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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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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标志
主要领导
院长、党委书记欧阳谦
副院长孔智军、周旭、许顺兴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广东省教育厅
机构类型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副地厅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732185821D
联络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实际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5
电话号码+86 (0)20 62833628
官方链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主管教育考试事项的副地厅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辖。[1]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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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教育招生考试的法规和政策,包括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其职责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学校等多层次招生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以及全国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实施和管理。此外,还负责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监督试卷印制及安全保密工作。同时,机构承担教育考试命题指导和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教育招生考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1]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职责为:

  1. 负责参与起草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草案,参与制定相关招生考试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考试等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
  3. 受教育部委托承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编制,以及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工作。
  4. 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
  5. 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相关招生考试数据管理工作。
  6. 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7. 承担全省教育考试命题的指导和组织工作。
  8. 承担全省招生考试工作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工作。
  9. 承担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监督试卷印制工作。
  10. 承担省招生委员会、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 承担全省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分析研究和有关考试质量评价工作。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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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共设置9个机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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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考试招生一处(联合招生办公室)
  • 考试招生二处
  • 信息管理处
  • 自学考试处
  • 社会考试与社会评价处
  • 命题处
  • 命题和保密印刷基地管理办公室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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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 广东粤赛印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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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机构职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020-12-25 [2024-07-27]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