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耶和华见证人
耶和华见证人属于维基百科哲学与宗教主题的基础条目第五级。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无血手术
[编辑]“无血手术”即港澳地区所谓的“微创手术”。若把这门医学上的突破归因于耶和华见证人信仰是否有欠公允?有否证明? -- glio 11:44 2006年1月1日 (UTC)
- 不是“无血”,乃是不接受输血,而用一种替代品。守夜者
- 但在没有代替品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在手术上减少出血的机会。--石添小草 09:07 2006年2月3日 (UTC)
- 以本人与耶和华见证人一年时间的密集学习经历,我的感觉是,“出血”不是他们的concern,关键是“入血”。楼下的文章表达得很准确--他们对此问题的关注点是宗教信条,而非技术手段。That's the point. 耶和华见证人出于宗教立场之举,间接促进了医学技术的进步,这样理解也无可厚非。耶和华见证人会确有捐款资助血液替代制品的研究工作。 守夜者 12:46 2006年2月3日 (UTC)
- 研究血液替代品等于推动了微创手术?讲这种话医师会抗议的。事实上因为禁止输血,牺牲了多少人的性命,本文完全没有提及!其他部分几乎是一面倒的替教派辩护,虽然参考资料似乎很多,却没有公正性可言。--User:Orion-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0:45 (UTC)
- 以本人与耶和华见证人一年时间的密集学习经历,我的感觉是,“出血”不是他们的concern,关键是“入血”。楼下的文章表达得很准确--他们对此问题的关注点是宗教信条,而非技术手段。That's the point. 耶和华见证人出于宗教立场之举,间接促进了医学技术的进步,这样理解也无可厚非。耶和华见证人会确有捐款资助血液替代制品的研究工作。 守夜者 12:46 2006年2月3日 (UTC)
- 但在没有代替品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在手术上减少出血的机会。--石添小草 09:07 2006年2月3日 (UTC)
有趣! 找到一文章 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关于无血手术归因于耶和华见证人信仰之质疑
[编辑]由于证据缺乏,所以加上“声称”二字,而且对输血的“替代品”表示疑惑,所谓“替代品”是什么,可有科学证据证明﹖--Iflwlou 17:53 2006年3月14日 (UTC)
同意指明血的“替代品”,让条目更严谨,而不是成了对任何宗教的支持或批判。有一点本人想问,就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交换血液是一种邪恶行为,我查过耶和华见证人的官方站内的文章[1],不过没有类似的意思,基本上强调的是尊重圣经就血的观点和服从使徒的训示而拒绝输血。不知道有没有耶和华见证人的信徒回应呢? 解读成交换血液是一种邪恶行为的看法,是否来自Iflwlou认识的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抑或是抄自某些基督教人士的个人解读或喧染呢? --18164 06:58 2006年3月16日 (UTC)
- 交换血液是一种邪恶行为是不当的解读。耶和华见证人信徒不接受输血,但是也不谴责。守夜者 17:10 2006年3月16日 (UTC)
另外,本人过往曾见过一些与Iflwlou所提到的耶和华见证人信徒被输血事件,但事件好像曾被加拿大国家电影局 (National Film Board of Canada)摄制成短剧,内容相似,大概为描述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清楚自己的决定并告知医生,医生同样是清楚此信徒的决定而陷于两难……医生是完全知情的,不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强迫性输血……不论如何,由于此部分为比较争议的课题,为了让条目更严谨,可不可找出那案例的参考来源呢? --18164 06:58 2006年3月16日 (UTC)
- 原来本人过往曾见过的文章,相信就是你论述的参考文章!(见参考来源[2]) 姑勿论宗教观点的来源,这的确是引起医学(包括法律界)与宗教的震撼!! 虽然文章没有太详细论述此事件细节,但在(案例:乃莉·维加 1996年4月9日)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的裁决中,发现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决,裁定斯旦福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乃莉·维加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大法官们指出,不管医院拯救人命的情况是多么紧急,不管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规范是多么崇高,这些都不能压倒乃莉·维加保持自己身体和精神完整性的权利。只要她充分了解事情的后果,并且有能力作出决定,那就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作出决定。”由此裁决可见,医生与病人都是完全知情的,不是医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强迫性输血。烦请修改一下你在条目的论述。 --18164 10:35 2006年3月16日 (UTC)
