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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学院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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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大学大埔校园行政大楼
香港教育大学标识

香港教育学院风波(简称:教院风波)是指香港教育局威吓及干预教院(今教大)内部运作的事件。

2007年1月,教院否决校长莫礼时续任后,多名职员指控港府迫令支持教院并入中大,频繁干预教院内部;亦称要求教院辞退批评香港教育改革的职员。

事件引起各方关注,港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聆讯;证实前教育统筹局局长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不当干预教院的学术自由。[1]罗其后辞去廉政专员一职。但接任的教育局长孙明扬不满裁决,并于2007年9月提司法复核;由于调查委员会完成报告后不再运作,故实际并没有代表律师,也没在聆讯陈词,所以2009年3月11日高等法院主审法官夏正民裁定政府得直[2],罗得悉后以“高兴正义得到伸张,而我从不认为曾干预学术自由”总结[3]

事件中止了以李国章梁国辉为首的中大鲸吞教院计划。曾荫权连任行政长官后,由行政会议成员张炳良在2008年1月出任教院院长。

矛盾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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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保罗书院1851-1864施美夫主教

香港教育学院历史可追溯自同期清朝中叶1853年圣保罗书院首个正规在职教师培训课程。由香港五家师范合并组成。[4]

由于港府升格理大城大浸大岭大都大及鼓励成立私大例如树大[5][6][7][8][9][10],而教院却依旧叫“学院”,有可能被误认为是比大学低一级的院校,影响教育人才报读。窒碍香港教育发展,难以提高教师专业地位,重蹈十多年前港府轻视师资培训的错误。故教院希望改名“大学”。

但前中大校长李国章上任教育统筹局局长后,希望教院并入中大,成为亚洲超一流的超级大学,故阻止教院改名大学,以行政手段打压教院,甚至削减教院资源迫教院接受合并。

另外,港府多次改革教育体系,如语文能力评核、统整政策等等,使老师工作与压力大增等,已引起业内不少矛盾。在2006年1月,两位教师相继自杀死亡,前教育统筹局局长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指“若教师自杀与教改有关,岂止两个教师”,激起部分教育团体及教师的不满。而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表示“无人可以百分百肯定两个教师单纯因为工作压力而自杀,人死了无得追问,大家纠缠这个问题无意思”及“如果教师接受不了,可以选择参加提早退休计划”[11]

教育当局压迫教院愈来愈大,例如推行基准试,港府又蓦然公布教院成绩未如理想,增添外界对教院的疑虑。迫教院考虑并入中大,以解决教院缺乏教育人才、人才不希望进入“非大学的院校”的问题。正当教院欲改善学生成绩时,教育当局却宣布削减经费。怂恿其优秀员工离开教院。[1]让教院及香港的整体教书水平陷入恶性循环。

2004年,教院讲师叶建源报章撰文,批评连串教改令,时任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致电怒斥文章“毫无根据”后,要求教院莫慕贞教授开除叶氏,或至少不可升职。

风波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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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校区的旧中央广场
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
教育界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张文光

香港教育学院校长莫礼时支持教院改名大学,让教院与其它“大学”在名字上平级,以名牌效应恢复教院良好形象,培养更好的教师及更高的地位;但其合约即将届满,教院校董会是否与他续约成为各界焦点。

2007年1月25日,校董会10票反对、3票支持、3票弃权,否决续约莫礼时。因为莫礼时不被续约,所以改名一事落空。

莫礼时称,校董会主席梁国辉2006年6月曾说,因为莫礼时校长不支持教院并入中大,故不会续约。梁国辉则称莫礼时误解了。[12][13][14]

了解教院内情的知情人士称,可能是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以其影响力,催逼教院并入中大。[15]2007年1月26日,教院副校长陆鸿基教授在香港电台第1台《自由风自由Phone》印证并确认“不合并不续约”的说法。

