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下士
外观
准下士是军人的军衔,为部分国家军队所采用。准下士之下的阶级为上等兵,准下士之上的阶级为下士。
在部队中,会选拔服役年资资深或能力优异的士兵充当准下士(以兵代士),为编制表内的伍长。领导三至五人的伍,编制内受中士班长或下士副班长领导指挥,日常一般操演训练,均为实际带领整个班的副班长领导指挥。
美国
[编辑]准下士(Lance Corporal)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军衔中第三低的军衔,高于上等兵而低于下士。它不属于士官(NCO)军衔。在美国各军种中,海军陆战队是唯一拥有准下士军衔的部队。
梵蒂冈
[编辑]瑞士近卫队有副下士军衔,军衔等级相当于其他国家军队的上等兵或者是一等兵。
中华民国国军
[编辑]代理下士职务的上等兵,亦翻译为伍长(指有实际受过伍长训之兵员)。俗称:以兵代士。薪俸不增加,但执行下士士官职务,但因中华民国国军义务役及志愿役并没有设立该阶级,故升迁、停年、除役年限、战场晋升等,在法律上没有特别规定。[1]。
法国外籍兵团
[编辑]法国外籍兵团上兵伍长称(Caporal-chef)属士兵阶级,但可管理部队,而士官阶级需另外再签约往上晋升。(简介)
皇家香港警察
[编辑]皇家香港警察职级乃参考自英国警衔,高级警员为准下士(上等兵)职级。于1950年代初,高级警员曾经称为初级警佐(Lance Corporal);于1950年代中,改为现称高级警员(Senior Police Constable)。
旧日本军队
[编辑]旧日本军队设有一个名为兵长的军衔,军衔高于上兵、低于下士,与准下士地位雷同,但仍归于兵卒类而非士官类。
参考文献
[编辑]- ^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附表一:陆海空军军官士官官等官阶与公务人员职等对照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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