若果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交换血液不该谴责,为何只谴责只为救他性命的医生,医生的工作就是救人生命,医生见死不救,我们是否该谴责医生多一点﹖若果不认为交换血液是一种邪恶行为,为何如此残忍对待救他性命的医生﹖
已经论述改写,但又问,若果医生真的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输血,又应怎么办,一同告医生上法庭﹖--Iflwlou 01:32 2006年3月17日 (UTC)
- 那个法院的裁决,看来针对的不是医生,主要是病人权益是否侵犯。 本人绝没有谴责医生的意思! 你的问题,有没有案例? 其实自问不是医生真的不知道他们的感觉如何和会如何处理……以前好像有港台节目谈及过……看来输血与不输血是很争议性的题目!! 既然现在有所谓无血手术,他们作选择是否仍算是不尊重性命呢? 他们是否会尊重地与医生协调呢? 但就此条目来说,每个宗教都有其信念与原因(正如信佛的会烧香食素,信基督教的不拜神),外人尊重便可以。至于其信徒如何自处,我看我们的猜想和感觉,不应放在条目。但输血的争议是很有价值的资料,可否放在输血的条目呢?--18164 02:16 2006年3月17日 (UTC)
生命的主宰乃是上帝,而非医生。见证人会虽然信仰上有别于主流基督教会,也相信上帝在审判日会将每一个人的肉身复活,所以肉身的死亡并非终极的恐惧,灵魂的毁灭才是。乃莉·维加不是谴责医生,而是维护自己的信仰。医生没有权力将自己的职业操守临驾于病人的信仰之上。简单的类比:对一个饥饿的穆斯林,厨师不可以给他吃猪肉,更不可以强迫他吃。本人不是见证人会的信徒,但是我认为这里的一些对见证人会的诘难,缺乏对他人宗教信仰的基本理解。如果有心丰富这个条目,不妨跟见证人会接触,或参加他们的学习。我非常赞成这句话:我们的猜想和感觉,不应放在条目。守夜者 16:27 2006年3月17日 (UTC)
我只是为医生不值,拥护一个人的信仰同时,应该谅解医生的工作,医生最基本的工作是救护生命,他们不是认为自己的职业权威临驾于病人的信仰之上,而是认为生命临驾于病人的信仰之上。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要和一神论者讨论生命的主宰是无意思的事情。我亦与耶和华见证人接触过(他们非常热心),当我提起输血时,他们说血是神圣的,令我不明所以。
每一个条目,都有其正面反面,有赞同,自然有责难和怀疑,我的责难亦是常理。说我缺乏对他人宗教信仰的基本理解,我不同意,我是真真正正接触过耶和华见证人,也看过他们的刊物。我的怀疑与一般人相同,就是信仰临驾生命﹖还是生命临驾信仰﹖当生命和信仰引起冲突,谁是真正的抉择﹖
但无论选那一个,受罪还是医生。难道医生真的与病人过不去,非一定要犯人家的忌讳﹖若果医生明白他要救病人的生命,就要面对控诉,他可以置之不理,顺其自然,但他没有,他依然做了。
我知道基督教形容的上帝是一个正义和仁义的存在,若果病人就因输血就犯了罪,这上帝也实在不可理喻。就算穆斯林面对饿死的困境,面对的食物只有猪肉,他也要吃,您说吃猪肉的罪大,还是面对有求生的路而不行的罪大﹖
我的怀疑不是猜想和感觉,而是普遍的怀疑,有人认为信仰临驾生命,也有人认为生命临驾于信仰。条目应该接受反对者的怀疑,信仰面对质询是很自然的事,不是无理指责,信仰和现实的矛盾,我认为有必须写在条目上。--Iflwlou 20:00 2006年3月17日 (UTC)
谢谢你的长篇大论。简单说明几点: 1 医生的问题:乃莉·维加的案例是在美国,理解这个案例最好不要离开美国的背景。这个案例不是诉医生,医生个人不承担判决结果。如果导致赔偿,也是保险公司支付。每个医院都会给医生或麻醉师购买professional insurance,来保障医生个人不会因为医疗事故或相关诉讼受到伤害,这是这个行业的特点。从这个判例之后,美国各医院对于如何诊治见证人会信徒就有了明确之规,这不是非黑即白,非对即错。许多民事诉讼在习惯法里就如搏弈,并非是胜方是王,败方是寇。香港的朋友对习惯法应该不难理解。不存在所谓“医生受罪”,您多虑了。
2 关于见证人会的信仰问题,他们对圣经的解读是否最准确,世人无法评判。特别是输血问题,基督教主流宗派对此理解跟他们是完全不同的。“这上帝也实在不可理喻”是以偏概全了。“就算穆斯林面对饿死的困境,面对的食物只有猪肉,他也要吃”--请您跟一个穆斯林讨论一下,您替他们做出的“他也要吃”的回答,他们是否认可--don't put your words in other people's mouth.
