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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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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三法,是中华民国法律的三项广播电视相关法律,包括《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为了推动通讯汇流,最早自2002年起[1],陆续有多次修法。

法律名称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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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法》于1975年制定通过,为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之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主,保障公众视听权益,增进公共利益与福祉,维护视听多元化,特制定本法。[2]

《有线广播电视法》于1993年制定通过(原名《有线电视法》),是管理有线电视有线广播的法律。

《卫星广播电视法》(卫广法)于1999年制定通过,是管理卫星电视卫星广播的法律。

重要修正案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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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三法整并”及“党政军退出媒体”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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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3年陈水扁政府时期由行政院新闻局提出,目标是将三法整并,并将诉求已久的“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纳入法规[3]。2003年12月,党政军退出媒体部份完成三读,但三法整并则未有下文。

2010年“放宽党政军进入媒体门槛”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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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9年马英九政府时期,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先行提出,并在2010年7月通过行政院会议,拟放宽党政军间接投资媒体百分之十股份,随即由行政院长吴敦义出面说明将不会纳入政党,并暂停推动立法[4]。但在之后的广电三法的修正及朝野协商中又多次被提出[5]

2013年“反媒体垄断”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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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0日,民进党提出反媒体垄断修正草案,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昇代表国民党党团表示支持民进党提出的《广电三法》修正案于次日完成三读。台大政研所硕士生侯汉廷(国民党青年团)、文化大学博士生林明正(新党)、政大外交系硕士生王炳忠(新党)等三位研究生,组成中旺之心同盟,至立院门口静坐,表达支持旺中案、反对修法的态度[6]

但疑因对旺中集团、富邦集团、中信集团、台湾产险有影响。由国民党行政院提名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其中翁柏宗谢焕干漏夜召开记者会,批修法草率,并提出多项质疑。马英九总统与行政院长陈冲见面会商后,国民党中央急踩煞车喊卡[7]。1月11日,国民党团在立法院将民进党版修正案由议程的第一案撤下,进行朝野协商,以议事程序封杀此案。青年联盟人员到立法院进行抗议。

党政军投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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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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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长期以来习惯于以政府核可的最高费率向收视户收取费用,强迫收视户接受太多不需要的频道。[8]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于2019年起推行有线电视分组付费政策,要求系统经营者必须至少提供2种基本频道组合供用户选择。第1种组合必须包含必载的13个频道,收费上限为200元;第2种则由业者自行挑选较受欢迎的频道组成,收费上限为600元,业者也可以提供3种以上的频道组合让用户拥有更多选择。[9]分组付费政策于2022年正式实施。[10]

无线电视台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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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无线电视数位化,但因规定除无线台主频和公视HD台(现公视3台)外其他频道无需必载,有线收视户无法收看其他无线台数位频道节目;造成收视户权益受损,无线台数位化政策也大打折扣。

2013年立法院完成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初审,采行政院版修正必载规定为“1+N”,随即交付朝野协商;中华民国电视学会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等提出不同版本,而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更主张20个无线台频道应全数必载。因涉及利益问题,造成无线台和有线系统双方角力,演变成互斗。这其中更以属同集团的台视非凡电视中视中天电视在报导相关新闻时立场各异,甚为讽刺。壹电视新闻台等有线台在报导相关新闻时更表达反对立场。

2015年12月18日修正草案完成三读,并于2016年元月6日修正公布。其中修正为无线电视台频道必载数无限制,但2012年NCC对无线台必载频道为主频的函释仍适用;后来以附带决议的方式规定2018年有线电视系统全面数位化后应检讨该函释并进行修法,看似维持当时的规定,但已增加有线系统必载无线台频道数开启一扇门。[11]

2018年有线电视系统全面数位化,目前除中视经典台外其他无线电视台频道均已列基本频道上架于有线电视系统。

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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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6日,立法院修正通过《广播电视法》第19条,维持本国自制节目比率要达70%规定,新增主要时段播送本国自制戏剧节目应达同类型节目50%规定;另《卫星广播电视法》也规定,主管机关得订定相关本国节目比率限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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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罗晓荷. 廣電三法擬合一 有線系統整併. 联合报. 2002-07-01. 
  2.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9-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3. ^ 苏永耀. 整併廣電三法 新聞局下週開公聽會. 自由时报. 2003-02-12 [2015-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5). 
  4. ^ 政黨投資媒體 吳揆喊卡. 苹果日报. 2010-07-27 [2015-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5. ^ 广电三法协商 蓝营又放宽党政军持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2015-11-18
  6. ^ 杨毅、唐筱恬. 抗議民粹立法 學生立院守夜. 中国时报. 2013-01-11 [2013-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5) (中文(台湾)). 
  7. ^ 反媒體壟斷三讀 馬喊卡. 苹果日报. 2013-01-10 [2013-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4) (中文(台湾)). 
  8. ^ NCC有线电视分组付费政策评析〉,《台湾新社会智库》,http://www.taiwansig.tw/index.php/%E6%94%BF%E7%AD%96%E5%A0%B1%E5%91%8A/%E7%A7%91%E6%8A%80%E7%B6%93%E6%BF%9F/8604-ncc%E6%9C%89%E7%B7%9A%E9%9B%BB%E8%A6%96%E5%88%86%E7%B5%84%E4%BB%98%E8%B2%BB%E6%94%BF%E7%AD%96%E8%A9%95%E6%9E%90(最後瀏覽日:04/18/2023)。
  9. ^ 〈有线电视分组付费制度再等等 延至202年上路〉,《中央通讯社》,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7085003.aspx(最後瀏覽日:04/18/2023)。
  10. ^ 〈有线电视分组付费制 将延至2021年上路〉,《公视新闻网》,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6999(最後瀏覽日:04/18/2023)。
  11. ^ 廣電三法三讀修法 商業置入行銷法制化,中央社 2015-12-18. [2015-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