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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1897年4月28日—1986年10月22日),原名宜伟,字沧白,广东梅县人,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建者之一。叶剑英早年曾任黄埔军校教授部副主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参与北伐战争。1927年12月,组织广州起义。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红一方面军参谋长等职务,参与历次反围剿战役及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参谋长、中央军委参谋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央军委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后委书记、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1949年1月,任北平联合办事处主任,为接管北平做了大量的工作。同年参加中共代表团,同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进行和平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委等职务,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卷入“二月逆流”案。林彪事件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部长。毛泽东逝世后,他同华国锋、汪东兴等策划怀仁堂事变,此后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职。1986年10月22日,叶剑英在北京逝世。