陆副校又讲说:“在2003年夏天基准试放榜后,有消息传出说教育学院栽培出的学生都“不合格”,但调查结果显示所有主修英文的学生都“合格”(……)这件事令到教育学院来届的收生人数急跌。往后几年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人数止跌回升,回复事发前的数目。[16]

校院内部上下群情激愤。翌日,校董会主席梁国辉、副主席吴克俭、司库彭耀佳等与300名学生代表讨论教院前景,有逾1000名教院师生索性“半罢课”涌往会场表达不满及支持校长莫礼时。校董会移师往户外广场与过千名学生对话。校董会主席梁国辉不断被在场师生喝倒采,甚至要求梁国辉下台。

1月30日,校长莫礼时在教院公开论坛表示,去年12月29日与局长会面时,李局长以八条理由反对教院升格:

  1. 教院在学术上已取得一定成就,毋须改变现况。
  2. 公众对教院的认知属无知,政府毋须为迎合无知的大众而改变现有政策。
  3. 若教院获正名,香港大学医学院将跟随教院作出正名的要求。
  4. 内地前苏联曾开设专科大学,均不成功。
  5. 世界许多知名学府均没有大学之名,如MIT麻省理工学院
  6. 教院获自我评审资格与获正名成为大学是两回事。
  7. 教院希望正名的原因是出于虚荣心
  8. 开设单一学科的大学非世界趋势。

到了2月5日,教院副校陆鸿基教授在其公开信[17]表示李局长曾经对他本人和莫校长作出直接或间接的威吓。[18]

陆副校表示在2004年1月,李局长曾致电莫校长,要求教院主动渴求并入中大,不然“会放手让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罗太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19]”陆副校更表示过去数年不时有教统局高官致电给他,要求开除批评教改或教育政策的4名同事,每次都被他拒绝。[20]

陆副校指控李局长在2004年6月26-27日要求教院发谴责超额教师和教协,遭陆教授拒绝后对他说:“你唔肯出吖吗?(你不肯出声明谴责是吗?)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 (我会记住这事。你会有代价!)”

2月6日,当事人梁恩荣叶建源表示希望立法会介入调查或公开聆讯。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表示已联同8名泛民议员要求教育事务委员会主席曾钰成农历新年前召开立法会紧急会议,讨论教统局长李国章是否干预教育学院学术自由院校自主[21]到了2月7日,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宣布在2月12日开会,讨论教育学院事件。主席曾钰成表示,若有需要,会邀请教院代表及教统局长李国章出席。[22]

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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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
法官胡国兴

2007年2月10日传,竞选连任的特首曾荫权会见医学选举委员说:“教院风波可能背后有阴谋论,与选举有关。”虽事后引述这番话的选委已改口,但排山倒海的政治压力已压在曾荫权上。

2月11日曾荫权接受商台访问时,拒表明有否发表类似言论,但明言事件已“政治化”,深感“不幸与惆怅”,愿市民终可厘清事实。

2007年2月15日,曾荫权遽然成立由法官胡国兴主持,享有等同法庭地位的法定调查委员会第86章 《调查委员会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委员会,调查教院副校陆鸿基称的,有政府官员干预教院学术自由和自主是否属实。期望4个月内报告。

曾荫权形容副校指控十分严重,有需要查根究柢。

同年3月,聆讯即将展开时,法官胡国兴利益冲突声明披露,他日常经常与罗范椒芬接触,招致公众质疑其公正。3月19日,胡国兴主动要求辞职;4日后,上诉庭法官杨振权委任接掌“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主席,与另一委员李泽培继续调查。杨振权说:“鉴于公众对聆讯极为关注,我与李泽培先生会尽速地调查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并确保聆讯以高透明度及公正地进行。[23]