3 对信仰的质疑问题--信仰的质疑一般来自同一信仰的内部,辩论双方要有一个最基本的common foundation;比如:既然您自坦是无神论者,那么跟您讨论基督教上帝的本性就没有意义,除非要向您传教。
4 信仰与生命孰大?您虽然没有直接回答,但是已经很清楚;而见证人会的立场也毫不含糊--信仰不同导致的立场差异,有什么奇怪呢?作为百科全书的条目,这里应该介绍他们的立场,而非您的立场。况且,见证人会信徒只是自己拒绝接受输血,并非反对其他人接受输血。在我接触的见证人会信徒中,有些人的配偶或孩子并非见证人会的信徒,但是他们并不反对或干预非信徒亲属接受输血。只要他们的信仰能够得到宽容和尊重,他们在现实世界生活的也很好,没有什么矛盾。 守夜者 22:14 2006年3月17日 (UTC)
- 讨论至此,大家的观点都已很清楚,庆幸大家都是从优化条目为出发点。对于此条目,本人提议下列作修改:根据乃莉·维加的案例,提议将论述修改:“但曾有医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认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该病人进行输血的医疗方法。结果,当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场而向医生提出控诉,最高法院裁决该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故裁定该医生侵犯了病人的自决权而被判罚款。”
- 另外,不论从Iflwlou与耶和华见证人的接触,抑或从其网站资料所见,“他们说血是神圣的”才有自其宗教的立场。所以本人认为,代他们说“耶和华见证人认为交换血液是一种邪恶行为”是不当的。但正如Iflwlou会对他们的宗教立场而不明所以,可能会有此理解……那要考考Iflwlou的用词嚼字了!
- 总括来说,我们是可以不理解任何宗教的信念。作为百科全书的条目,反对声音是必要的,但却不可失去尊重和客观标准。不论什么宗教或理论都有其受反对的一面,百科全书应写是反对的理由,而不是笔者的评价。--18164 02:56 2006年3月18日 (UTC)
法人团体名称
[编辑]本人在参考官方站时,发现“守望台协会”与“耶和华见证人高层统治评议会”好像都不是正确译法,若译法不是确定的,提议使用官方站的官方译法[3]。--18164 10:46 2006年3月16日 (UTC)
- 法人名称为 纽约州守望台圣经书社 出版物版权持有人 宾夕法尼亚州守望台圣经书社—qquchn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22:51 (UTC)
耶稣的地位
[编辑]To 18164兄:察看了您的主页,非常敬佩您在有关基督教的条目中做出的众多贡献。这一节内容中的部分修改,我必须恢复回去,应为您的修改导致了神学的大偏差。今日天色已晚,不及详述。如果您有兴趣深入讨论,我们再谈。守夜者 04:24 2006年3月20日 (UTC)
- 这不是我的理解, 这是从耶和华见证人站上的资料中COPY出来的! 那只是小问题,写与不写都没有无谓。只是简单的将两者观点列出来, 你的做法好像更好! 真没有想到我写众多基督教教派条目中,耶和华见证人竟然是最多讨论的。--18164 04:45 2006年3月20日 (UTC)
- 原来如此。耶和华见证人既然不相信三位一体论,其网站的阐述自然有其预设立场。耶稣的地位,是耶和华见证人与主流宗派争议中焦点中的焦点。
- 无论哪个宗派,无不宣称以《圣经》为唯一根基(摩门教是一个例外),任何信条都是根据对经文的解读而导出。主流宗派接受基督是三位中的一位,是三位一体论的一部分,三位一体是结论而非根据,相关的经文引用非常丰富,相关的神学论文亦汗牛充栋,《约翰福音》1:1只是其中之一,所以“之一”不宜删去。耶和华见证人的网页里宣称主流宗派“根据三位一体论,认为耶稣是三位中的一位”,其中的潜台词涵义很丰富,暗中否认三位一体来自《圣经》,并且颠倒了逻辑关系。所以当我看到你说是从他们的网站中COPY过来的,就恍然大悟了。
- 对于《约翰福音》1:1的希腊文原文,耶和华见证人断乎不敢称原文的意思是“错误的”,在基督教institution之内,无人会挑战经文的原文,因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为所有宗派的common foundation,有挑战的余地的只是对经文的解读或翻译。希腊文与英文的语法结构比较接近,"Word is God"与"Word is a god",一个不定冠词只差,神学上的意义就差了180度。耶和华见证人的学者考证,在希腊文版本中有不定冠词,世界圣经公会则认为没有。在考古问题上,如果只有耶和华见证人会内学者的孤证,那么他们的考证是可疑的,洗脱不了篡改圣经来justify其宗教立场的嫌疑。目前圣经考古是否有新的发现,我没有跟踪。耶和华见证人首先拿出了他们自己的希腊文版,然后才有了"新世界”版。这一段经文可能是“新世界”版最为他人所媾病之处。--守夜者 16:25 2006年3月20日 (UTC)
- 其实就此条目而言, 你唔使这样深入的……其实今天的圣经抄本最早可追到4-5世纪, 虽然本人现在仍没有太大兴趣…… 百科全书提出纷争便可功成身退,对于神学纷争批判留给那些对神学有兴趣的人罢。毕竟百科全书关心的是客观性,过度去分对错便失去中立的地位了。无论如何,谢谢你热心解释。 --18164 08:16 2006年3月23日 (UTC)
- 谢谢指教。我无意把讨论部分的内容放入条目,条目中这部分的写法非常有分寸,没有任何论断。基督教之所以能有几千个大小宗派,很多是“咬文嚼字”的结果。可以理解非基督徒读者对这些字词的推敲很可能不感兴趣。百科全书既要在专业上准确,又要简单明了以面向社会大众,确实是非常挑战。守夜者 16:33 2006年3月23日 (UTC)
