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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本 (明朝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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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本(1367年—1431年),字致中山东省兖州府东平州东阿县(今山东省平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年间,自国子监监生毕业授江都知县。燕王朱棣起兵时抵达扬州,御史王彬据城抵挡,为守将所缚。张本率父老迎降。朱棣命其为扬州知府,后升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1]永乐四年(1406年),召为工部左侍郎,后因事连坐被免,次年五月复职[2]。永乐七年,皇太子朱高炽监国,为刑部右侍郎。十九年,跟从明成祖北征,监督粮草。明仁宗即位后,升为南京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事,后改为行在兵部尚书[3]

宣德四年(1429年),兼任太子宾客,后掌管行在户部事[4]。宣德六年病逝[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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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出自《明史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三十八》,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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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57):“张本,字致中,东阿人。洪武中,自国子生授江都知县。燕兵至扬州,御史王彬据城抗,为守将所缚。本率父老迎降。成祖以滁、泰二知州房吉、田庆成率先归附,命与本并为扬州知府,偕见任知府谭友德同莅府事。寻擢本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2. ^ 明史》(卷157):“永乐四年召为工部左侍郎。坐事免官,冠带办事。明年五月复官。寻以奏牍书衔误左为右,为给事中所劾。帝命改授本部右侍郎而宥其罪。”
  3. ^ 明史》(卷157):“七年,皇太子监国,奏为刑部右侍郎。善摘奸。命督北河运。躬自相视,立程度,舟行得无滞。会疾作,太子赐之狐裘冠钞,遣医驰视。十九年将北征,命本及王彰分往两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督有司造车挽运。明年即命本督北征饷。仁宗即位,拜南京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事。召见,言时政得失,且请严饬武备。帝嘉纳之,遂留行在兵部。”
  4. ^ 明史》(卷157):“宣德初,工部侍郎蔡信乞征军匠家口隶锦衣卫。本言:“军匠二万六千人,属二百四十五卫所,为匠者暂役其一丁。若尽取以来,家以三四丁计之,数近十万。军伍既缺,人情惊骇,不可。”帝善本言。征汉庶人,从调兵食。庶人就擒,命抚辑其众,而录其馀党。还以军政久敝,奸人用贷脱籍,而援平民实伍,言于帝。择廷臣四出厘正之。时马大孳息,畿内军民为畜牧所困。本请分牧于山东、河南及大名诸府。山东、河南养马自此始。晋王济熿坐不轨夺爵,本奉命散其护卫军于边镇。”
  5. ^ 明史》(卷157):“四年命兼太子宾客。户部以官田租减,度支不给,请减外官俸及生员军士月给。帝以军士艰,不听减。馀下廷议,本等持不可,乃止。阳武侯薛禄城独石诸戍成,本往计守御之宜。还奏称旨,命兼掌户部。本虑边食不足,而诸边比岁稔,请出丝麻布帛输边易谷,多者三四十万石,少者亦十万石,储偫顿充。六年病卒,赐赙三万缗,葬祭甚厚。”
官衔
前任:
李庆
明朝兵部尚书
1426年-1432年
继任:
许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