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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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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前86年),字子孟西汉河东郡(今山西省夏县西北)人,汉武帝时期胡建为代理军正丞,甚得军士们的欢心,其个性刚正不阿,当时监军御史违反军令凿穿军营的墙壁做买卖,被他率领兵卒诛杀。汉昭帝年间,胡建担任渭城县县令,治理政事颇有名气,汉昭帝姐姐盖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刺客杀死前京兆尹樊福,胡建秉公执法,率领兵卒围捕刺客,盖长公主大怒,派人诬告胡建欺凌自己,左将军上官桀乘著大将军霍光得病休假的机会,下令逮捕胡建,胡建得知后自尽而亡,官吏百姓们都替他抱屈称冤[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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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戮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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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天汉年间,胡建在北军担任代理军正丞,由于家中贫寒而没有车马,平时起居经常和兵士们一同步行,他关爱抚慰兵卒,深得军士们的拥戴与信赖。当时监军御史违背法令,凿穿北军的营垒围墙,在旁边修建了一间贩卖商品的小屋,胡建想杀掉监军御史,便约来手下的兵卒说:“我想与你们诛杀一个人,到时候我说抓他你们就抓,我说杀他你们就杀。”这时正逢挑选士卒和马匹的日子,监军御史和护军校尉依次坐在没有四壁的厅堂上,胡建带领兵卒快步走到厅堂拜见,趁机登上厅堂,兵卒们也都跟了上去,胡建指著监军御史说:“抓住他。”兵卒们立即上前把他曳下厅堂,胡建说:“斩了他。”当场斩杀了监军御史,在座的护军诸校尉皆惊愕万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缘故[1][2]

胡建将早已写好的奏章端在怀中,上奏说:“臣听军法上讲,竖立威武以慑服众人,诛杀恶人以禁止奸邪。现今监军御史竟敢公然凿穿军营的围墙,用来谋取商贾之利,私自与兵士们做买卖,不竖立刚强坚毅的意志,勇猛的节操,不能给将士们做表率,尤其无理而不奉公。如果用文官的礼法来议罪,他不至于受到军法制裁。但《黄帝李法》中说:‘军营堡垒已经确定后,凿洞穿墙不经由正路,就叫奸人,奸人就应诛杀。’臣恭敬地按照军法所说:‘军正不属将军管辖,将军有罪过,可以上表奏闻,对二千等级以下的官员,军正可以直接按军法处置。’臣直接斩杀监军御史,从军法上来说有越权嫌疑,但执事者应当见法即行,不应推委给上司,臣严格地依法斩杀了监军御史,冒著死罪奏闻给陛下”[1][2]

汉武帝赞赏胡建严守法令,下诏道:“《司马法》说:‘国家的礼制仪节不施用于军队,军队的法纪不适用于行政。’在军中何必用文吏之议呢?三王之中有的在军中告诫将士,是让他们先思索好自身的想法计议,有的在军门外告诫将士,是让他们内心先做好准备以等待战事来临,有的在两军将要交战时告诫将士,是要激发他们的斗志。胡建又有什么可疑虑的呢!”这件事过后,胡建从此出名[1][2]

不避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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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胡建出任渭城县县令,任上政绩斐然,名声响亮。当时汉昭帝年幼,上官皇后的父亲车骑将军上官安与汉昭帝姊姊盖长公主姘夫丁外人交好,丁外人仗著公主撑腰,骄横放纵,他怨恨前京兆尹樊福,派刺客射死了樊福,刺客藏匿在盖长公主的庐舍中,官吏们无人敢进府抓捕[1]

时任渭城县令的胡建亲率官吏士兵到公主的庐舍围捕刺客,盖长公主得知后,与丁外人、车骑将军上官安带领众多家奴前往,边奔跑边放箭追杀官吏,官吏们四散逃跑,公主随后指使仆射弹劾胡建手下的游徼打伤了公主的家奴,胡建向来调查的官吏汇报,说游徼是奉公行事,没有犯罪,盖长公主勃然大怒,派人上书控告胡建凌辱长公主,用射公主的府门,以及胡建明知官吏打伤公主的家奴,却妄报文书帮助游徼逃避罪刑,不彻底追究。起初大将军霍光将该奏章搁置,后来霍光病了,由上官安之父上官桀代为处理朝政,上官桀命令官吏逮捕胡建,胡建因此自杀,官吏百姓们都替他鸣冤,渭城至今还建有祭祀胡建的祠庙[1]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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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固:胡建临敌敢断,武昭于外。斩伐奸隙,军旅不队[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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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汉书》·杨胡朱梅云传
  2. ^ 2.0 2.1 2.2 2.3 汉纪》·孝武皇帝纪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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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汉书·卷067》,出自班固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