- 其实就此条目而言, 你唔使这样深入的……其实今天的圣经抄本最早可追到4-5世纪, 虽然本人现在仍没有太大兴趣…… 百科全书提出纷争便可功成身退,对于神学纷争批判留给那些对神学有兴趣的人罢。毕竟百科全书关心的是客观性,过度去分对错便失去中立的地位了。无论如何,谢谢你热心解释。 --18164 08:16 2006年3月23日 (UTC)
- 原来如此。耶和华见证人既然不相信三位一体论,其网站的阐述自然有其预设立场。耶稣的地位,是耶和华见证人与主流宗派争议中焦点中的焦点。
感谢以上两位对本词条的贡献,这是我见过的最为中立和准确的解释。—Sysywjel 14:55 2007年4月14日 (UTC)
神学纷争与百科条目
[编辑]近来有编辑将流传视为事实编辑,有的词句更完全失实。百科条目向来以事实和中立为基础原则。对于神学纷争,百科条目并不是讨论区,真理的判断还是留给读者自行查证。至于如何平衡百科条目的神学纷争,可参考关于耶和华见证人的不同百科全书:
- 大英简明百科 http://sc.hrd.gov.tw/ebintra/Content.asp?Query=&ContentID=12145
- 中国大百科 http://libdlm.lib.ntu.edu.tw/cpedia/Content.asp?ID=63175&Query=1
- World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O142-JehovahsWitnesses.html
- The Columbia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E1-JehovahsW.html
- Britannica Concise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B1-368500.html
--18164 2007年10月27日 (六) 03:53 (UTC)
在歧视条目下的"象征性"被委任是怎么回事?怎么不干脆说他是原先是白人,加入长老团前才刻意染黑的?此外,有没有参考资料能指出马里兰州的会众运作状况?就算是一个从聚会所外面进去的youtube影片也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71.56.251(对话)于2018年8月17日 (五) 13:07 (UTC)加入。
询问地址
[编辑]我知道在罗马via casilina附近有耶和华见证人的聚会所、但不知具体的街名和号码、还有工作时间、能告诉我吗?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85.18.14.2(对话|贡献)于2007年12月2日 (日) 14:02 (UTC)加入。
- 我帮你译成意大利文了。你到意大利文维基百科问吧。http://it.wikipedia.org/wiki/Pagina_principale
- So che Via casilina in Rome ha punto d'incontro dei testimoni del Jehovah. Ma non conosco il relativo nome reale della via ed il relativo orario di lavoro. Potete dirmi?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4日 (二) 15:09 (UTC)
- 如果联系当地会众,可以写信至耶和华见证人意大利分部办事处。可以使用英语或者意大利语,中文等。
地址是Via della Bufalotta 1281, I-00138 Rome RM—qquchn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22:54 (UTC)
关于这件事,有何根据?有新闻连结吗?
病人权利争议
第一宗耶和华见证人激发医学界注意的事件发生在1994年8月28日,当时一位医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认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该病人进行输血的医疗方法。结果,当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场而向医生提出控诉,最高法院裁决该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自由,故裁定该医生侵犯了病人的自决权而被判罚款。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耶和华见证人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1203065456/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 向 http://www.sptimes.com/2002/08/22/Floridian/Spiritual_shunning.s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522035137/http://www.sptimes.com/2002/08/22/Floridian/Spiritual_shunning.shtml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