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敦县
义敦县,属西康省,藏人称为“立登三坝”(LiedengSangba),“三坝”(Sangba),又译“桑巴”(Zangba),藏语“桥梁”之意,该地至今仍沿用“三坝”之名。该地在《隋书·附国传》即有记载,“附国”有“利豆”、“舂桑”、“婢药”等21部,利豆就是义敦。[1]。
清代,该地为巴安(巴塘)、理化(理塘)两土司交界地。姚莹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路经该地:“立登三坝,巴、里二塘交界处也,有汉蛮塘兵各数人”[3]。清末时,赵尔丰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流,取“立登三坝”结尾的“三坝”,置“三坝厅”,设有“通判”驻扎,厅治今理塘县西热柯区喇嘛垭乡银达(即旧义敦县南三坝),划益拉山顶以西、大朔山顶以东,包括冷卡石(今属巴塘县)、曲登(今属理塘县)二土司和毛垭牧场一部分为其辖地,属川滇边务大臣。宣统三年(1911年)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炑奏告获准后,改设“义敦县”,县长官改称为委员,隶属康安道。
辛亥时期,驻藏川军哗变,西藏进犯川边。民国元年(1912年),陷察木多等地,围巴塘。约7月底,川边巡防军统领顾占文率巴塘军民奋力战斗,击败藏军。在此前的6月24日,袁世凯令尹昌衡率军平乱入藏。1912年,尹昌衡废府、厅、州及理事官、委员之职, 一律改为县,设县知事。民国三年(1914年),尹昌衡建川边特别行政区,所辖范围大致如赵氏在川边时的范围。义敦县是其区内33县之一。民国6年(1917年), 西藏地方政府指挥藏军越过金沙江,川边镇守使陈遐龄不加抵抗,北路甘孜以西、南路巴塘以西各县相继失陷。到民国7年(1918年)4月,川边特别行政区只剩甘孜、巴塘及其东面共17个县,丧失16县。民国7年,藏军直捣巴塘,代理分统高异德率军民抵抗,与藏军划江而守。战争中,县署被焚,县治遂废,县知事彭勋在失治后,“遂无所统摄”,“长住巴安(今巴塘),每月领生活费些许”[4]。次年(1919年),陈遐龄正式废撤义敦县,以冷卡石、格木还巴安,余归理化(今理塘),但立登三巴仍为巴安界标。到30年代初期,义敦县处于“今废,其地分属巴、理两县”的状况[5]
民国24年(1935年),义敦复治,原划归巴安的冷卡石、格木等地复归义敦县。民国28年(1939年)1月1日,西康省正式成立时,管辖(含“遥领”)的46个县和3个设治局中,“义敦县”是“康属”的一县。6月,义敦县成立,县治设于大朔。首任县长仍为彭勋[6];7月,刘文辉部营长龚耕云率部到达义敦县治,开始修建县政府。11月9日,刘文辉部“康南宣抚司令”曾言枢也率部抵达,12月4日义敦复县正式完成。
1952年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决定,义敦县归属新设立的地级“理塘办事处”管辖,县治所在地迁到濯拉乡(后经国务院正式批准)。1955年,西康省被撤销,义敦县归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58年,义敦县由老义敦(大溯塘)迁沙溪乡;
1978年7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义敦县,将义敦县行政区域中的2个区7个乡分别划归巴塘、理塘县,其中沙溪、德达、茶洛、列衣4个乡划入巴塘县,置“措拉区”管辖[7],“措拉区”现为巴塘县的措拉镇;波密乡划入巴塘县,归城关区管辖(城关区于1985年地名普查时更名为“夏邛区”),其馀1个区、3个乡划归理塘县。现巴塘县有义敦乡、“义敦兵站”等地名。
参考文献
[编辑]- ^ 任新建:《论康区民族史中的几个问题》,杨岭多吉主编《四川藏学研究》 第3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第124页。
- ^ “一个消失县份的珍贵乡土史料—民国时期《西康省义敦县乡土教材》及其历史文化价值”,王川。张宪文主编.《民国研究》(总第15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07.
- ^ 姚莹:《康𬨎纪行》卷4,西藏汉文文献汇刻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第49页。
- ^ 贺觉非:《西康纪事诗本事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第125页
- ^ 任乃强:《西康图经·境域篇》,西藏古籍出版社,2000,第235页
- ^ 首任县长彭勋及其在义敦县政府门前的图片资料,见孙明经摄、张呜撰文《1939年:走进西康》,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第133页
- ^ 史为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1979)》,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第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