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腾蛟
外观
霍腾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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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瑞州府同知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南海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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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腾蛟(16世纪—17世纪),广东广州府南海县沙贝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霍腾蛟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广东乡试举人,授寿宁知县,署理建安、瓯宁、建阳三县事务有声誉,顺昌人吴建鼓动民众作乱,福建巡抚征召延平、建宁二府官员招抚,众人相顾失色不敢出行,只有他独自到敌方堡垒谕以祸福,贼人中有人打算加害他,吴建说:“可以杀我,不要杀人民父母。”而护送他回去,不久贼人内哄,官军乘势歼灭,尸体堆满山谷,他叹息:“都是我的子民,听我的话怎会这样。”捐资买山收葬[1][2],三十八年(1610年)任瑞州同知[3]。
引用
[编辑]- ^ 1.0 1.1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八·列传七》:霍腾蛟,万厯戊子举人,知寿宁,署建安、瓯宁、建阳三县所至有声,顺昌妖人吴建鼓众谋乱,巡抚檄延建二府往抚,众相顾失色,腾蛟独请行,单骑入垒谕以祸福,贼中有欲加害者,建曰:“可杀我,毋杀仁父母也。”护之还,既而贼相诛戮,官军乘势歼之,尸蔽山谷,腾蛟叹曰:“皆吾赤子令,听吾言何遽至此。”捐资买山瘗之。 据《福建通志》修
- ^ 乾隆《福宁府志·卷十七·秩官志》:霍腾蛟,南海人,万厯间知县,署建安、瓯宁、建阳三县所至有声,顺昌妖人吴建鼓众谋乱,巡抚檄延建二府往抚,众相顾失色,腾蛟独请行,单骑入垒谕以祸福,贼中有欲加害者,建曰:“宁杀我,勿杀仁父母也。”护之还,既而贼相诛戮,官军乘势歼之,尸蔽山谷,腾蛟叹曰:“皆吾赤子令,听吾言何遽至此。”捐资买地瘗之。
- ^ 同治《瑞州府志·卷七·秩官志》:明……同知……霍腾蛟 南海人,(万历)三十八年任
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八·列传七
- 乾隆《福宁府志》·卷十七·秩官志
- 同治《瑞州府志》·卷七·秩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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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若侗 |
明朝寿宁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张文龙 |
前任: 赵捷 |
明朝瑞州府同知 1610年-1618年 |
继任: 王邦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