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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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香港教育学院学务副校长陆鸿基教授在其发给教院教职员及学生的未具日期信件(该信于2007年2月4日及2月5日分别在教院内联网及明报新闻网登载)中所提出的下列指控是否属实:[24]
  1. 2004年1月,教院校长莫礼时教授与教育统筹局局长(教统局局长李国章教授通电话,后者试图说服莫礼时教授主动向香港中文大学提出合并。教统局局长表示,若莫礼时教授不这样做,他会放手让当时在任的教统局常任秘书长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24]
  2. 几年来,每当有教院的同事在本地报章发表文章,批评政府的教育改革或教育政策及施政事宜,随后即屡有高官来电,要求莫礼时教授解雇该等教院同事。[24]
  3. 2004年6月底,教统局局长就一批超额教师进行的抗议要求陆鸿基教授发表声明,谴责有关教师及协助该等教师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理由是有关协助会阻碍教院毕业同学就业。陆教授拒绝要求后,教统局局长李国章说:“你唔肯出吖吗?(你不肯出声明谴责是吗?)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 (我会记住这事。你会有代价!)”[24]
  • 根据所确定的事实,查明教统局局长或其他政府官员有否不适当地干预教院的学术自由或其院校自主权[24]
  • 根据以上调查所得,就政府日后向教院表达有关行使教院权力或贯彻其宗旨的意见时可采取的方法和方式,提出建议(如有)。[24]

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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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委员会审理至少73人4年证供。证人全为受过高等教育者,证供有重大出入、多个版本,委员会相信并非完全因为误会或善忘。多名证人选择性忆述、别有用心令证供偏差。各方关系紧张且敏感,相互猜疑,以致作出不公平的多重诠释。由于没有绝对可靠的验证方法,委员会称只能依赖所得证供,根据逻辑作出判断。[1]

一小部分证供[1]

