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林存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存德(1953年12月) ,男,汉族海南澄迈人,中共政治人物,是一名长期在广东省委组织部任职的干部,历任广东省委组织部科教干部处处长,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广东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干部五处处长,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其妻是广东省现任副省长招玉芳[1][2]

林氏涉嫌万庆良案,在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岗位退休后,被在纪检部门在2014年10月带走调查,广东省纪委尚未对外正式确认和披露案情。[3]

2016年10月2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林存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招玉芳获任广东副省长 李容根被免副省长职务. 人民网. 2011-01-17 [2023-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7). 
  2. ^ 廣東省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林存德被查. 香港文汇网. 2014-10-15 [2014-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广东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被查 或涉万庆良案. 网易新闻. 2014-10-16 [2014-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1). 
  4. ^ 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网易新闻. 2016-10-21 [2018-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