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Withmanjusri/刘博文
外观
您所提交的草稿仍需改善。在2024年11月21日由A1Cafel (留言)审阅。
如何改善您的草稿
|
您所提交的草稿仍需改善。在2024年10月4日由Kanshui0943 (留言)审阅。 如何改善您的草稿
|
点评: 请参考Wikipedia:列明来源#文献参考的格式修正参考资料格式。 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8:25 (UTC)
刘博文(Bowen Liu,1977年5月7日—),台湾律师及多媒体创作者,台中人,前台中市议长刘火旺之孙,现任和鼎律师事务所所长。刘博文在法律与艺文创作领域皆有涉猎,并在知识产权、艺文法律及政府采购法等专业领域从事法律咨询与教育推广工作[1]。同时也参与台湾多个与艺文相关法令(例如《文化艺术工作者及事业著作权保障办法》等)的主要起草工作,对国内艺文工作者的著作权保障有重要贡献。
学历背景
[编辑]刘博文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并取得国立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财经法学组硕士学位,其硕士论文题目为《论资讯不实之损害赔偿》,指导教授为前司法院院长赖英照博士[1]。
主要成就
[编辑]刘博文自2008年开始,在台湾担任职业律师,并现任和鼎律师事务所所长[1]。除了律师工作外,他还担任政府机构如文化部[2]、原驻民族委员会、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卫生福利部、环境部等机构的法律顾问及研究计划主持人,专注于知识产权、食品药物管理、艺文法律咨询[3]以、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法律咨询服务[4]、以及公害事件处理等的公益服务[5]。此外,他也是全国律师联合会科技委员会委员,对科技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有深入研究,他也参与多项法律教育与推广计划,并撰写相关教材供公众使用[6]。
刘博文除了律师身份外,还拥有多媒体创作经验,专长包括PHP、MySQL、Java、Flash动画等领域[1]。他曾参与国立故宫博物院数位典藏专案,并为国际知名企业提供多媒体设计服务。他在律师工作中结合法律与创作的经验,特别关注艺文创作者的著作权保障议题,并不定期担任讲师参与艺文场馆举办的相关讲座与培训,并在国内外的法律会议上发表演讲。他长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并致力于推动法律创新及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
重要学术论文或著作
[编辑]- 《论资讯不实之损害赔偿[7]
- 《近年艺文领域的著作权议题发展趋势[8]》
- 《艺文线上展演的若干著作权议题探讨[9]》
- 《探讨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中合理使用条款之适用与突破[10]》
- 《文化艺术工作者及事业著作权保障作业参考手册[11]》
- 《艺文采购与著作权详版[12]》及《艺文采购与著作权简版[13]》
- 《艺文法律不可不知-什么是著作权[14]》
- 文化部艺文采购著作权保障线上教材[15]。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参考该律师官方网站,https://www.headinglawyer.com/HD/2020/08/20/劉博文律師學經歷簡介/
- ^ 文化部新闻稿,https://www.moc.gov.tw/News_Content.aspx?n=105&s=54438
- ^ 艺文法律公益咨询服务,https://www.headinglawyer.com/HD/藝文法律與著作權法公益免費服務專案/
- ^ 原民会传智法律咨询服务,https://www.titic.cip.gov.tw/app/contactUs
- ^ 环境部公害法律咨询服务,https://sedr.moenv.gov.tw/zh-tw/publicpage/Pub_business3.aspx
- ^ 参考重要学术论文或著作第7项/
- ^ 国家图书馆硕博士论文查询系统,https://hdl.handle.net/11296/97ya5f
- ^ 全国律师杂志,https://www.twba.org.tw/upload/article/20221229/413e940482664ca98cda4b15803e011d/413e940482664ca98cda4b15803e011d.pdf
- ^ 全国律师杂志,https://www.twba.org.tw/upload/article/20221229/d0017125e2bf41d1a088ee127a52c321/d0017125e2bf41d1a088ee127a52c321.pdf
- ^ 国家图书馆期刊文献资讯网,https://tpl.ncl.edu.tw/NclService/JournalContentDetail?SysId=A2022191146
- ^ 和鼎律师事务所,http://www.headinglawyer.com/mocbook/ ;政府出版品资讯网,https://gpi.culture.tw/books/1011300916 ;文化部艺文采购专区,https://art.culture.tw/home/zh-tw/news/126083
- ^ 文化部艺文采购专区,https://themefile.culture.tw/file/2021-01-26/e7de39b1-77f6-4df8-a353-335f418eef8d/藝文採購與著作權(詳版).pdf
- ^ 文化部艺文采购专区,https://themefile.culture.tw/file/2021-01-26/5fee4eab-9d71-4db7-8a04-980ebb386257/藝文採購與著作權(簡版).pdf
- ^ 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https://law.ncafroc.org.tw/archive/20210730/becfc531945e4d978ff95d3d9df6e82a/becfc531945e4d978ff95d3d9df6e82a.pdf
- ^ 文化部新闻稿,https://art.culture.tw/home/zh-tw/news/90221?limit=10&offset=10&sort=openStart&order=desc&query=%7B%7D&mark=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本次提交是依据上次审查意见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