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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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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
Taiwan Penghu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
主要官员
检察长陈佳秀(第40任)
主任检察官郭耿诚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1处、10室、4科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9 年12月26日 (1949 -12-26)
联络信息
地址88056 澎湖县马公市西文里309号
电话+886 6 921-1699
网站www.phc.moj.gov.tw

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英语:Taiwan Penghu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简称澎湖地检署或者澎检中华民国检察机关,隶属行政院法务部[1]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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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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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康熙23年(1684年),台湾与澎湖群岛皆被并入大清帝国版图,澎湖设澎湖厅,初时居民不多,多以驻军为主,定额2,000名,多由福建水师绿营兵丁抽调,长官设澎湖水师协副将统理。[2][3]文官行政职仅置巡检司管理,澎湖巡检司办公署编制20人,仅负责捕盗、稽查船舶、钱粮仓储、兵饷监放等事宜,故凡纠纷诉讼刑罚,多送往台湾县办理;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裁撤巡检司,置换成粮捕海防通判职来管理澎湖厅,嗣后除却强盗、命案等重大案件仍需送往台湾县审理,其馀如斗殴、窃盗、钱债等细故可由通判自行处理,此为澎湖司法制度之始。[4]:111

综观澎湖清领时期,行政、司法原应由文官体系负责,但因澎湖基于海上战略的地位,另置澎湖水师协副将担负防卫工作,由于当地文官编制员额不多、层级也不高,武官体系也常常有协助文官管理治安,或者监管各处澳社等事宜,长此以往,形成澎湖武官体系与文官体系间常有互相监视与合作的情况,直到清领时期结束。[4]:1-2、11-12

日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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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895年,大清帝国在前一年的甲午战争日本帝国作战失利,双方签署〈马关条约〉,台湾与澎湖自此归属日本帝国统辖。[5]明治28年(1895年)为日本帝国始政第一年,鉴于台湾各地尚有武装反抗活动,各项民事诉讼等或其他犯罪案件暂由军政管制,其各地审判官遂由台湾总督府高等官出任[4]:111-112;该年6月28日公布“地方假官制”,澎湖列岛岛司需兼管司法事务,并隶属日本陆军局法官部。[6][1]:7

明治29年(1896年)5月1日,台湾进入民政时期,台湾总督府也颁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正式将西方司法制度引进台湾[4]:111-112,而澎湖初时则设“台湾总督府澎湖岛地方法院”,根据条例第7条规定,其法院应设置检察官,此即澎湖检察制度之滥觞。[1]:7

明治31年(1898年)又逢修法,澎湖改由台南地方法院管辖,并于妈宫城内设置“台南地方法院澎湖出张所”以及“台南地方法院检察局妈宫出张所”,其编制如下:[4]:112、124

单位名称 单位职责 配置职称
台湾总督府台南地方法院澎湖出张所 处理当地司法事务 判官、书记、雇员、通译
台湾总督府台南地方法院检察局妈宫出张所 侦查刑事案件等 所长、监吏补、嘱托

日治时期澎湖缓慢建立的司法体系原渐有基础,惟进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举国进入战时体制,也因此受到影响。[4]:112、124

日治时期法院名称流变列表[6][1]:7
年份 单位名称 备注
明治29年(1896年)5月 台湾总督府澎湖岛地方法院
  • 依据律令“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设置法院,该法令第7条明文亦需配置检察官。
明治31年(1898年)8月 台湾总督府台南地方法院澎湖出张所
  • 因台湾总督府法院第16号条例改名。
大正10年(1921年)7月 台湾总督府台南地方法院马公出张所
  • 因大正九年台湾总督府公告府令第56条改名。
昭和15年(1940年) 台湾总督府高雄地方法院马公出张所
  • 澎湖划归高雄地方法院管辖随之改名。
  • 正式受理一般民众刑事诉讼案件。

中华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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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帝国投降,中华民国政府在美军协助下军事占领台湾、并进行实权统治;此一中华民国政府源自1927年成立于南京的国民政府,其机关组织性格、法治观念自成一系。[7]:21-26

中华民国司法体系可追溯至清末光绪年间,清廷原有“六部”之一的“刑部”,系行政统摄司法单位[8],光绪28年(1902年)“刑部”改制为“法部”,大清帝国在西元1912年后灭亡,继起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又将“法部”改作“司法部”,做为该政权司法行政最高机关。1916年,北洋政府最高领导人袁世凯过世,中华民国法统陷入真空,各处军阀割据,陷入混战时期。1917年,孙文另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主导护法运动,后于1925年过世,其领导地位由蒋介石承继[9]。1926年7月蒋介石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誓师北伐,接连占领两湖、江淮、福建与南京,并依循孙文《国民政府建国大纲》阐述“五权分立”原则,在南京成立“司法院”,下设“司法行政部”,后于1943年改隶“行政院”。[9][10][11][12]

