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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坐标22°37′15″N 120°18′43″E / 22.6208359°N 120.3120159°E / 22.6208359; 120.3120159 (高雄市政府四维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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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国家语言府名列表)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高雄市市徽
基本信息
员额职员:8,914人(105年度)
职工:6,332人(105年度)
消防人员:1,611人(105年度)
警察人员:7,457人(105年度)[注 1]
授权法源地方制度法
高雄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主要官员
市长陈其迈
副市长林钦荣
罗达生
李怀仁
秘书长郭添贵
副秘书长王启川
陈盈秀
张家兴
任命者高雄市市长
任期市长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政务官由市长任命
组织编制
附属机关
  • 一级机关:
    4处、25局、3委员会、1大学
  • 派出机关:
    35公所
  • 二级机关:
    138个所、处、馆、中心、队、大队、厂、委员会、电台、医院、社福机构
  •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5日 (2010-12-25)
    联络信息

    高雄市政府四维行政中心
    地址四维行政中心:
    80203高雄市苓雅区四维三路2号
    22°37′15″N 120°18′43″E / 22.6208359°N 120.3120159°E / 22.6208359; 120.3120159 (高雄市政府四维行政中心)
    凤山行政中心:
    83001高雄市凤山区光复路二段132号
    22°37′47″N 120°20′38″E / 22.629705°N 120.343804°E / 22.629705; 120.343804 (高雄市政府凤山行政中心)
    电话四维行政中心:+886 7 336-8333
    凤山行政中心:+886 7 799-5678
    网站www.kcg.gov.tw

    高雄市政府,简称高市府,是中华民国高雄市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高雄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

    现今的高雄市政府为直辖市之行政机关,并依法接受高雄市议会的监督。高雄市于2010年12月25日由高雄县高雄市两个县市合并改制而来。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办公厅舍分设苓雅区(四维行政中心)凤山区(凤山行政中心)两地,采双行政中心模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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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的组织架构,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时代,于1924年高雄设市时所成立的“高雄市役所[注 2]”,隶属于高雄州

    • 1945年11月8日,国民政府接管高雄市;12月6日正式成立“高雄市政府[注 3]”,隶属于台湾省
    •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政府”升格为院辖市政府,脱离台湾省政府所辖[注 4]
    • 2010年12月25日,高雄市和台湾省辖高雄县合并改制,重新组建成新的同名直辖市政府组织“高雄市政府”。
    • 2017年1月1日,成立“高雄市专业文化机构”,为高雄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原文化局下辖二级机关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高雄市电影馆移交该法人机构,高雄市立美术馆于同年7月1日移交该法人机构;“高雄市政府兵役局”并入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成为民政局下辖之“高雄市兵役处”。
    • 2017年9月1日,原文化局下辖二级机关高雄市立图书馆改制为行政法人,直接由高雄市政府负责督导。
    • 2018年1月1日,成立“高雄流行音乐中心”,为高雄市政府监督之行政法人;成立“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为高雄市政府下辖一级机关。
    • 2018年9月1日,原高雄市政府秘书处改制为“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国际处”,机关位阶不变,同为高雄市政府下辖一级机关[注 5]。原教育局下辖二级机关“高雄市体育处”升格改制为“高雄市政府运动发展局”,为高雄市政府下辖一级机关[注 6]
    • 2019年10月1日,高雄市政府增设“高雄市政府青年局”,为其下辖之一级机关。
    • 2020年6月6日,时任市长韩国瑜罢免案举行投票,罢免通过[1]6月1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结果,韩国瑜正式解职,成为台湾地方自治史上首位遭罢免解职的县市首长。6月12日,行政院任命杨明州担任代理市长。8月15日,高雄市举办市长补选民进党候选人陈其迈当选,于8月24日就职。2022年九合一地方选举选举结果,陈其迈连任高雄市市长。
    • 2023年7月1日,工务局成立下辖二级机关“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公园处”,将养护工程处所辖有关公园及路灯业务移交该机关办理;原养护工程处改制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道路养护工程处”。[注 7]
    • 2024年10月1日,原研究考核发展委员会下辖二级机关“高雄市政府资讯中心”改制为“高雄市政府资讯处”,仍为研考会所属之二级机关。

