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吴时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吴时亮(1550年—1646年),元亮浙江湖州府乌程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吴时亮中式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登进士,累官至山西督学道佥事。其时多处都兴建魏忠贤生祠太原县令计画仿效,他说:“附和魏忠贤求富贵,如遭非议怎样?守正得祸并非坏事。”于是终止计划[1]。之后他调任常镇副使,历任江西按察使广东布政使隆武年间,他捐出十万饷银到福京,于程乡遇险但力保不失,升任兵部右侍郎;不久回乡后去世,虚岁九十七岁[2]

子崇祯十三年进士吴景亶[3]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吴时亮,字元亮,乌程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累官山西督学佥事。时建魏忠贤祠,太原令效之。时亮曰:“媚珰求富贵,如物议何?守正得祸非始非福。”事乃已。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调尝镇副使,历江西按察使、广东布政使。隆武时,饷十万福京,遇惊程乡,护持不失。擢兵部右侍郎。归卒,年九十七。
  3. ^ 《林蕙堂全集》·卷一:〈岘山逸老会记〉:……而主人则方伯吴君时亮令嗣仪部景亶……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