二战结束之后,澎湖司法机关由高雄地方法院管辖,民众如有纠纷诉讼案件等皆须前往高雄应讯,澎湖知名乡绅陈伯寮多次建请当局,希冀在当地设立法院。[1]:7然而,中华民国政府在二战后陷入“国共内战”,自1947年2月美国调停失败之后愈显激烈,面对国军作战屡屡失利、共军步步逼近,而国府只得将行政机关迁移,直到1949年12月8日拍板宣布迁都台湾[13]:10-13,中华民国行政院司法行政部才核准澎湖于12月26日成立“台湾澎湖地方法院暨检察处”,并指派首任地方法院院长为王永兴、检察处则由延宪谅出任首席检察官,12月29日仓促成立,办公署乃租用马公镇光复里民生路4号民间的酒家楼房,1950年2月15日开始受理案件。[1]:7[4]:112

2018年2月8日,全体检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为“地方检察署”。

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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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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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别 姓名 学历 到任日期 卸任日期 备注
第1任 延宪谅 北平大学法律系 1950年1月1日 1951年6月18日
第2任 谢仲棠 北京法政大学 1951年6月18日 1954年12月25日  
第3任 沙宗棠 1954年12月26日 1955年4月27日  
第4任 赵采晨 山西大学法科 1955年4月26日 1959年3月26日  
第5任 邱鸿恩 1959年3月26日 1963年8月12日
  • 台湾台南人(本省籍)[14]
第6任 赖朱隆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1963年8月12日 1965年9月20日
  • 台湾屏东人(本省籍)[14]
第7任 王甲乙 1965年9月20日 1967年7月20日  
第8任 黄尊秋 1967年7月20日 1969年1月15日  
第9任 骆继尧 贵州大学法律学系 1969年1月15日 1972年9月6日  
第10任 刘景义   1972年9月6日 1974年3月25日  
第11任   蔡晋昉 1974年3月25日 1979年1月18日  
第12任 李光清 1979年1月18日 1981年1月9日  
第13任 黄勤镇 台湾省立法商学院法律学系 1981年1月8日 1982年11月9日
  • 职称:检察长
第14任 吴英昭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 1982年11月9日 1984年7年16日  
第15任 李训铭 厦门旭瀛书院木科及商业科
厦门日本商业学校专修科
1984年7月16日 1985年3月14日  
第16任 吴国爱 中央警官学校 1985年3月14日 1986年7年24日  
第17任 谢尚徽 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 1986年7年24日 1989年12月19日  
第18任 叶金宝 台湾师范大学 1989年12月19日 1992年6月3日  
第19任 黄世铭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 1992年6月3日 1993年7月28日
第20任 林辉煌 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
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
1993年7月28日 1996年1月15日  
第21任 颜大和 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
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
1996年1月15日 1997年8月5日  
第22任 谢荣盛 中兴大学法律系
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
1997年8月5日 1999年4月26日  
第23任 林朝松 中国文化学院法律系 1999年4月26日 2000年6月27日  
第24任   张斗辉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2000年6月27日 2001年4月27日  
  洪培根 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 2001年4月27日 2001年7月16日  
第25任  洪威华 中兴大学法律学系 2001年7月16日 2003年7月31日  
第26任 施良波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2003年7月31日 2005年3月16日  
第27任 洪光煊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
2005年3月16日 2007年4月12日  
第28任 朱家崎 中央警官学校行政学系
台湾海洋大学航运管理学系研究所
2007年4月12日 2008年8月1日  
第29任 朱坤茂 中兴大学会计学系
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
2008年8月1日 2010年7月28日  
第30任 张宏谋 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 2010年7月28日 2011年7月20日  
第31任 林绣惠 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 2011年7月20日 2013年3月11日
  • 首任女性首长
第32任 郭珍妮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肄业
2013年3月11日 2015年5月7日  
第33任 王俊力 国防大学政治作战学校法律学系
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
2015年5月7日 2016年7月18日  
第34任 郑鑫宏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2016年7月18日 2018年7月9日  
第35任 庄荣松 2018年7月9日 2019年1月31日  
第36任 黄谋信 2019年1月31日 2020年3月12日  
第37任 李嘉明 2020年3月12日 2021年5月5日  
第38任 张春晖 2021年5月5日 2022年5月20日  
第39任 黄智勇 2022年5月20日 2023年5月3日
第40任 陈佳秀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2023年5月3日


管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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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区域 备注 区划
管辖
澎湖县 马公市
湖西乡
白沙乡
西屿乡
望安乡
七美乡
等6个行政区。总面积126.864平方公里,至2014年9月底止人口数为101,482人 澎湖县行政区