  • 2007年3月29日,教院校长莫礼时局长在2003年时,曾警告教院不愿并入中大,就要“Rape(强奸、蹂躏)”。
    • 据校董会司库胡定旭表示,首任校董会主席叶锡安在其后另一场合说,李局长所说字眼“俾人阉”而非“Rape”。
    • 首任校董会主席叶锡安明确,李局长使用“Rape(蹂躏)”一词。觉得是有关系且重要的字眼,显示政府的意图或取态。
  • 莫校长指,罗范椒芬曾向他表达不满教院职员公开批评政府的教改政策,李局长致电给他表示罗太已列出惩罚教院职员的名单。
  • 莫校长指,李局长称自己是教院在教统局的唯一朋友,其他教统局人员均对教院存有敌意,而解决的唯一方法即“合并”。
  • 莫校长提及,梁主席强调教院必须并入另一院校,否则会遭“千刀切而死”。
  • 莫校长指,中大校董会主席郑维健博士在更清楚其立场后表示“这好像上了一辆巴士,但不知道最终的目的地。”
  • 莫校长表示,兼读幼儿教育证书课程学额订为“零”不会是错误或误会造成。
  • 教院副校长陆鸿基称,李局长及梁主席在3月至9月九次重提合并要求。莫校长转告部分高层。
  • 陆副校只获续约一年,后更进一步缩短为八个月。陆副校视该短期续约委因于有人视自己为莫校长的支持者。
  • 陆副校坚称,校董会不续聘莫校长,只因他坚拒合并。其认为程序不公平。
  • 陆副校明白,李局长想教院变成祟基模式合并。但仍愿李局长会满意联盟制。
  • 陆副校说,罗太要陆副校告诉她香港教师的缺点。陆说勤奋,罗太应:“但他们全都很愚蠢。”
  • 陆副校表示,他和莫校长离后,没人维护教院自主权。陆说并不在乎是否留在教院,已另有安排。
  • 陆副校知道,中大教育学院职员反对合并。
  • 陆副校否认自己企图误导公众。
  • 教院校董会主席梁国辉说,李局长不信任莫校长,因为后者曾意图哄骗李氏。
  • 梁主席表示,罗太感沮丧,教院管理高层事事争拗,总以为教统局意图对教院不利。
  • 梁主席强调,其会独立为教院最佳利益提供意见。
  • 教统局局长暨前中大校长李国章说,他从莫校长得知他想把本港所有师资培训院校拨归教院管辖,校董会记录有证实。
  • 李局长强调,虽政府存在财政困难 ,但联盟协作并非只为节省资源,亦可改善教育质素。
  • 李局长表示,莫校长要求甚多,吝于回报。不过中大也不愿放弃其教院,因此陷于僵局。
  • 李局长指控陆副校置个人政治野心于学生利益上,以为与教协关系恶劣,试图取悦教协。事实上,与教协的磋商从未间断。
  • 李局长再次重申,莫校长不获续约是教院校董会的决定,校董会的唯一教统局代表也弃权投票了。
  • 李局长在总结作供时说,指政府会削任何高等院校的都是荒谬。
  • 首任校董会主席叶锡安强调其笔记:董建华决定合并中大、教院。非李局长的提议。
  • 教院文理学院院长顾思满与中大教育学院前院长晚膳,其称首次与时任中大校长的李局长见面第一句话是“我们何时接管教院?”
  • 顾院长投诉,检讨程序受拖延,又不满不让职方与相关者会面;其认为,要是恰当的程序经已获依循,校长遴选结果可能不同。
  • 教院传讯及拓展处处长马妙华听过,莫校长说教统局并不高兴,且制定了惩罚教院清单。
  • 教院策略及学务规划处处长黎国灿记得,校董会主席梁国辉说,莫校长和陆副校与教统局高层已达“相互憎恨”的地步。
  • 梁处长评,双方都有“受困心态”;说李局长较罗太“能沟通”,尽管“好战且会战斗到底”。
  • 梁处长告知,中大很可能反对迁入教院,因为事实上中大并不热衷与教院合并。
  • 梁处长说,教统局错估现职教师对兼读培训学额有很大需求,且错误依赖未培训教师填补职缺。
  • 梁处长表示,发生在教院的事是不公平的,且令教院在财政上难以有效运作下去。
  • 教资会秘书长史端仁对,李局长、罗太推动两校协作无甚进展,感失望。
  • 史秘书长不大理解教统局削幼园学额,
  • 史秘书长对,曾荫权建议转教院为研究院式学院,感“愤慨”。
  • 史秘书长否认,教资会要根据教统局“指示”决定。
  • 中大副校杨纲凯强调,他和他同事一直说“不会合并”,诧异于合并一事。
  • 杨副校强调,中大沙田校园并无地方可容纳教院。
  • 杨副校说,当陆副校求他别将商讨告知梁主席时,双方商讨停止。杨感到极之不安,特别是传媒已报教院管理层与校董会意见分歧。
  • 杨副校告知中大刘校长马上暂停一切商议。
  • 前教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张秀文说不出,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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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为:

  1. 无充分证据证明教统局与教资会联手损害教院以求合并。
  2. 以罗太的身份,试图令批评者噤声是不恰当的。
  3. 对罗太辩称本身行为正当合理这一点,委员会不能接纳。
  4. 李局长很可能没向陆副校施压。
  5. 无充分证据证明遴选校长与合并挂钩。
  6. 香港的学术自由并没受负面影响。
  7. 无充分证据裁定局长或其他官员不适当干预教院的院校自主。

即使李国章多次向莫礼时亲口说要“合并” (merger、merge) 教院,但委员会认同李国章本人的说法——觉得“合并”一词比“院校整合”(institutional integration) 或“院校协作”(institutional collaboration) 等用语“容易发音”,把李国章说的意思理解成“就是教院有需要与其他高等院校(尤其是中大)进行更深入的院校整合”,而不理解作要“合并”。[25]

