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逮捕术
外观
没有或很少条目链入本条目。 (2024年3月13日) |
‘综合逮捕术’是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于2004年为改善警察战技,特研议一套针对警察应勤需要、简单,易学又实用的警用武术。经多次的研讨与改良,并在各单位逐次推广,是目前台湾警察单位第一线员警的基础训练之一。
创立缘由
[编辑]员警出勤时,常常有歹徒或情绪失控的民众拒捕或袭击,这种状况都是近身、突发且危急;若员警处理不当,造成民众或歹徒过度的伤害,则有失人民保母的形象,并造成舆论的挞伐。但如果员警武力不足以掌控情势,则有时造成员警伤亡,更不能符合国家、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望。
传统警用武术中的柔道、跆拳道在逮捕嫌疑犯时,不是杀伤力太过,就是无法完全地擒住对手,以致于造成员警受伤或武力使用过当。
‘综合逮捕术’就是一套员警遇袭时“如何自保并在不伤害对手的情况下制伏歹徒并加以逮捕”的实用战技。
特色
[编辑]这套武术在注重自身的安全,及避免造成对手过度伤害的前提下,以实用为主。力求简单、易学、实用。故在搜集招式来源时不分门派、没有严格规则。可结合各国武术的摔、打、踢、拿,以及警棍、刀、手铐的应用,是以谓之‘综合’;最后以控制局面,逮捕对手为结束,是以谓之‘逮捕术’。
这套武术的另一特点是:在攻防之间采用中庸的“闪打同时”之手法,既不主动攻击对方,也不消极的闪躲其攻击。而是在对手出手攻击的同时,闪身切入其死角,化开对手的攻击之同时,也还击对手,使其一时失神,丧失还击能力,并分散其注意力,俾能顺利施展随后之逮捕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