[15]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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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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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长
  • 检察官(主任检察官)
  • 检察事务官
  • 书记处
    • 纪录科
    • 执行科
    • 文书科
    • 总务科
    • 研考科
    • 资料科
    • 法警室
  • 观护人室
  • 法医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统计室
  • 政风室
  • 资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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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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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5年,民主进步党澎湖县长高植澎医师被议员质询在其于1992年至1993年担任西屿卫生所主任期间有药商捐赠卫生所五千元尾牙奖金、并涉嫌以不实劳保单不当领取劳保费用五千元。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要求司法机关严办,澎湖地检署检察长黄世铭随后以贪污和虚报劳保费查办,将高植澎在卫生所服务时所有病历上万张全当成证物查扣,出动地检署包括司机和工友等在内的所有人投入办案,在一张张病历中对笔迹、找毛病,筛选过滤出任何可疑仔细追查,这种办案手法一网打尽,连和高植澎同事的七位女护士也被当成共犯。法院审理后以药商对5000元是否回扣先后供述不一,且高植澎与药商有同学情谊,平日即有送往迎来之举,难认有收受回扣之犯意,而判决无罪定谳。检方提出800份所谓的问题病历,经法院调查,其中十张是高植澎在未见到患者、听取护士电话回报后即开立医嘱,因此以伪造文书判一年两个月缓刑。然而高植澎已因此案被停职。七名同时被起诉的护士最后亦全部无罪,但其中一名郑姓护士因郁闷罹癌而辞世;另一名许姓护士因受不了压力与不堪繁复诉讼纠缠而跳楼自杀。不少人认为此冤案是中国国民党司法迫害之一例,该案恶整式的侦办不只误导选民观感,也害死两名护士。[17][18][19][20][21]法治时报社社长黄越宏认为高植澎被判伪造文书的理由过于牵强。[22]2013年,高植澎重炮批评黄世铭当年为政治目的的滥权起诉,和马英九两个刚好都是坏人,才能互相取暖,自以为是好人。高同时呛黄世铭说,要比清廉,黄远不如他。[23]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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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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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魏慧美;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检察署 (编). 《平湖法鼓.菊島薪傳: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署誌》. 澎湖县: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检察署. 2017. ISBN 9789860535969 (中文(台湾)). 
  2. ^ 胡建伟. 《澎湖紀略》. 台北市: 远流. 2004 [1771]. ISBN 9570193719 (中文(台湾)). 
  3. ^ 李其霖. 《見風轉舵:清代前期沿海的水師與戰船》. 台北市: 五南. 2014. ISBN 9789571174198 (中文(台湾)).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颜尚文 (编). 《續修澎湖縣志.卷四.政事志》. 澎湖县: 澎湖县政府. 2005. ISBN 9860015112 (中文(台湾)). 
  5. ^ 许毓良. 〈馬關條約〉. 台湾大百科全书. 2009-09-24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7 (中文(台湾)). 
  6. ^ 6.0 6.1 〈認識本院-本院沿革〉.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 2024-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3) (中文(台湾)). 
  7. ^ 陈翠莲. 《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 新北市: 卫城. 2017. ISBN 9789869351874 (中文(台湾)). 
  8. ^ 〈機關簡介-機關歷史沿革〉. 法务部最高检察署.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4) (中文(台湾)). 
  9. ^ 9.0 9.1 蒋永敬. 《多難興邦:胡漢民、汪精衛、蔣介石及國共的分合興衰1925-1936》. 台北市: 新锐文创. 2018. ISBN 9789578924062 (中文(台湾)). 
  10. ^ 〈法務部簡介-認識法務部-部史-沿革〉. 中华民国法务部.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4) (中文(台湾)). 
  11. ^ 〈關於司法院-沿革及史料-司法院沿革〉. 中华民国司法院.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4) (中文(台湾)). 
  12. ^ 〈展覽-常設展示-蔣中正總統與中華民國〉. 国立中正纪念堂管理处.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4) (中文(台湾)). 
  13. ^ 林桶法. 《1949大撤退》. 台北市: 联经. 2009. ISBN 9789570834512 (中文(台湾)). 
  14. ^ 14.0 14.1 刘恒妏. 〈戰後初期臺灣司法接收(1945-1949):人事、語言與文化的轉換〉. 《台湾史研究》. 2010, 17 (4) –通过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中文(台湾)). 
  15. ^ 管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
  16. ^ 组织职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澎湖地方检察署
  17. ^ 办高植澎案 绿点滴在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湾时报, 29/01/2010
  18. ^ 高植澎任内护士跳楼自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湾记忆, 国家图书馆 (中华民国), 1996/1/30
  19. ^ 黄世铭遭起诉 绿委要求停职:跟黄色小鸭一起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Ttoday, 2013年11月1日
  20. ^ 王定宇, 黄世铭的澎湖高植澎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蓬莱岛杂志, 2010/02/11
  21. ^ 王美琇,这种司法值得尊重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12年8月19日
  22. ^ 黄越宏, 新任总长黄世铭 不为人知的一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法治时报, 2010/2/12
  23. ^ 高植澎:与马两个坏人 【短片】呛黄世铭假清高 高植澎:与马两个坏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台湾), 2013年09月11日

其他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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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史实纪要》,司法院 编,1985年。
  • 《法务部史实纪要》,法务部 编,1990年。
  • 王泰升:《台湾法律史的建立》,台湾大学法学丛书,1997年。
  • 王泰升:《台湾日治时期法律改革》,联经出版公司,1999年。
  • 检察官改革协会:《台湾检察制度变迁史》。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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