,讀者又失去最新資訊,對維基百科傷害太大。Chansiuon(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22:46 (UTC)
- (!)意見:不少媒體都有報道事件,不太構成过度依赖第一手来源--Wing1990hk(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六) 03:30 (UTC)
- (:)回應:及时的新闻报道也是一手来源。--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16日 (日) 03:33 (UTC)
本人(+)贊成解除「全保護」,並降級至「半保護」,「全保護」1個月確實太長,每日發生的事太多了,現時情況下難有力更新條目。--Wing1990hk(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六) 03:30 (UTC)
- (+)支持:即使因編者不少而偶有回退撤銷等事,但全保護一個月與事件之重要性相較,明顯不符比例原則。參與編輯討論者有數位管理員,已足保護本條目不被長時間破壞或擾亂。完全無法更新正在發生的受關注事件並不合理,已滋政治操作之聯想,應迅速解封。可先降至半保護一周。--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六) 18:56 (UTC)
- (+)支持: 應降至「半保護」或「半保護及移動保護」,取消全保護。引致保護的爭議,只需用「半保護」就可以解決。本頁逾十日未更新,近來資料大大流失。敢問維基百科以往有甚麼新聞動態條目,要封鎖一個月呢?如今已保護了十日,各方夠冷靜了。維基亦要保障讀者權利,務求資訊不過時。Chansiuon(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22:39 (UTC)
- (+)支持:依據方針,全保護條目 本非優先手段;何況該新聞事件正在密集發展中;全保護 恐有言論管制之嫌...。若認為有保護必要,「半保護」應是可接受的底限;有這麼多用戶關心此議題,不至於被破壞,而爭議亦可持續透過討論解決。敬請即刻解除保護。Wetrace(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04:55 (UTC)
- (+)贊成解除「全保護」,並降級至「半保護」。許多媒體都有報導,不只第一手的即時新聞,後續追蹤也很多,不會有過度依賴第一手資訊的疑慮。風鳴(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13:11 (UTC)
- 由于当时编辑战有两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其中,所以设置为全保护。现已改为半保护。--广雅 范★ 2014年11月18日 (二) 23:08 (UTC)
- 条目刚解除保护,马上Tiangulu010就加入了大量侵权内容;见Talk:雨傘革命#本条目内容几乎全部是侵权!。请管理员删除所有侵权文字,并将条目再次全保护。--Symplectopedia(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2:26 (UTC)
- 本人強烈(-)反对再度「全保護」的請求。雖然維基百科絕對不容許抄襲行為,但是一個人作出此行為,不應該、亦不足以成為再度「全保護」的理由。此條目作為新聞動態,剛解封不久,還有很多資料要補上,又不知道今晚會否再有事發生。如果又「全保護」,只會令條目更新進度再次與事態發展脫節。我們可以提醒甚至警告該用戶,並把所有抄襲句式全部改寫為自己的文字,但「全保護」做法太誇張了。——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19日晚上8時50分
- 相信資深用戶都知道這種情況應該是回退並請刪侵權版本,先警告、不聽後封此單一用途新帳號一至三天,這類無知或故意搗蛋者之行為根本未構成全封條目之丁點基礎。--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32 (UTC)
- 本人強烈(-)反对再度「全保護」的請求。雖然維基百科絕對不容許抄襲行為,但是一個人作出此行為,不應該、亦不足以成為再度「全保護」的理由。此條目作為新聞動態,剛解封不久,還有很多資料要補上,又不知道今晚會否再有事發生。如果又「全保護」,只會令條目更新進度再次與事態發展脫節。我們可以提醒甚至警告該用戶,並把所有抄襲句式全部改寫為自己的文字,但「全保護」做法太誇張了。——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19日晚上8時50分
解除保护理由。--有四個重要性來源遭惡意性刪除,請求恢復之。光之翼 2014年11月19日 (三) 15:58 (UTC)悠犽
- (-)反对:所谓的四个“重要”来源,有一个来自论坛或博客,是不可靠来源。其余的三个中,有两个只是在标题中提到了相关论点,但未作任何解释,并且没有进一步指出其原始来源,因此基本无法说明论点,且明显代表的是少数派意见。剩下的一个也只是代表了来源网站编辑的个人意见。因此这四个都不是重要来源。相反地,希望管理员注意,提出解除保护的用户悠犽曾多次将这些不重要的少数派观点,以违反中立观点原则的形式写入本条目,实际上对条目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希望管理员能够继续重视对该条目的保护,谢谢!--Lucho(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23 (UTC)
- (+)支持:以上言論乃破壞者當本人之理由。如果來源認證有問題大可以再補上更具權威性之來源。且就論少數,其破壞者當本人之編輯更是極為少數派之意見。且違反中立觀點之處頗多。再者,維基鼓勵建設性內容,而非刪除型破壞者。此人已經因多次破壞遭提報(最高曾經達到回退六次之嚴重編輯戰),其言論與公信力具有問題。參考價值低,我認為來源補充上去,可以形成建設性之編輯。因此有解除封印之必要性。且決不違反中立性原則。反而能提高該條目之可閱讀性。光之翼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32 (UTC)悠犽
