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宗
外观
张国宗(16世纪—1653年),字长卿,江西抚州府金谿县人[1],明朝、南明、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张国宗是天启四年(1624年)江西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4年)中会试副榜,授嘉鱼教谕,升诸城知县,诸城经历流贼攻打而残破,他安抚招集民众赖以安宁,曾派捕官解饷入京时遇上盗贼,捕官说:“这是诸城的粮饷。”贼人都逃遁。之后他调任安溪知县,升泉州同知[2],入清朝改任推官,贡生王元家被土官诬陷,知府没有察觉,他查清事实令一家三十六人毋须处死;杨廷麟的长女七岁被士兵掳走,他赎回女孩抚养成人,不久海寇包围泉州一年,他多方捍御才令城池保全,很快转为大同阳和同知,流寇到府界就说:“这是张公管辖地方。”不敢侵犯,总督孟乔芳特荐他,授江南参议,但诏令刚下达他已去世[1]。
引用
[编辑]-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张国宗,字世美,横源人,举天启四年乡试,崇祯四年会试副榜,授湖广嘉鱼教谕,升山东诸城知县,诸城经贼残败,抚绥招集民赖以安,尝差捕官解饷赴部遇盗,捕官曰:“此诸城饷也。”贼皆遁去。旋擢泉州推官,贡生王元家为土弁诬陷,太守不察,坐一家三十六人辟将决,国宗廉其实尽出之,清江杨机部长女年七龄为兵所掳,国宗赎回抚之成人,择名家子配焉,值海寇围城一载,国宗多方捍御城获全。寻转山西大同阳和同知,寇抵界则曰:“此张公所辖也。”遂不犯,总制特荐有江南参议之命,命甫下旋卒于官。 旧志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隆武)时下游疆吏:……张国宗,抚州东乡人,天启四年举于乡,安溪知县迁泉州同知。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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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命宣 |
明朝嘉鱼县教谕 崇祯年间 |
继任: 杨士超 |
前任: 荆世爵 |
明朝诸城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程淓 清朝知县 |
前任: 周宗璧 |
明朝安溪县知县 1646年 |
继任: 徐腾鲸 清朝知县 |
前任: 曾植 |
明朝泉州府同知 1646年 |
继任: 沈世炳 清朝同知 |
前任: 朱朝熙 明朝推官 |
清朝泉州府推官 1646年-1650年 |
继任: 龙起潜 |
前任: 张肇斌 |
清朝大同府同知 1650年-1653年 |
继任: 汪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