    市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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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4年(大正13年),日本执政当局高雄郡高雄街,设高雄市。高雄设市时成立的“高雄市役所”,当时的办公厅舍即为今日的鼓山区哈玛星代天宫址。
    • 1939年(昭和14年),鉴于市中心东移,当局乃将市役所迁至荣町(今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非高雄州厅)。
    • 1992年(民国81年)1月18日,高雄市政府搬迁至四维路、苓雅区四维国小西南方新筑之市政大楼,并命名为“高雄市政府合署办公大楼”,俗称“新市府”。
    • 2010年(民国99年)12月25日,原高雄市台湾省高雄县合并升格高雄市,位于苓雅区的高雄市政府合署办公大楼称四维行政中心,而位于凤山区的前高雄县政府办公大楼称凤山行政中心
    • 由于合并升格后的高雄市政府公务员额有1万5,400名,目前两处办公厅舍均不能单独容纳市府所有人员,加上分散两地办公恐影响办公效率,未来将择地新建市政大楼,目前提议地点有高雄新市镇二期(位于桥头捷运青埔站东侧)、中油高雄炼油总厂迁厂后原址、凹子底(龙华国小旧校区)、205兵工厂等处[2],但2012年1月30日高雄市市长陈菊指出高雄市新市政中心大楼,兴建经费至少需要新台币150亿元,以现今高雄市政府的财政来说,再过十年、二十年恐怕都有困难,因此,有关兴建新的行政中心大楼,市府将再研究[3]
    • 2012年(民国101年)12月21日,凤山行政中心前栋大楼因为建物老旧,市府委请专业技师鉴定,该建筑未达安全耐震标准,且部分建物未领有使用执照,市府决定拆除重建动工。
    • 2013年(民国102年)12月,凤山行政中心前栋整建工程完工。计有水利局、教育局、海洋局、观光局、原住民事务委员会进驻合署办公。
    • 2018年4月18日,高雄市都发局局长李怡德表示市府现阶段并无兴建新市政中心规划,未来仍需经过不断沟通,来形成共识[4]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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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所辖组织,在市长及副市长之下,辖有32个一级机关(包括25个局,4个处,3个委员会)及35个区公所,另外还包括处/院/所/馆/中心等138个二级机关以及1所市立大学与355所学校(高级中等学校至幼儿园),并监督3个具有地方自治权的山地原住民区。

    高雄市政府并置市政会议为市政最高决策机构,市长在重要决策或向高雄市议会提交法案前均先由市长会同市政会议通过。市政会议每举行一次,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局长、处长、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市长指定之人员组成。

    高雄市政府另依行政法人法成立了3个专业行政法人机构,机构首长由法人董事会任命,并由董事会审议核定营运方针、发展目标、预算及绩效等;行政法人机构并非市府下辖机关,不受市府管辖,但市府依法为行政法人机构之监督机关,进行营运绩效之评鉴,并就专业人员遴选聘任为董、监事会成员。

    • 市长(民选产生)
      • 副市长(3名,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任期与市长同)
      • 秘书长(1名,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 副秘书长(3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 参事(8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 技监(3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 顾问(5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 参议(12名,内4人列简任第十一职等,其他8人列简任第十职等,由市长依法任命)


    所属一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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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辖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依业务性质而有不同名称,包含局、处、委员会[注 8]等,互为平行之府外下辖机关,与一般县(市)政府之“府外局,府内处[注 9]”有所不同。

    监督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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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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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民区公所
    • 凤山区公所
    • 前镇区公所
    • 左营区公所
    • 苓雅区公所
    • 楠梓区公所
    • 小港区公所
    • 鼓山区公所
    • 大寮区公所
    • 冈山区公所
    • 林园区公所
    • 仁武区公所
    • 新兴区公所
    • 路竹区公所
    • 大树区公所
    • 美浓区公所
    • 鸟松区公所
    • 旗山区公所
    • 梓官区公所
    • 桥头区公所
    • 大社区公所
    • 茄萣区公所
    • 燕巢区公所
    • 阿莲区公所
    • 旗津区公所
    • 前金区公所
    • 湖内区公所
    • 盐埕区公所
    • 弥陀区公所
    • 内门区公所
    • 六龟区公所
    • 永安区公所
    • 杉林区公所
    • 田寮区公所
    • 甲仙区公所

    监督地方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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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25日成立3个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由市府派出机关改制为具有地方自主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受高雄市政府监督,兼执行所委事项。

    • 桃源区公所
    • 那玛夏区公所
    • 茂林区公所

    所属事业机构和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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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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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 未含警局职员之外勤警员实际值。
    2. ^ 辖区为今盐埕鼓山三民新兴前金苓雅前镇旗津等八区,后陆续增加今鼓山区的北侧、前镇区的南侧、三民苓雅前镇三区的东侧以及左营楠梓两区。
    3. ^ 辖区为今高雄市盐埕鼓山左营楠梓三民新兴前金苓雅前镇旗津等十区(不含小港区)。
    4. ^ 辖区除原有十区以外,将高雄县小港乡并入高雄市改为小港区
    5. ^ 8月31日(星期五)举行揭牌典礼。
    6. ^ 9月3日(星期一)上班首日举行揭牌典礼。
    7. ^ 7月3日(星期一)上班首日举行揭牌典礼。
    8. ^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第5条:直辖市政府所属机关“处”限于辅助兼具业务性质之机关用之;“委员会”以协调统合业务或处理特定事务,并采合议制方式运作者为限。
    9. ^ “府外局”指其所属机关;“府内处”则为该府内部之业务单位。
    参照
    1. ^ 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結果 (新闻稿). 中央选举委员会. 2020-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中文(台湾)). 
    2. ^ 杨小敏. 张雅云 , 编. 高雄市政府是否會設立新市政中心. 高雄: 大纪元. 2012-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25). 
    3. ^ 温兰魁. 陳菊:若建新的行政中心 至少要150億. 中广新闻网. 2012-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2) –通过tw.news.yahoo.com. 
    4. ^ 葛祐豪. 市政中心遷到亞灣? 市府:無計畫. 自由时报 (高雄). 2018-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3). 
    5.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行政資訊服務網. [2023-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原观光局官网已并入“高雄旅游网”)
    其他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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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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