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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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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善论牟宗三于著作《圆善论》中提出的理论。[1]圆善论是由《现象与物自身》的思想逻辑所发展而来。其中牟宗三参考了佛教天台宗的判教模式,认为儒家是正盈。而正盈当中又有圆与不圆之分,如周敦颐张横渠程明道王阳明等都属圆,而他们的理论则称为“圆教”。而圆教,则称为圆满之教。要达至圆满之教,则需要参考佛教的德福一致。然儒家要达到德福一致,牟宗三认为:“德是理性之事,福是存在之事;德为本,福为迹,迹本圆融,理性与存在为一,故德福浑为一事。”[2]

圆善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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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融摄了康德的道德底形上学,并建构了两层存有论,当中物自身为无执的存有论、现象为执的存有论。而从建构两层存有论当中,牟宗三从康德的最高善中肯定了最高的善为圆善。

德福一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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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一致,牟宗三以孟子天爵人爵为契机。当中的天爵为德,人爵为福。然而,牟宗三认为千百年来,儒家一直有德无福,有福无德,盖其因由儒家一直以“安贫乐道”、“陈蔡绝粮”等困难仍然泰然处之。牟宗三认为虽然是德,但却不是福。而要达到德福一致,则必须要两者兼顾。因此,要实现圆善,除了进德修业外,还要有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作客观保障。[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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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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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牟宗三. 圓善論. 台湾: 台湾学生书局. 01-12-2019. ISBN 9789571507439 (繁体中文). 
  2. ^ 颜炳罡. 整合與重鑄:牟宗三哲學思想研究. 台湾: 台湾学生书局. ISBN 9789571506715 (繁体中文). 
  3. ^ 郭齐勇. 中國哲學史. 中国大陆: 商务印书馆. 2021年9月. ISBN 9787100198752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