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情报院介入总统选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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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情报院介入总统选举事件 | |
谚文 | 국가정보원 여론 조작 사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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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國家情報院輿論操作事件 |
文观部式 | Gukkkajeongbowon Yeoron Jojak Sageon |
马-赖式 | Kukkajŏngbowŏn Yŏron Chojak Sagŏn |
其他名称 | |
谚文 | 대선 개입 사건 |
汉字 | 大選介入事件 |
文观部式 | Daeseon Gaeip Sageon |
马-赖式 | Taesŏn Kaeip Sagŏn |
国家情报院介入总统选举事件,又称国情院丑闻,为2012年大韩民国政治丑闻。
经过
[编辑]2012年大韩民国总统选举前,国家情报院在时任院长元世勋令下,扩大“心理战”小队,其职员发表批评自由派候选人文在寅的评论,并赞扬保守派候选人朴槿惠。元世勋将文在寅视为朝鲜同情者,因此选前指示国情院职员,防止文在寅赢得网络支持。国情院职员试图将文在寅描绘成对朝鲜软弱、无力保护韩国免于朝鲜威胁的形象。韩国联合通讯社指出,国情院职员在数十个网站注册数百用户名发表数千条相关文章,对特定候选人表示支持或反对;元世勋并要求国情院职员提交“工作报告”,此一行为遭到韩国第一大在野党民主党的指控,检察官于2013年4月突击搜索国情院首尔总部。
2013年6月14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宣布元世勋交保候审,即以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的干预政治等罪名起诉,但是暂不逮捕。检察厅表示,元世勋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和“国家情报院法”,以上法律禁止公务员滥用职权参与选举活动,同时禁止国情院院长及下属职员干涉政治,包括散布消息以支持或反对某一党派或政界人士的行为。2014年9月11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元世勋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剥夺公务员资格3年。一审认定,关于元世勋直接干预选举的罪证不足,且其做法沿袭过去惯例,并非故意实施;意即元世勋违反“国家情报院法”,但没有违反“公职选举法”。
2015年2月9日,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判处元世勋有期徒刑3年,剥夺公务员资格3年。二审法院根据检方提供的国情院职员716个推特账户及所发表的27万则文章发现,自2012年8月朴槿惠获选为新世界党总统候选人后,国情院心理战小队就依元世勋指示开始利用网络介入选举;故认定元世勋没有保持行政中立,且严重违反“国家情报院法”及“公职选举法”,有必要入监服刑。2015年7月16日,韩国大法院合议庭在对因国情院涉嫌介入大选而被起诉的前院长元世勋的上诉审理中,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还首尔高等法院。2017年8月30日,首尔高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元世勋违反“国家情报院法”和“公职选举法”,元世勋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案被告前国情院第三次长李锺明和前心理战团团长闵炳周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