- (!)意見:你自己是提出者就不要再贴支持标签了。中立观点原则是针对编辑内容而不是编辑者,请悠犽不要故意混淆。本人在毛泽东页面的编辑并非简单回退,而是在尽量减少悠犽的编辑对条目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指出应该如何按照中立观点原则安排相关内容,这才是建设性意见,请悠犽自重。其余的诡辩我就不再反驳了,请参见张灵甫词条的讨论页。之前多次提醒,也未见悠犽提供任何有效来源。如果悠犽认为能找到可靠来源证明其所添加的评价能够代表民间,那就先放在讨论页,以便考查是否是真正的可以形成建设性编辑的有效来源。--Lucho(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42 (UTC)
- (!)意見:可靠來源皆被破壞者刪除,當然找不到可靠來源了,這是理所當然的問題。(笑)另外您之詭辯之稱,其實皆有來有,請勿惡意毀謗。光之翼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48 (UTC)悠犽
- (!)意見:历史记录都在,何来“删除”、“找不到”?这一条就是诡辩。其余诡辩就不再重复反驳了。--Lucho(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52 (UTC)
- (!)意見:你要睜眼說瞎話是你的事,給別人添麻煩了。之後這是你犯後之態度? 唉,吾甚無奈之。光之翼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54 (UTC)悠犽
- (!)意見:刪除了來源,還要別人去找回來,你也真夠狠的。真是典型的破壞者。光之翼 2014年11月19日 (三) 17:34 (UTC)悠犽
- (-)反对 这是军事人物的传记,不是娱乐圈人物的传记。不应当加入如此内容。--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0日 (四) 01:03 (UTC)
已經半保護達2年,應不會再會被加入疑似宣傳或廣告性文字,故建議予以解除半保护以便IP用戶或新用戶編輯。--Tom...........(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04:32 (UTC)
雨伞革命已降级为半保护。且当时受到的是新ip用户的破坏,全保护伤害极大。建议降级为半保护 --杨肇峰(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1:53 (UTC)
- (+)支持。可見破壞者為ip用户。--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4:14 (UTC)
解除保护理由。--Huangchengqiangs(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04:27 (UTC)黄帝本身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历史上关于黄帝故里;黄帝出生地有很多不同的说法,其中有甘肃天水说,陕西武功说,黄陵说,还有河南说;一个完整的词条应该全部把这些说法都表现出来;而不是某些河南编辑者肆意霸占为一种河南说,并且疯狂的篡改;请管理员审查并对词条进行锁定。
保护类型(白紙保护),因原創建內容未以第三中立者立場敍述,已重新修改內容,請求解除理由,俾重新修改內容。--Csd88(留言) 2014年11月26日 (三) 01:52 (UTC)csd88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跨名字空間重定向,符合快速刪除o2;討論頁為什麼全保護?。--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23日 (日) 02:24 (UTC)
- 没有O2,R2是“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条目名字空间,或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Kuailong™ 2014年11月26日 (三) 06:15 (UTC)
可以不解开当时请根据先到先得移动回风暴战区,以及改为简体--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02:49 (UTC)
- 拒绝请求,考虑争论的解决。,請先至條目討論頁進行討論,在雙方達成共識之前將不會解除保護。如條目內容有誤,請參考編輯保護的頁面的說明。--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1月26日 (三) 09:31 (UTC)
解除保护理由:用户和平使者已与我达成和解,所以不存在编辑战风险。
提出解除保护页面
请管理员解除保护页面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1月28日 (五)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请求解除保护。--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30日 (日) 09:12 (UTC)
- 拒绝请求,該用戶為系統內部帳號,並非真實用戶所持有,不論是用戶頁或是用戶討論頁都不允許一般用戶進行編輯,因此拒絕請求。--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1月30日 (日) 09:29 (UTC)
- 跨名字空間重定向(符合快速刪除標準)。--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1日 (一) 13:53 (UTC)
解除保护理由請解除保護,俾移調整被判定為廣告之文字。--Csd88(留言) 2014年12月2日 (二) 01:57 (UTC)
中國共產黨之友會
請立刻刪除此頁面