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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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范椒芬教育统筹局局长常任秘书长
孙明扬教育局长
  • 2007年6月20日,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裁定罗范椒芬向香港教育学院院长莫礼时要求,约束叶建源郑燕祥批评教改的言论,意图阻止意见积极、自由传播,侵犯《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学术自由,纵使立意良好也是行为不当[1]。而对教统局及其局长李国章的指控则不成立。报告发表后,罗范椒芬向行政长官曾荫权申请于7月1日起提早退休并获接纳。其后,罗太发表公开信,强调自己没有干预学术自由,希望自己的请辞能够引起社会人士对香港“崎形的政治生态”的讨论和反思[26]
  • 今次风波,刚好在曾荫权竞选连任时发生,结果曾荫权不提名李国章连任由教统局改组而成的教育局长,改由老官僚孙名扬接任。
  • 2007年9月17日,由教统局改组而成的教育局新任局长孙明扬宣布,决定就“教院风波”调查报告的部分结论和法律观点,提出司法复核[27]由于调查委员会完成报告后不再运作,故实际并没有代表律师,也没在聆讯陈词。法庭委任资深大律师霍兆刚作为“法庭之友”给予独立意见。2009年3月11日夏正民法官批准政府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裁定如官员与学者私下进行讨论,在没有威胁向对方施加制裁的情况下,并不构成非法干预学术自由。然而法官并没有向政府给予任何司法济助(如声明、移审令等),只就上述的一项法律问题作出澄清。[28][29]罗范椒芬得悉后以“高兴正义得到伸张,而我从不认为曾干预学术自由”总结有关上诉。[30]但是次风波另一人物——教育学院前讲师叶建源则撰文指大部分报章及教育局人士错误解读有关判词,指法官夏正民认同原调查报告内有关罗范椒芬以“间接方法”干预的论点,原文指出“罗太的投诉,即使出于善意,也是不恰当的,构成了对叶先生及郑(燕祥)教授的学术自由的不恰当的干预。”,今次的得直只是提及额外的法律观点,明确指出政府官员亦有言论自由可与学者直接沟通的“直接方法”。[31]莫礼时及陆鸿基亦双双指判词并没有推翻早前报告书的有关指控,而只是“澄清了一点误读”,并针对特定案件的具体事实作出有关裁决,而非一般性的禁例。[32]
  • 曾荫权连任行政长官后,由行政会议成员张炳良在2008年1月出任教院院长。
  • 2016年1月,行政长官梁振英会同行政会议(李国章当时是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批准向教院授予大学名衔。2016年5月,立法会三读几乎全票(98.2%及95.9%)通过《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于同月刊宪生效,“香港教育学院”改名为“香港教育大学”,成为香港第十间大学及第八间公帑资助大学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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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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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第十四章,香港:香港政府 (PDF). [2007-06-2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7-2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孫公申請司法覆核得直 然而,在SJ v調查委員會,(HCAL108/2007號),原訟法庭認為,法律並沒有違反學院的學術自由權。 2009年3月13日的司法覆核被允許。 羅太「干預教院」獲平反. 星岛日报. 2009-03-14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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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城大、浸大、嶺大、理大、樹仁大學和公開大學成立/升格的過程 (PDF). 香港教育资助委员会. [2018-03-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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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浸大歷史. 香港浸会大学.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8. ^ 理大簡介 - 重要里程. 香港理工大学. [2014-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1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在奮進中成長—香港城市大學二十五周年歷程的回顧. 香港城市大学. [2014-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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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明報新聞條目. [2007-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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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判决书:Secretary for Justice v Commissione of Inquiry on Allegations relating to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HCAL 10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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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判辭指從無實質威脅「最多只對學者造成寒蟬效應」 政府覆核平反:羅太無干預學術. 明报. 2009-03-14 (中文). 
  31. ^ 叶建源. 葉建源﹕教院風波 沒有翻案 更沒有平反. 2009-03-16 [2009-03-16] (中文). [失效链接]
  32. ^ 莫禮時陸鴻基:覆核未推翻報告. 星岛日报. 2009-03-16 (中文). 

相关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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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英属香港教育司
 香港教育统筹司 继任:
 香港教育统筹局
前任:
 英属香港教育署
 香港教育署
1997年 - 2003年
前任:
 香港教育统筹局
 香港教育统筹局 继任:
 香港教育局
前任:
 香港教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