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
假结婚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举行婚礼或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并非真正以配偶的身份生活的行为。目的例如借此办理移民、到外地工作、遵从家人意愿、享受政府给已婚人士的福利、权利等。
假结婚移民
[编辑]西方国家对于新移民资格的评估都有一套综合评估标准,一般来说,学历越高,年纪越轻,在移民目的地国的亲戚越多,就越容易移民。比如,澳大利亚移民部规定独立技术移民的及格分数是120分(截至2008年初),同时,还规定若移民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有近亲属,愿意赞助该申请人移民,则该申请人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若移民申请人的配偶也满足独立技术移民的基本申请资格,则夫妻二人双双加5分;如果和澳大利亚公民结婚并稳定同居2年以上,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这样,有的申请人如果分数不够,则会选择能帮助自己实现移民的人士假结婚,获得身份以后再离婚。帮助申请人成功移民的假结婚对象一般会获得一定数目的报酬。
案例
[编辑]2015年10月,报章报导揭发香港定慧寺住持释智定于2006年8月17日与小她15年的香港人刘建强结婚,生于吉林省出生的她取得香港永久身分证,来港后改名为龙恩来,宝莲寺文件证实释智定于2002年才正式出家,成为定慧寺的住寺及监院。而其第一任“丈夫”刘建强早年已在内地出家。[1]出家后释智定再与一名内地和尚结婚,以协助他取得香港户籍[2][3]。
一梁姓男子一直没有获得北京落户资格。2019年5月,梁姓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姓女子,姜姓女子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落户费用为35万元,先期支付15万元,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办理期限为三年半,如未能办成则全额退还所有款项。协议签订后,梁姓男子按约定向姜姓女子支付了15万元,姜女士为梁姓男子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姓男子,安排他们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由于北京落户政策发生变化,梁姓男子的妻子最终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入北京。梁姓男子要求姜姓女子退还已支付的15万元并赔偿自己利息损失。最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委托协议书》无效,判决姜姓女子退还梁姓男子已支付的费用,驳回其他请求。[4]
其他
[编辑]在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地区,有些同性恋情侣为了与情人享有合法夫妻的权益,就与另一对异性的同性恋情侣一起假结婚为两对夫妻,然后与自己的伴侣享受政府给合法夫妻的权利。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香港古剎女住持 涉與兩僧假結婚. 星岛日报. 2015-10-12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定慧寺女住持嫁兩和尚疑假結婚 入境處調查. 苹果日报. 2015-10-13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7).
- ^ 將入稟高院促解除職務 定慧寺成立接管會 要求智定交還捐款. 星岛日报. 2015-10-13 [201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中文).
- ^ 为取得北京户口“假结婚” 法院判协议无效退还费用. [2023-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