解除保护理由。--请求保护的理由“编辑战”已不成立,这种现象出现几率较低。所以申请解除保护。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2月5日 (五)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该页面当初被保护的原因是所谓“编辑战”,但是该页面从未发生过编辑战,只是本人做了一次大修订就给全保护了(当时本人认为仔细介绍介绍比较好,后来才知本人当时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某位管理员未经提醒和讨论达成共识的情况直接全封闭,属于滥用职权。参见[4]),保护理由不恰当。另外虽然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大多数重定向至windows 10,但是没有任何一个语言的维基百科将其全保护。某管理员在未达成共识的情况将其全保护,已经属于滥用职权。---- 坟前的丁香花 卍 请给我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11:48 (UTC)
申请解除“雨伞革命”的保护
解除保护
请求永久解除保护:已穩定。--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11日 (四) 13:22 (UTC)
絲綢之路
請求解除保護,条目已冷却。--kaige61 2014年12月12日 (五) 17:24 (UTC)
解除保护理由。--每个条目都是编辑者不求回报辛辛苦苦的敲打出来的,其目的也是为了有需求者能更方便的获得经过整合的信息,然而管理员以一句“缺乏关注度”说删就删?!管理员不关注不等于其他人不关注。其他的DKZ条目关注和编辑也不比这个条目多,却安然无恙,又为何只删这个条目?!英文维基的条目数量比中文维基多很多,也有很多寥寥几句的条目得以保存,因为他们的管理员懂得尊重编辑者的贡献。维基百科本来就是一个自由的平台,还是说你们想让他人认为大中华文化圈是一个喜欢滥用权力的圈子?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2月13日 (六)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基于回族的佛教文化客观而真实;基于佛教文化的回族群体客观而真实。请参参考http://www.fjmzzj.gov.cn/News_Info.aspx?TypeID=192&ID=6574119.108.188.2(留言) 2014年12月14日 (日) 14:53 (UTC)
請解除「移動保護」,因為根本沒有移動戰發生,此保護完全沒有需要。——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啟,香港時間2014年12月14日上午11時20分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2月16日 (二) 04:54 (UTC)之前加入的。
請立即解除「移動保護」,因為根本沒有移動戰發生,此保護完全沒有需要。——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05:41 (UTC)謹啟
已經在互助客棧以及條目的討論頁進行了多次討論,認為各方已經反思並且達成共識,不會再以多次重覆回退的方式編輯條目以避免編輯戰再現(尤其是多次回退到過舊版本,令部分有效參考出處被刪除以及破壞部分編輯者的辛勞成果),並且跟隨所提及的相關建議和解決辦法友善地修改和編輯有關條目。--No1lovesu(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18:11 (UTC)
- 未完成,未见达成共识,完全是在各说各话。--Kuailong™ 2014年12月22日 (一) 23:40 (UTC)
解除保护理由:想对里面一些部分做调整,不行的话就先做请求代为编辑。--这个那(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05:11 (UTC)
解除保护理由。--Hwb13720853502(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5:17 (UTC) 能否解除,我要編輯
能否解除,我是大陸的,上海財經大學是我的母校,想完善詞條,我所寫的,均有來源,但是我不知道怎麼做注釋,能否告知一下,我沒有賬號,能否郵件告知如何注釋,郵箱是839070564@qq.com,謝謝
能否解除,我要編輯
- 您好,我是执行这一保护的管理员。需要向阁下说明的是,维基百科在多数情况下不接受从别处复制粘贴来的文字。编辑条目时请用自己的话,切勿抄袭。烦请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以及Help:脚注。请阁下告知以上内容是否明白,若是,我会为阁下解除保护。如有其他问题,请在我讨论页留言。--Wcam(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5:25 (UTC)
1.世界凝智公园http://www.ning-zhi.com/cn/celebrity_profiles/zhongguolidaimingren/zhonggu/2014/0818/405.html 2.“世界凝智公园”首批智者入围名单公示 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40820/103820066137.shtml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2月24日 (三)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解除保护理由。--人事调整,职务信息变更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12月30日 (二) 08:42 (UTC)之前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