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甲第(1730年—1811年),字子一,号藜轩,陕西白水县门公村人。清朝官员。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高中陕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选凤翔县儒学教谕。其教学勤勉,因材施教,从学者百余人。卒年82岁。光绪间知县李廷玉、王煜以“文有逸品,卓然名元”题表其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